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411

411.经上说,你要

411.经上说,你要爱主你的神高于一切,又要爱邻舍如同自己(路加福音10:27)。爱邻如己是指与自己相比,不要轻看邻舍,要对他公正,不要恶意论断他。主所阐述并赐下的仁爱律法是这样:
你们愿意人怎样待你们,你们也要怎样待人;因为这就是律法和先知。(马太福音7:12;路加福音6:31,32)
这就是那些受天堂之爱驱使的人爱邻舍的方式;但那些受物欲驱使的人则以世俗的方式、为了世俗的理由来爱邻舍,那些受我欲驱使的人以利己的方式、为了利己的理由来爱邻舍。

揭秘启示录 #373

373.“尊贵、权柄

373.“尊贵、权柄、大力”表主的神性属天事物。
上一节说过,在圣言中,“尊贵、权柄、大力”这三者当论及主时,也论及属天神性,或神性之爱或神性良善。“尊贵”是这样(参看249节);“大力”或“力量”是这样(参看22节);“权柄”或“能力”也是这样;这一点从圣言中提及它的地方得以证实。要知道,圣言的一切细节中都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既有论及良善的表述,也有论及真理的表述;除了追求属灵意义的人外,其他人无法将这些表述彼此区分开。通过属灵意义明显可知哪种表述涉及良善或爱,哪种表述涉及真理或智慧;从许多经文可以得知,当论述神性良善时,经上就说“尊贵、权柄、大力”。“权柄”或“能力”也涉及神性良善,这一点可见于马太福音(13:54; 24:30),马可福音(13:25-26),路加福音(1:17, 35; 9:1; 21:27)等。圣言的细节中都有主与教会的婚姻,因此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80-9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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