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405

405.但当自我之爱

405.但当自我之爱或统治之爱构成头时,天堂之爱就会通过身体降到脚上。随着自我之爱的增加,天堂之爱通过脚踝降到脚底,如果自我之爱进一步增加,天堂之爱就穿过脚跟,被踩在脚下。有一种统治之爱源于对邻之爱,还有一种统治之爱源于自我之爱。那些处于源于对邻之爱的统治之爱的人,寻求统治是为了可以向公众和个人履行功用;因此,在天堂,统治权被托付给这些人。

那些生来就为了掌权进行统治而被抚养长大、接受教育的皇帝、国王和贵族或公爵,他们若在神面前谦卑自己,有时比那些出身卑微,出于骄傲比其他人更渴望显赫地位的人更少地受到这爱的影响。但对那些处于源于自我之爱的统治之爱的人来说,天堂之爱就像一种脚凳,为了取悦普通人,他们把脚放在脚凳上。然而,当他们不在人们的视线之内时,他们就会把它扔到角落里,或扔出门外。原因在于,他们只爱自己,因而将自己的意愿和思维沉浸在他们的自我中,而这自我就本身而言,是遗传之恶,这遗传之恶与天堂之爱截然对立。

困扰那些处于源于自我之爱的统治之爱的人的邪恶通常是这些:对他人的蔑视,嫉妒,对那些不支持他们的人的敌意和随之而来的敌对行为,仇恨,报复,无情,凶恶和残忍。这些邪恶在哪里盛行,哪里就有对神、对神性事物,即教会的真理和良善的蔑视。即便他们尊重这些事物,那也只是用嘴巴,以免他们受到教会权威或神职人员的谴责和其他人的斥责。

但统治之爱对神职人员来说是一回事,对平信徒来说是另一回事。对神职人员来说,当缰绳给它,或说约束被除去时,它就会向上攀升,直到他们想成为神;而对平信徒来说,它会增加,直到他们想成为国王;这爱的幻觉或疯狂影响他们的心智,或把它们带走,直到这种程度。

在完美的人里面,天堂之爱占据最高位置,可以说形成随之而来的所有爱的头;世界之爱在它下面,就像头下面的胸;自我之爱又在世界之爱下面,就像脚。由此可知,如果自我之爱形成了头,那么这个人就完全颠倒了。这时,在天使看来,他就像一个趴在地上的人,头朝地,背朝天。当敬拜时,他看起来像豹子的幼崽一样舞动手脚。此外,这些人以各种双头动物的形式出现,上面的头有一张野兽的脸,而下面的头有一张人脸,这人脸不断从上面被摁下去,被强迫亲吻地面。所有这类人都是感官人,就像前面所描述的人(TCR 402节)


诠释启示录 #510

510.“就有仿佛火

510.“就有仿佛火烧着的大山”表示对自我和由此而来的自我聪明的爱。这从“火烧着的大山”的含义清楚可知,“火烧着的大山”是指对自我和由此而来的自我聪明的爱。这爱由这种大山来表示,是因为在圣言中,“大山”表示两种意义上的爱,即天堂之爱和地狱之爱(参看AE 405节);“火”也一样(也可参看AE 504a–e节);此处论述的是要与善人分离,并被投入地狱的恶人,对这些人来说,一切真理都通过这爱变成虚假。下文描述了由“大山扔在海中”产生的这种效果;因为“大山扔在海中;海的第三部分变成血”表示属世人中的一切都变成了邪恶之虚假。由此可见,“火烧着的大山”表示自我之爱和对由此而来的自我聪明的爱。一切自我聪明都来自自我之爱。

“大山”表示两种意义上的爱,因为在灵界,处于属天之爱的第三层天堂的天使住在大山上;因此,当经上提到“大山或山”时,所表示的是这层天堂,按照从人和地方抽象出来的天使的思维观念,所表示的是构成天堂之物,也就是属天之爱。但在反面意义上,“大山”表示自我之爱,因为那些处于自我之爱的人不断渴望爬到大山上,把自己等同于那些在第三层天堂的人。由于他们在幻想中住在这大山上,所以当他们从地狱出来时,它也成了他们努力的目标;这就是为何“大山”在反面意义上表示自我之爱。总之,那些处于自我之爱的人总是追求高的东西,所以死后,当爱的一切状态都变成相对应的事物时,他们在幻想中登上高处,在幻想的状态下以为自己在高山上,尽管他们从身体上在地狱。这就是为何那些属于巴比伦,处于这种自我之爱,以至于不仅想统治一切大地,还想统治天堂的人被称为“山”,经上说他们坐在山上,升到高云之上。如在耶利米书:

行毁灭的山哪,看哪,我和你作对,你毁灭全地;我要伸手攻击你,使你从岩石上滚下来,使你成为烧毁的山。(耶利米书51:25)

以赛亚书:

你心里曾说,我要升到诸天;我要高举我的宝座在神的众星以上;我要坐在聚会的山上;我要升到高云之上,我要与至高者同等;然而,你必被丢入地狱。(以赛亚书14:13–15)

这些话论及巴比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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