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07.有必要解释一下爱邻舍的意思是什么。爱邻舍就是希望邻舍好、向他行善,而邻舍不仅包括亲朋好友和善人,还包括陌生人、仇敌,或恶人。但对这两类人实践仁爱的方式却有所不同:对亲朋好友要用直接的善行,对敌人或恶人要用间接的善行。间接的善行包括劝诫、处罚、惩戒,因而矫正。可以这样来说明:法官根据法律和正义惩罚作恶者就是在爱他的邻舍;因为他由此使这个人变得更好,并照顾到公民的福祉,以免作恶者伤害他们。众所周知,父亲因孩子犯错而惩戒他们就是爱他们;相反,若他不因此惩戒他们,就是爱他们的罪恶,这不能称为仁爱。还有,若人击退来者不善的仇敌,并在自卫中击打这个袭击者,或将其绳之于法,以免受到伤害,但仍有意与其成为朋友,那么他的行为就处在仁爱的主流中。旨在保卫国家和教会的战争并不违背仁爱。所着眼的目的决定了它们是否是仁爱。
54.“我一看见祂,就仆倒在祂脚前,像死了一样”表由主的这种临在所产生的人自己生命的衰微或丧失。人自己的生命无法承受主的临在,就是诸如主在自己里面那样的临在,甚至无法承受诸如祂在其圣言最内层里面那样的临在。因为主的神性之爱完全就像太阳,没有人承受太阳在自己那样的临在,否则必被焚毁。这就是下面这句经文的意思:
没有人能见神而活。(出埃及记33:20;士师记13:22)
正因如此,主才在天堂向天使显为一轮太阳,距离他们如同这个世界的太阳距离世人那样遥远。原因在于,在自己里面的主就在这太阳中。然而,主缓和、节制祂的神性,好使人能承受祂的临在。这一切通过遮盖来实现。主在圣言中向许多人揭示祂自己时就是这样行的。祂甚至通过遮盖与敬拜祂的每个人同在,如祂在约翰福音中所说的那样:
遵守我命令的,我要与他同住。(约翰福音14:21, 23)
我要在你们里面,你们也要在我里面。(约翰福音15:4-5)
由此明显可知为何约翰一见主的荣光,就仆倒在祂脚前,像死了一样;以及为何三个门徒一见主的荣光,就困倦打盹,有云彩来遮盖他们(路加福音9:32,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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