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05.然而,如果自我之爱或统治之爱构成头,那么天堂之爱便经由躯体降至两脚。自我之爱越强烈,天堂之爱就越下沉,最终通过脚踝直降至脚底;若继续发展,它就会穿过脚底,被践踏在脚下了。统治之爱分为两种,一种由爱邻产生,另一种由爱己产生。那些由于爱邻而处于统治之爱的人,追求权力是为了为大众和个人履行服务;因此,在天堂,这些人被赋予权力。
皇帝、国王和贵族生来就为了执掌大权而被抚养长大,若他们肯在神面前谦卑自己,他们的这种爱有时反而比那些出身卑微,并出于骄傲而比别人更渴望优越地位之人的更少一些。然而,对于那些出于自我之爱而处于统治之爱的人来说,天堂之爱就象他们为取悦百姓而踩于其上的脚凳。若百姓看不到,他们就把它扔到一个角落,或扔到门外。这是因为,他们只爱自己,因此将其意愿和心智的思维浸没于自我中心,而自我中心本身是遗传的邪恶,这恶与天堂之爱截然对立。
困扰那些由于自我之爱而喜欢统治之人的罪恶,总的来说有以下这些:蔑视他人,嫉妒,对异己者不友善,由此产生的敌意,仇恨,报复,无情、凶狠和残忍。哪里盛行这类邪恶,哪里就有对神、对神性事物,即教会的真理与良善的藐视;即便他们尊重这些,也只是挂在嘴上,以免他们受到神职人员的攻击和其他人的谴责。
不过。这爱在神职人员身上是一种情形,在平信徒身上又是另一种情形。对神职人员而言,若放任自流,它会向上爬升,直到他们想成为神;但对平信徒而言,他们最终想成为国王,甚至到了这爱的幻觉将他们的心思带走的地步。
就相对完善之人而言,天堂之爱占据至高位置,可以说构成接下来的一切爱的头;尘世之爱在它下面,可以说构成头下面的胸;自我之爱则更向下,处于两脚的位置。既如此,那么若自我之爱构成了头,这人就会彻底颠倒。这时,在天使看来,他仿佛头垂向地面、背部弓向天而躺着。当进行敬拜时,他看似舞动手脚,如同豹崽。而且,这类人会显为各种动物的形状,并且长着两个头,一个在上面,有一张兽脸,另一个在下面,有一张人脸,上面的头不断把他们摁下去,迫使他们亲吻地面。所有这些人都是感官人,就是诸如上面所描述的那类人(402节)。
164.“我必临到你那里,如同贼一样。我几时临到你那里,你也决不能知道”表属于敬拜的事物将从他们那里被夺走,他们却不知是何时被夺走,如何被夺走的。经上之所以说“主必如同贼一样临到”,是因为敬拜的外在良善从敬拜已死之人那里被夺走。死的敬拜也有某种良善之物,因为他们思想神和永生;只是缺乏真理的良善并非良善,要么是邀功的,要么虚伪的,而邪恶与虚假则如同贼一样把它夺走了。这在尘世是一步一步进行的,死后则完全被夺走,人却不知是何时被夺走,如何被夺走的。“祂必如同贼一样临到”被归于主,但就属灵之义而言,这句话的意思是,地狱要将它偷走。这与圣言中的这些说法很相似,即:神恶待人、报应他、报仇、发怒,把他引入试探。而事实上,地狱才会做这些事,因为经上是照着以这种方式显现在这个人面前的表象如此说的。做买卖的才干和银子若不善加利用,以致一无所得,就从这人那里被夺走,这一点可见于马太福音(25:26-30)和路加福音(19:24-26)。“买卖”和“赚取”表示为人的自我获取真理与良善。
由于良善与真理从那些敬拜已死之人被夺走,如同在暗处被贼偷走,故在圣言中,这种事有时被比作贼,如以下经文:
看哪!我来像贼一样。那警醒、看守衣服、免得赤身而行的有福了!(启示录16:15)
所以,你们要警醒,因为不知道你们的主什么时候来到。但这一点你们要晓得,家主若知道窃贼什么时候来,就必警醒,不容他的房屋被破门而入。(马太福音24:42-43)
盗贼若来在你那里,或破坏者夜间而来,你何竟被剪除,他们岂不偷窃,直到够了呢?(俄巴底亚书1:5)
他们蹦上城,蹿上墙,爬进房屋,像盗贼由窗户进去。(约珥书2:9)
他们行事虚谎,盗贼进入,外有群盗骚扰。(何西阿书7:1)
不要积攒财宝在地上,只要积攒财宝在天上,天上没有贼来偷。(马太福音6:19-20)
人之所以必须警醒,并且不知道主什么时候来,是因为他能仿佛凭自己思想和行动,因而照着他的理性而处于自由中,免得有任何恐惧侵入。人若知道那时候,必陷入恐惧。人在自由的状态下所行的会永远存留,而出于恐惧所行的却不能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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