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09.在主降世之前,几乎无人知道何为内在人或何为仁爱。这就是为何祂在多处教导亲兄弟之爱,也就是仁爱的原因;这也是新旧约的不同之处。在马太福音中,主教导当出于仁爱向对手或仇敌行善:
你们听见古时有话对他们说:“当爱你的邻舍,恨你的仇敌。”只是我告诉你们,要爱你们的仇敌,向恨你的人行善,为那咒诅你们的祝福。这样,就可以作你们天父的儿子。(马太福音5:43,44,45)
当彼得问祂,若有人得罪他,当饶恕对方多少次,饶恕七次可不可以,祂这样回答:
不是到七次,乃是七十个七次。(马太福音18:21,22)
我从天上听说,主宽恕每个人的罪,从不因罪惩罚任何人,甚至不将罪归咎于任何人,因为祂是爱之本和善之本;不过,罪不会因此被洗掉,除非通过悔改。当主告诉彼得要饶恕人七十个七次,还有主不会做的事吗?
45.启1:9.“我约翰”表示关于主的教义。这从“约翰”的代表清楚可知,“约翰”在至高意义上表示教义方面的主(参看AE 19节),所以他也表示关于主的教义。因为认识主是教义一切事物中的首要事物,或是其首先的和末后的;事实上,教会首要的事就是知道并承认主的教义;因为它通过承认和信仰与祂的神性结合,没有与神性的结合,教义的一切事物都毫无意义。此外,这就是神性揭示自己的原因。已经揭示自己的神性就是神性人身。没有对主人身里面的神性的承认,就没有拯救(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80–310节)。正因如此,“约翰”因代表教义方面的主,所以也代表关于主的教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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