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404

404.但当对世界或

404.但当对世界或财富的爱构成头时,也就是说,当它成为主导爱时,人的状态就完全不同了;因为这时,天堂之爱从头部被逐出,降到身体中。处于这种状态的人更喜欢世界,而不是天堂;他的确敬拜神,但出于纯属世之爱来敬拜,纯属世之爱将功德置于一切敬拜中。他也向邻舍行善,但只是为了得到回报。对这些人来说,天上的事物就像衣服,他们穿着这衣服在世人眼前看似行走在光明中,但在天使眼前却显得模糊不清,因为当世界之爱占据内在人,天堂之爱占据外在人时,这爱就使得教会的一切都变得模糊,并把它们隐藏起来,如同蒙上一层面纱。对世界或财富的爱种类繁多。随着它倾向于贪婪,它变得更加有害,天堂之爱则变得更黑;如果它倾向于因自我之爱而凌驾于他人之上的骄傲和显赫,也是如此。然而,如果它倾向于挥霍浪费,情况就不同了;如果它关注的目的是世俗的辉煌,如漂亮的房子或豪宅、豪华的装饰、华丽的衣服、仆人、马匹和马车等等,那么它伤害较小。每一种爱的性质都取决于它所关注和努力达到的目的。对世界或财富的爱可以比作黑暗的水晶,它吸收光线,只微弱地反射出昏暗的颜色,或说窒息光线,只把它分解成昏暗和转瞬即逝的颜色。它也像挡住太阳光线的薄雾或乌云,或像未发酵的新酒,尝起来甜美,但会让胃不舒服。从天上观之,痴迷于这种爱的人看起来就像一个驼背,走路时低着头,眼睛盯着地面。如果他抬头仰望天空,他的肌肉就会拉伤,很快就又弯下腰来。教会里的古人称这些人为玛门,希腊人则称他们为普鲁托。


诠释启示录 #506

506.“树的第三部

506.“树的第三部分被烧了”表示对真理和良善的感知和认知或知识被源于邪恶之爱的欲望毁灭了。这从“第三部分”、“树”和“被烧”的含义清楚可知:“第三部分”当论及真理时,是指所有或全部(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树”是指属于人心智的内层(对此,参看AE 109节),因而是指对真理和良善的感知,以及关于它们的知识或认知(参看AE 420节);“被烧”是指被源于邪恶之爱的欲望摧毁,如刚才所述(AE 504c–e节),那里说明,这些欲望由“火”来表示,所以“被烧”表示被它们毁灭。

“第三部分”表示所有或全部,因而“树的第三部分”表示对真理和良善的一切感知,因而表示关于它们的知识或认知,因为数字“三”表示完全,整体和所有或全部,并论及真理;故“第三部分”具有同样的含义,因为“第三”与“三”所表相同。此外,相乘和相除后的数字与它们所源于的整数具有相同的含义(参看AE 430a,b节)。“第三部分”表示所有或全部,并论及真理(也可参看AE 384节)。在以下经文中,“第三部分”具有相同的含义:海的第三部分变成血(启示录8:8);海中受造物的第三部分都死了(启示录8:9);烧着的大星落在江河的第三部分上(启示录8:10);众水的第三部分变为苦艾(启示录8:11);日头的第三部分,月亮的第三部分,星辰的第三部分都被击打(启示录8:12; 9:15, 18; 12:4)。

此处描述了对真理和良善的一切感知,因而关于它们的知识或认知首先被对自我和世界的爱,以及由此产生的欲望和快乐毁灭。对属灵真理和良善的感知和认知或知识被这些爱和由此产生的欲望毁灭,是因为这些爱是人与生俱来的肉体和纯属世之爱,除非这些爱被从主出于天堂的属灵之爱征服和掌控,否则它们就会扑灭一切感知,由此扑灭天堂和教会的真理和良善的一切认知或知识;因为就本身而言,这些爱与属灵之爱直接对立。由此可见,当教会衰退时,它首先从一种内在属灵状态进入一种属世状态,这属世状态在于爱自己、爱世界高于一切;因此,那时它在天堂和教会的一切事物方面都进入黑暗,无论它在世界的事物方面可能会拥有多少光。

当对属灵真理和良善的感知灭亡时,关于它们的知识或认知也灭亡,因为尽管人要么从圣言,要么从教义知道它们,谈论它们,但当他感知不到它们时,仍不知道它们。对一个事物的感知构成关于它的知识或认知。没有感知的知识或认知不是活的,而是死的,只是一种词语意义的知识或认知,而不是事物本身的知识或认知。那些对自我和世界的爱在里面占主导地位的人所拥有的来自圣言和教会教义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或认知就是这样;无论他们如何被教导聪明而巧妙地谈论和传讲它们。然而,它们只是外壳,在粗俗的人面前看似拥有核仁在里面,但却是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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