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408

408.从根本上说,

408.从根本上说,仁爱就是善愿,善愿就居于内在人,故显而易见,凡有仁爱者,当他抵抗敌人、惩罚罪犯、处罚恶人时,是通过外在人来做的;因此,完事后,他会回到居于其内在人的仁爱,并且他越能回到仁爱,就越有益,他愿意对方好,并出于善愿向他行善。那些拥有真正仁爱之人都热心善事,并且这种热心表现于外在人时,看似发怒和燃烧之火;不过,一旦对手恢复理智,其火焰就会熄灭、减弱。而那些没有仁爱的人则不然,他们的热情是使内在人升温并着火的愤怒和仇恨。

诠释启示录 #135

135.“你还坚守我

135.“你还坚守我的名”表示对主人身中的神性,以及对祂的爱和信的一切事物的承认。这从前面关于耶和华、主和耶稣基督之名的含义的说明(AE 102节)清楚可知。在圣言中,主的“名”主要表示对祂人身中的神性的承认,因为爱和信的一切事物都由此而来。事实上,爱之神性良善和信之神性真理唯独从主发出;这些事物无法流入人,除非他在想到主之人身的同时,也想到祂的神性;祂的神性不是与人身分离,而是在这人身里面(可参看AE 10, 26, 49, 52, 77, 97, 113, 114节)。凭灵界的所有经历,我可以断言,没有人处于信之真理和爱之良善,除非他在想到主之人身的同时,想到祂的神性;我还可以断言,没有人是属灵的,或是一位天使,除非他在世上就一直处于这种想法和由此而来的承认。人必须以他的信和爱与神性结合才能得救;一切结合都是与主的结合;只与祂的人身结合,同时不与祂的神性结合,不是结合;因为拯救人的,是神性,而不是与神性分离的人身。主的人身是神性(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80–31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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