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05.然而,如果自我之爱或统治之爱构成头,那么天堂之爱便经由躯体降至两脚。自我之爱越强烈,天堂之爱就越下沉,最终通过脚踝直降至脚底;若继续发展,它就会穿过脚底,被践踏在脚下了。统治之爱分为两种,一种由爱邻产生,另一种由爱己产生。那些由于爱邻而处于统治之爱的人,追求权力是为了为大众和个人履行服务;因此,在天堂,这些人被赋予权力。
皇帝、国王和贵族生来就为了执掌大权而被抚养长大,若他们肯在神面前谦卑自己,他们的这种爱有时反而比那些出身卑微,并出于骄傲而比别人更渴望优越地位之人的更少一些。然而,对于那些出于自我之爱而处于统治之爱的人来说,天堂之爱就象他们为取悦百姓而踩于其上的脚凳。若百姓看不到,他们就把它扔到一个角落,或扔到门外。这是因为,他们只爱自己,因此将其意愿和心智的思维浸没于自我中心,而自我中心本身是遗传的邪恶,这恶与天堂之爱截然对立。
困扰那些由于自我之爱而喜欢统治之人的罪恶,总的来说有以下这些:蔑视他人,嫉妒,对异己者不友善,由此产生的敌意,仇恨,报复,无情、凶狠和残忍。哪里盛行这类邪恶,哪里就有对神、对神性事物,即教会的真理与良善的藐视;即便他们尊重这些,也只是挂在嘴上,以免他们受到神职人员的攻击和其他人的谴责。
不过。这爱在神职人员身上是一种情形,在平信徒身上又是另一种情形。对神职人员而言,若放任自流,它会向上爬升,直到他们想成为神;但对平信徒而言,他们最终想成为国王,甚至到了这爱的幻觉将他们的心思带走的地步。
就相对完善之人而言,天堂之爱占据至高位置,可以说构成接下来的一切爱的头;尘世之爱在它下面,可以说构成头下面的胸;自我之爱则更向下,处于两脚的位置。既如此,那么若自我之爱构成了头,这人就会彻底颠倒。这时,在天使看来,他仿佛头垂向地面、背部弓向天而躺着。当进行敬拜时,他看似舞动手脚,如同豹崽。而且,这类人会显为各种动物的形状,并且长着两个头,一个在上面,有一张兽脸,另一个在下面,有一张人脸,上面的头不断把他们摁下去,迫使他们亲吻地面。所有这些人都是感官人,就是诸如上面所描述的那类人(402节)。
178.无论哪个教会,其信都象一粒种子,由此生出它的一切信条。它好比一棵树的种子,由此长出树的各个部分,包括它的果实;它还好比人类的精子,由此生育一代又一代的后裔和家族。因此,若了解教会为首的信条,就是因其主导地位而被视为得救所必需的信条,就能了解这个教会的性质。下面这个例子有助于说明这一点。假如这信是:自然是宇宙的创造者。那么由此可推知,宇宙就是所谓的神,自然是它的本质;以太是至高无上的神,古人称其为朱庇特,空气是女神,古人称其为朱诺,并以她为朱庇特的妻子;海洋是低一等的神(god),古人称其为海神尼普顿;由于自然的神性直达地心,所以那里也有一个神,古人称其为冥府之神普路托;太阳是众神的议事厅,当朱庇特召集会议时,他们就在这里聚集;此外,火是来自神的生命,于是,鸟类在一个神内飞翔,走兽在一个神内行走,鱼类又在一个神内游弋;还有,思维不过是以太的变化,就象表达思想的言语是空气的变化一样;爱的情感是由阳光辐射冲击它们所引起的状态变化。这信还包含这样的观念:死后的生命,连同天堂和地狱,都是神职人员为追求名利而杜撰出来的传说;不过,这仍是一个有用的传说,不可拿来当众取笑,因为它能服务于公共利益,约束普通百姓的思想,使他们严格服从地方官。然而,那些沉迷于宗教信仰的人却与现实脱节,其思维成了天马行空的幻想,其行为荒诞可笑,他们成了牧师的奴仆,去相信那看不到的一切,因为这些事超出了他们的思想范围。
所有这些,以及更多此类后果,都包括在这信中,即“自然是宇宙的创造者”。并且当这信被摊开时,这些后果就从它显现出来。在此论证这一切,是为了叫人们知道,当今教会的信,就是表面信一神,内在信三神之信,就包含了一连串的错误。由此提取出的虚假,如同雌蜘蛛所产之卵中的小蜘蛛一样多。凡在主的启示下,心智具有真正的理性之人,谁不明白这一点?但是,当通向那信的大门及其分支被“理性探究信的秘密是不合法的”这样的禁令所关闭和闩上时,谁又能看清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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