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408

408.从根本上说,

408.从根本上说,仁爱就是善愿,善愿就居于内在人,故显而易见,凡有仁爱者,当他抵抗敌人、惩罚罪犯、处罚恶人时,是通过外在人来做的;因此,完事后,他会回到居于其内在人的仁爱,并且他越能回到仁爱,就越有益,他愿意对方好,并出于善愿向他行善。那些拥有真正仁爱之人都热心善事,并且这种热心表现于外在人时,看似发怒和燃烧之火;不过,一旦对手恢复理智,其火焰就会熄灭、减弱。而那些没有仁爱的人则不然,他们的热情是使内在人升温并着火的愤怒和仇恨。

揭秘启示录 #373

373.“尊贵、权柄

373.“尊贵、权柄、大力”表主的神性属天事物。
上一节说过,在圣言中,“尊贵、权柄、大力”这三者当论及主时,也论及属天神性,或神性之爱或神性良善。“尊贵”是这样(参看249节);“大力”或“力量”是这样(参看22节);“权柄”或“能力”也是这样;这一点从圣言中提及它的地方得以证实。要知道,圣言的一切细节中都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既有论及良善的表述,也有论及真理的表述;除了追求属灵意义的人外,其他人无法将这些表述彼此区分开。通过属灵意义明显可知哪种表述涉及良善或爱,哪种表述涉及真理或智慧;从许多经文可以得知,当论述神性良善时,经上就说“尊贵、权柄、大力”。“权柄”或“能力”也涉及神性良善,这一点可见于马太福音(13:54; 24:30),马可福音(13:25-26),路加福音(1:17, 35; 9:1; 21:27)等。圣言的细节中都有主与教会的婚姻,因此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80-90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