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03.首先要说说这三种普遍之爱,即天堂之爱、尘世之爱和自我之爱,如何使一个服从于另一个;然后再讨论一个如何被引入另一个,并作用于它;最后讨论人的状态如何取决于这种从属关系。这三种爱彼此关联,如同身体的三个区域:最高层的爱是头、中层的爱是胸腹、第三层的爱是膝盖和脚底。当天堂之爱构成头,尘世之爱构成胸腹,自我之爱构成脚底时,人就处于受造的完美状态。因为此时,这两种低层的爱(尘世之爱和自我之爱)服务于最高层的爱(天堂之爱),如同躯体及其各个部分服务于头部。所以,当天堂之爱构成头时,这爱便流入尘世之爱(主要是对财富的爱),并利用财富履行服务;它还经由尘世之爱间接流入自我之爱(主要是对尊严之爱),并利用这些尊严履行服务。因此,这三种爱就是这样通过一个流入另一个而对准服务这一目标的。
谁不明白,当人愿意通过属灵之爱(即来自主的爱,也就是天堂之爱所指的)履行服务时,他的属世人利用他的财富及其它财产来达成它们,感官人协同作用,这是他的荣誉?谁又不明白,人的身体所做的一切皆取决于他头脑中的心智状态,若他的心智在于热爱服务,那么身体就会利用肢体实现这些服务?这是因为意愿和理解力就存在于它们在头脑中的初始物和在身体中的衍生物里面,如同意愿存在于行为、理解力存在于言辞。这好比种子的结实力存在于整棵树及其各个部分,并通过它们结出果实。还好比水晶花瓶中的火与光,使得花瓶变暖发光。同样,对由于从主经由天堂流入之光而使这三种爱具有适当从属关系的人来说,心智的属灵视觉和身体的属世视觉好比直到包含种子的核心都是半透明的石榴。主的这些话也是同样的意思:
眼睛就是身上的灯。你的眼睛若瞭亮,全身就光明。(马太福音6:22;路加福音11:34)
但凡有点理智,谁会诅咒财富,因为它在国家中扮演的角色如同人体内的血液;他也不会诅咒附属于职位的荣誉,因为它们是国王的左膀右臂和社会的顶梁柱,只要他们的属世和感官之爱服从于属灵之爱。
而且,在天堂也有各种行政职务和附属于它们的荣誉,不过,那些担任这些职务的人最喜爱履行服务,因为他们是属灵的。
414.(14)爱或意愿同样能被提升,也能感知诸如出于天堂属于热的那类事物,只要它热爱在同一层级的配偶。我们在前一章和前面多处已经说明,理解力能被提升到天堂之光,并从这光汲取智慧。此外,我们在前面多处还说明,爱或意愿也能被提升,只要它热爱那些属于天堂之光或属于智慧的事物。然而,爱或意愿无法通过作为目的的任何名誉、荣耀或利益而被如此提升,只能通过对功用的一种爱,因而不是为了自己,而是为了邻舍而被提升。
由于唯独主出于天堂赐下这种爱,并且当人避恶如罪时,主就会赐下它,所以爱或意愿能通过这些方法被提升,没有这些方法则不能。但爱或意愿被提升到天堂之热,而理解力被提升到天堂之光。当两者都被提升时,两者的一个婚姻就会在那里进行,该婚姻被称为天上的婚姻,因为它是天上的爱与智慧的婚姻。这就是为何我们说,爱若热爱其在同一层级的智慧,就是它的配偶,也会被提升。智慧之爱,也就是适合人类理解力的真正的爱,就是来自主的对邻之爱。这和世上的光、热是一样的。光有热无热都可存在;光在冬天是没有热的,在夏天是有热的;当热和光共存时,万物就会繁衍生息。人里面的光若对应于冬天的光,就是没有爱的智慧;若对应于夏天的光,就是有爱的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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