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410

410.由于仁爱本身

410.由于仁爱本身作为善意而存在于内在人中,并从那里而在外在人中,它在外在人中表现为善行,所以可推知,内在人应当被爱,或说是爱的对象,外在人基于内在人被爱;因此,一个人要照着他里面良善的品质而被爱。因此,良善本身本质上是邻舍。这一点可以这样来说明:当一个人从三、四个人中为自己选一个管家或仆人时,他会考察那个人的内在人,选一个忠实可靠的人,并因这些品质而更偏爱他。同样,一个国王或地方官员会从三、四个人中选出一个能胜任公职的人,拒绝不能胜任的人,无论他的外表多么迷人,谈吐多么动听,举止多么讨人喜欢。

因此,既然每个人都是邻舍,而人的种类是无限的,每个人都要照其良善而作为邻舍被爱,那么很明显,对邻之爱有属和种,以及层级。由于当爱主胜过一切,所以可推知,对邻之爱的层级要通过对主之爱来衡量,也就是说,通过邻舍自己所真正拥有的主的量或来自主的量来衡量。这也是他所拥有的良善的量,因为一切良善都来自主。

然而,由于这些层级在内在人中,而内在人在世界上几乎不显现,所以照着一个人所知道的层级来爱邻舍就足够了。但死后,这些层级被清楚感知到,因为在灵界,意愿的情感和由此产生的理解力的思维会在所有人周围形成一个属灵气场,这个气场以各种方式被感觉到。而在这个世界上,属灵气场会被肉体吸收,并包含在从人发出的属世气场中。对邻之爱有各个层级,这一点从主关于撒玛利亚人的寓言明显看出来:他怜悯那个被盗贼打伤的人,而祭司和利未人看见他,就过去了;当主问这三个人中哪一个是邻舍时,答案是:那怜悯他的(路加福音10:30-37)。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 #17

Life17.主在约

Life17.主在约翰福音中教导,没有人能从自己行任何真正为良善的良善:

若不是从天上赐给他的,人就不能得什么。(约翰福音3:27)

住在我里面的,我也住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因为离了我,你们就不能做什么。(约翰福音15:5)

“住在我里面的,我也住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表示一切良善皆来自主;“果子”表示良善;“离了我,你们就不能做什么”表示没有人能从自己做任何事。那些信主并从祂行善的人被称为光明之子(约翰福音12:36; 路加福音16:8);陪伴之人或婚礼之子(马可福音2:19);复活之子(路加福音20:36);神的儿子(路加福音20:36; 约翰福音1:12);从神生的(约翰福音1:13)。经上说,他们必看见神(马太福音5:8);主要在他那里作祂的住所(约翰福音14:23);他们有对神的信(马可福音11:22);他们所行的是从神而行(约翰福音3:21)。这些话被概括在下面这些话中:

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子。这等人不是从血生的,不是从肉欲生的,也不是从人意生的,乃是从神生的。(约翰福音1:12–13)

“信神儿子的名”是指相信圣言并照之生活;“肉欲”是指人自己的意愿,这意愿本身是邪恶;“人意”是指人自己的理解力,这理解力本身是由邪恶所生的虚假;从这些“生的”是指那些从自己的自我意愿和行动,以及思考和说话的人;“从神生的”是指那些从主意愿和行动,以及思考和说话的人。简言之:来自人的不是良善;来自主的是良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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