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10.由于仁爱本身作为善意而存在于内在人中,并从那里而在外在人中,它在外在人中表现为善行,所以可推知,内在人应当被爱,或说是爱的对象,外在人基于内在人被爱;因此,一个人要照着他里面良善的品质而被爱。因此,良善本身本质上是邻舍。这一点可以这样来说明:当一个人从三、四个人中为自己选一个管家或仆人时,他会考察那个人的内在人,选一个忠实可靠的人,并因这些品质而更偏爱他。同样,一个国王或地方官员会从三、四个人中选出一个能胜任公职的人,拒绝不能胜任的人,无论他的外表多么迷人,谈吐多么动听,举止多么讨人喜欢。
因此,既然每个人都是邻舍,而人的种类是无限的,每个人都要照其良善而作为邻舍被爱,那么很明显,对邻之爱有属和种,以及层级。由于当爱主胜过一切,所以可推知,对邻之爱的层级要通过对主之爱来衡量,也就是说,通过邻舍自己所真正拥有的主的量或来自主的量来衡量。这也是他所拥有的良善的量,因为一切良善都来自主。
然而,由于这些层级在内在人中,而内在人在世界上几乎不显现,所以照着一个人所知道的层级来爱邻舍就足够了。但死后,这些层级被清楚感知到,因为在灵界,意愿的情感和由此产生的理解力的思维会在所有人周围形成一个属灵气场,这个气场以各种方式被感觉到。而在这个世界上,属灵气场会被肉体吸收,并包含在从人发出的属世气场中。对邻之爱有各个层级,这一点从主关于撒玛利亚人的寓言明显看出来:他怜悯那个被盗贼打伤的人,而祭司和利未人看见他,就过去了;当主问这三个人中哪一个是邻舍时,答案是:那怜悯他的(路加福音10:30-37)。
57.当今流行的观点是,神的全能就像世上的一位国王的绝对权力,他可以随心所欲地做他想做的任何事,可以随意赦免或定罪,使有罪的人无罪,宣布不忠的为忠诚,提拔不配的和不够格的在配的和够格的之上,甚至以任何借口剥夺臣民的财物,判他们死刑,等等。从关于神性全能的这种荒谬的观点、信仰和教义中,与教会中信仰的运动、分裂或分支和新教派或连续变化一样多的虚假、谬误和幻想涌入教会;还有可能涌入的数量或许与大湖所能装满的瓮的数量相当,或与在阿拉伯沙漠中从洞穴里爬出来晒太阳的蛇的数量相当。仅仅提到全能和信仰这两个词,就足以在普通人中间传播许多迎合身体感官的猜测、传说和荒谬或胡说八道。因为这两个词会驱逐理性;当理性被驱逐时,人的思维比飞在他头顶上的鸟儿的理性能好到哪里去呢?或在这种情况下,人所拥有的超越野兽,并在野兽之上的灵性不就像兽穴里的臭气吗?这臭气令野兽感到愉悦,但不适合人,除非他和野兽一样。如果神性全能真的如此延伸,以至于同等地行善和作恶,那么神和魔鬼有什么区别呢?这种区别不就像两个君主之间的分别吗?其中一个君主既是国王,又是暴君,而另一个君主只是暴君,他的权力受到限制,以至于不能被称为一个国王,或说不能行使国王仁慈的职能;或者,这种区别就像两个牧羊人之间的区别,其中一个牧羊人既可以牧养绵羊,也可以牧养豹子,而另一个牧羊人不可以做出这种选择。谁看不出良善和邪恶是对立面?如果神出于祂的全能拥有意愿这两者,并出于意愿去做这两者的能力,那么祂根本就不能意愿并做任何事,因而没有任何能力,更不用说全能了。这就像两个轮子相互作用,朝相反的方向转动,这两个轮子因这种对立都会停止,完全静止不动;或像一艘船在湍急的水流中逆流而上,若不抛锚固定,它就会被冲走并毁坏;又或像一个人有两个相互矛盾的意愿,当另一个活跃时,这一个必须沉寂下来,因为如果两者都同时活跃起来,那么神志失常或令人眩晕的疯狂就会侵袭他的心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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