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IV.集体人,即大大小小的社区,和由社区形成的复合人,即一个人的国家,是那要被爱的邻舍
412.那些不知道邻舍这个词在真正意义上是什么意思的人,以为邻舍只是指个体的人,爱邻舍是指给他益处。然而,随着个体的增多,邻舍和爱邻舍具有更广泛和更高的意义。谁不明白,爱形成一个社区的许多人比只爱这个社区中的一个人更是爱邻舍?因此,一个或大或小的社区就是邻舍,因为它是一个集体人。由此可知,爱一个社区的人也爱那些组成这个社区的人;因此,向社区正确地意愿和行动,或说对一个社区怀有美好的愿望,并向它行善,或给予益处的人,就照顾到了它的个体成员。一个社区就像一个人;那些组成它的个体可以说是一个身体,并像一个身体的各个部位一样彼此不同。当主和天使从主那里俯视大地时,他们将一个完整的社区视为一个人,其形式与这个社区的成员相一致。我也被恩准看到天堂里的某个社群就像一个人,身量就像一个世人的身量。
对一个社区的爱,是一种比对一个单独或个体人的爱更充分的对邻之爱,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高层职位或有尊严的职位是照着人们以前对社区的领导而授予他们的;他们照着他们所履行的功用而拥有地位或荣誉。事实上,世上有高低不等的职位,其等级取决于对社区的普遍管理范围;管理最广泛、最普遍的是国王;每个人都照着他的职责范围和他所履行的良善功用而得到报酬、荣耀和普遍的爱。
然而,当今的领袖或统治者可能履行功用,照顾社区的利益,却仍不爱邻舍;如那些出于世界或自我,或为了表面,或为了他们看起来好像配得上晋升到更高职位而履行功用、照顾他人利益的人。尽管这些人的真实性格在世上看不出来,但在天堂却是显而易见的。因此,那些出于对邻舍的爱而履行功用的人被任命为管理天堂社群的统治者,在那里享有辉煌和荣誉;然而,他们关心的不是这些东西,而是功用。而另一方面,那些出于对世界和自我的爱而履行功用的人被弃绝。
1012.启16:17.“第七位天使把他的小瓶倒在空气中”表示在思维的一切事物方面所显现的教会状态。这从“倒小瓶的天使”和“空气”的含义清楚可知:“倒小瓶的天使”是指所显现的教会状态,如前所述;“空气”是指思维,在此是指思维的一切,因为此处描述的是教会的最后状态;因此,当这种状态显现时,经上就说“成了”,也就是完结了。“空气”之所以表示思维,是因为通过空气进行的呼吸对应于理解力的思维,就像心跳对应于意愿的情感一样。肺呼吸对应于思维,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很清楚地看出来:它们的运作是同时和同步的,因为人怎样思考,就怎样呼吸。他若静静地思考,就静静地呼吸;相反,他若强行思考,就强行呼吸。他若在自己里面强烈而内在地思考,就会逐渐控制呼吸,还会屏住呼吸。因此,人会改变他的呼吸状态,以适应他思维的一切状态。原因在于,人有两种生命,即理解力的生命和意愿的生命;身体的一切都对应于心智的这两种生命。因此,一般来说,呼吸的生命对应于理解力的生命和由此而来的思维的生命;心跳的生命对应于意愿的生命和由此而来的爱的生命。在圣言中,“灵魂”和“心”就是指这两种生命;在圣言中,经上说“用整个灵魂和整颗心,或用全灵魂和全心”,这句话表示用整个理解力和整个意愿,或用信的一切思维和爱的一切情感。说这些话是为了让人们知道,“空气”表示思维,因为呼吸通过空气进行。
这最后一个小瓶之所以被倒在空气中,是因为人的一切都终止于他的思维。因为一个人在教会,教会的良善和真理,以及爱方面,总之,就是在其属灵、道德和文明生活方面如何,他在思维方面就如何。这一点在灵界尤其明显;当有天使从自己的社群出来,进入不是自己的社群时,他呼吸就会费力,因为他不是出于类似情感来思考。这也是为何当一个地狱灵上升到一个天使社群时,他会呼吸困难,从而陷入痛苦,或陷入幻想和思维的盲目;这清楚表明,一个人如何,他的思维就如何。
(第七诫)
接下来要说一说第七诫,就是“不可杀人”。十诫的所有诫命,和圣言中的一切事物一样,除了至高意义,就是第三层意义外,还涉及两层内义;一层内义近似字义,被称为属灵-道德的意义;另一层意义则较远,被称为属天-属灵的意义。“不可杀人”这条诫命最近似的意义,也就是属灵-道德的意义是,不可恨弟兄或邻舍,因而不可诽谤或诋毁他,或说不可蔑视和羞辱他;因为这样你就会损害和摧毁或扼杀他的好名声和尊敬,这是他在弟兄中间生活的源头,这种生活被称为文明生活。因此,后来他在社会上会活得像一个死人,因为他会被归入卑鄙的恶人之列,没有人与他交往。当这种事是出于敌意、仇恨或报复来做的时,就是谋杀。此外,世上的许多人都将这种生命算作并视为与肉体生命同等重要。在天上的天使面前,摧毁这种生命的人是有罪的,就好像他摧毁了弟兄的肉体生命一样。因为敌意,仇恨和报复呼出谋杀并意愿它;但它们因惧怕法律、抵抗和丧失名声而受到约束和抑制。然而,这三者却是朝向谋杀的努力;每一种努力都像一个行动,因为当惧怕消除时,它就会付诸行动。这些事就是主在马太福音中所教导的:
你们听见有话对古人说,不可杀人;凡杀人的,难免受审判。只是我告诉你们,凡贸然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受审判;凡骂弟兄拉加的,难免公会的审断;凡骂弟兄你这蠢货的,难免地狱或欣嫩子谷的火。(马太福音5:21–26)
但“不可杀人”这条诫命被称为属天-属灵意义的更远意义是,不可夺走人对神的信和爱,从而夺走他的属灵生命,这是谋杀本身,因为人凭这种生命而为人,身体的生命服务于这种生命,如同工具因服务它的主因。此外,道德的谋杀就源于这属灵的谋杀。因此,处于这一个的人也处于那一个;渴望夺走一个人的属灵生命的人若不能夺走它,就会恨他,因为他恨此人的信和爱,因而恨这个人自己。这三者,即属于信和爱的属灵谋杀,属于好名声和尊敬的道德谋杀,以及属于身体的属世谋杀,就像原因和结果那样在一个系列中一个接着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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