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404

404.但当对世界或

404.但当对世界或财富的爱构成头时,也就是说,当它成为主导爱时,人的状态就完全不同了;因为这时,天堂之爱从头部被逐出,降到身体中。处于这种状态的人更喜欢世界,而不是天堂;他的确敬拜神,但出于纯属世之爱来敬拜,纯属世之爱将功德置于一切敬拜中。他也向邻舍行善,但只是为了得到回报。对这些人来说,天上的事物就像衣服,他们穿着这衣服在世人眼前看似行走在光明中,但在天使眼前却显得模糊不清,因为当世界之爱占据内在人,天堂之爱占据外在人时,这爱就使得教会的一切都变得模糊,并把它们隐藏起来,如同蒙上一层面纱。对世界或财富的爱种类繁多。随着它倾向于贪婪,它变得更加有害,天堂之爱则变得更黑;如果它倾向于因自我之爱而凌驾于他人之上的骄傲和显赫,也是如此。然而,如果它倾向于挥霍浪费,情况就不同了;如果它关注的目的是世俗的辉煌,如漂亮的房子或豪宅、豪华的装饰、华丽的衣服、仆人、马匹和马车等等,那么它伤害较小。每一种爱的性质都取决于它所关注和努力达到的目的。对世界或财富的爱可以比作黑暗的水晶,它吸收光线,只微弱地反射出昏暗的颜色,或说窒息光线,只把它分解成昏暗和转瞬即逝的颜色。它也像挡住太阳光线的薄雾或乌云,或像未发酵的新酒,尝起来甜美,但会让胃不舒服。从天上观之,痴迷于这种爱的人看起来就像一个驼背,走路时低着头,眼睛盯着地面。如果他抬头仰望天空,他的肌肉就会拉伤,很快就又弯下腰来。教会里的古人称这些人为玛门,希腊人则称他们为普鲁托。


真实的基督教 #223

223.(7)拿细耳

223.(7)拿细耳人代表在其最外层或终端中的圣言的能力。在士师记,我们读到,参孙自出母亲的子宫就是一个拿细耳人,他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此外,“拿细耳人”和“拿细耳人或离俗归圣的身份(中文圣经译为拿细耳人的愿)”是指头发。参孙亲自清楚表明,他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当时他说: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亲的子宫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像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能知道为何拿细耳人的身份被设立,这个身份是指头发,又为何参孙的力量在他的头发里,除非他知道在圣言中,“头”表示什么。“头”表示世人和天使通过神性真理从主那里所拥有的聪明;因此,“头发”表示来自最外在或最后事物,或终端中的神性真理的聪明。由于“头发”的这种含义,经上才为拿细耳人制定了一条律法:

他们不可剃头,因为那是神在他们头上的拿细耳人的身份。(民数记6:1-21)

因此,还有一条律法:

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愤怒临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

由于头发因来自对应关系的这种含义而如此神圣,所以人子,即圣言方面的主,甚至连头发都被描述出来:

(祂的头与发)皆白,如白羊毛、如雪。(启示录1:14)

亘古常在者也是如此(但以理书7:9)。由于头发表示在最外层或终端中的真理,因而表示圣言的字义,所以在灵界,那些蔑视圣言的人成了秃头;而另一方面,那些尊崇圣言,视其为神圣的人看起来头发秀丽。正是由于这种对应关系:

四十二个童子被两只母熊撕成碎片,因为他们称以利沙为秃头。(列王纪下2:23, 24)

事实上,“以利沙”代表在取自圣言的教义方面的教会,“母熊”表示在最外层或终端中的真理的能力。神性真理或圣言的能力就在它的字义中,因为在字义中,圣言在它的完全中,还因为主的两个国度的天使和世人一起在字义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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