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402

402.㈥纯属世和感

402.㈥纯属世和感官之人
很少有人知道“感官人”这一术语的含义,或说他们属于哪类人,但知道这一点十分重要,故有必要对他们加以说明。
(1)“感官人”这一术语适用于一切判断基于身体感官之人,他只相信亲眼看见、亲手摸到的事物,视其为真实的,拒绝其它一切事物。所以,感官人是最底层的属世人。
(2)使他凭天堂之光看见的心智内层是关闭的,以致他根本看不见有关天堂和教会的任何真理,因为他的思维停留在最肤浅的层次,没有任何属灵之光的内在启示。
(3)由于所享有的光是属世的粗俗之光,所以他内在反对有关天堂和教会的任何事物,尽管外在会热情拥护它们,以藉此寻求权力。
(4)感官人在推理方面既敏锐又精明,因为他们的思维如此接近言语,以致它几乎就在其中,可以说就在嘴皮子上;还因为他们将一切聪明都置于唯独基于记忆的言辞中。
(5)其中一些人能证明凡他们想要的任何事物,还能巧妙证明虚假;证明之后,他们便信以为真。然而,他们的推理和证据只是基于迷惑和说服普通老百姓的感官谬论。
(6)感官人比其他人更精明、狡猾。
(7)其心智的内层肮脏污秽,因为他们藉此与地狱相通。
(8)地狱灵是感官的。其地狱越深,他们就越感官化。地狱灵放射的气场从后面与人的感官官能结合。
(9)感官人看不到光明中的纯正真理,只是推理和争论一切事物是否如此。这些争论从远处听上去如同咬牙切齿的声音。这声音其实是虚假彼此冲撞的噪音,以及虚假和真理的冲突。因此,这清楚表明圣言中“咬牙切齿”是什么意思,因为源自感官谬论的推理对应于牙齿
(10)坚信虚假的学识渊博的学者,尤其那些认定反对圣言真理的人,要比其他人更加感官化,尽管他们在世人眼里并非如此。异端邪说主要源于感官人。
(11)伪君子、骗子、寻欢作乐者、奸淫者、守财奴绝大多数是感官的。
(12)那些凭感官事物推理,反对圣言的纯正真理,因而反对教会真理之人,被古人称为“善恶知识树的蛇”。由于感官事物意味着冲击身体感官,并被这些感官所吸收之物,故可知:
(13)人凭感官事物与尘世相联,凭高于它们的理性观念与天堂相联。
(14)感官事物从尘世提供诸如服务于灵界中心智内层之类的事物。
(15)有些感官事物服务于理解力,这些事物就是被称为物理学的各种自然现象;而有些感官事物则服务于意愿,这些事物就是感官和身体的乐趣。
(16)若思维没有被提升至感官事物之上,人的智慧就很受限制。智者的思维层次高于感官事物。当其思维被提升高过感官事物时,他就进入更明亮地光照中,甚至进入天堂之光。人由此感知真理,这才是真聪明。
(17)古人十分熟悉心智越过感官事物的这种提升及其从中的退离。
(18)若感官事物居于末位,它们就有助于为理解力或理解力开辟一条道路;真理通过萃取的方法得以提炼。但是,若感官事物居于首位,它们就会关闭这条路,人只能如同在迷雾或夜晚中看真理。
(19)对智者而言,感官事物居于末位,并受制于更内在的事物;但对愚者而言,感官事物则居于首位,并占据主导地位。这些人适合被称为“感官人”。
(20)人类既有与动物一样的感官事物,也有与之不一样的感官事物。人的思维越是高于感官事物,他就越是一个人。若不承认神,照祂的诫命生活,没人能将思维提升至感官事物之上,也没人能看到教会的真理,因为正是神进行提升和启示。

诠释启示录 #97

97.“在七个金灯台

97.“在七个金灯台中间行走的”表示对新天堂和新教会里的一切来说,生命来自祂。这从“行走”和“七个金灯台”的含义清楚可知:“行走”是指生活,当论及主时,是指生命本身(对此,下文会详述);“七个金灯台”是指新天堂和新教会里的一切(参看AE 62节)。由此清楚可知,主被看见“在灯台中间”,是因为“中间”表示至内层;“灯台”表示天堂和教会,“行走”表示生活;“在中间”当论及主时,表示在祂周围的一切。故由此代表天堂和教会里的信和爱的一切生命都来自祂(参看AE 84节)。“中间”表示一切流注所来自的至内层和中心(参看《属天的奥秘》,1074, 2940, 2973, 7777节)。主是共同中心,天堂里的一切方向和定位都来自祂(参看《天堂与地狱》,123–124节)。天使从中获得聪明和智慧的天堂之光,也就是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也从中间延伸或传播到周围的人(参看HH 43, 50, 189节)。“行走”表示生活,当论及主时,表示生命本身,这一点来自灵界的表象;在灵界,所有人都照着他们的生活行走,恶人只走在通往地狱的路上,而善人只走在通往天堂的路上;因此,仅从一切灵人所走的路就能知道他们。此外,那里的路是真实可见的;但恶人只看见通往地狱的路,善人只看见通往天堂的路;通过这种方式,每个人都被带到自己的社群。正因如此,“行走”表示生活。关于灵界的这些路和在其中的行走,可参看《天堂与地狱》(195, 479, 534, 590节),以及《最后的审判》(48节)中的说明。

在圣言中,“路(或道路、道)”表示真理或虚假,“行走(或行)”表示生活,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我在此只引用少数经文来证实。以赛亚书:

我们得罪了耶和华;他们不会行在祂的道上,也不听从祂的律法。(以赛亚书42:24)

申命记:

你们若遵守诫命,爱耶和华你们的神,行在祂一切的道路上。(申命记11:22)

又:

你若遵守这一切诫命,实行它们,爱耶和华你的神,终日行在祂的道上。(申命记19:9; 26:17)

利未记:

我要在他们中间立我的帐幕,我要在你们中间行走,我要作你们的神。(利未记26:11, 12)

申命记:

耶和华你的神在你营中间行走,所以你的营应当圣洁。(申命记23:14)

以赛亚书:

耶和华啊,求你记念我在你面前怎样行走在真理中。(以赛亚书38:3)

同一先知书:

他进入平安,行在正直中。(以赛亚书57:2)

玛拉基书:

他以平安和正直与我同行。(玛拉基书2:6)

诗篇:

你救护我的脚不跌倒,使我在生命的光中行在神面前。(诗篇56:13)

约翰福音:

耶稣说,我是世界的光;跟从我的,必不在黑暗里走,必要得着生命的光。(约翰福音8:12)

同一福音书:

光在你们中间还有不多的时候,你们应当趁着有光的时候行走,免得黑暗临到你们;那在黑暗里行走的,不知道往何处去。你们应当趁着有光,信从这光。(约翰福音12:35, 36)

马可福音:

法利赛人和文士问祂,你的门徒为什么不照长辈的传统行走呢?(马可福音7:5)

利未记:

你们若逆着我而行,不肯听从我的声音,我也要逆着你们而行。(利未记26:21, 23, 24, 27)

以赛亚书:

在黑暗中行走的百姓看见了大光;住在死荫之地的人有光照耀他们。(以赛亚书9:2)

弥迦书:

众民都奉己神的名而行,我们却要奉耶和华我们神的名而行。(弥迦书4:5)

以赛亚书:

你们中间谁敬畏耶和华?谁行在黑暗中,没有亮光?(以赛亚书50:10)

此外还有其它许多经文(如耶利米书26:4; 以西结书5:6; 20:13, 16; 撒迦利亚书10:12; 弥迦书4:5; 路加福音1:6)。从这些经文可以看出,“行走或行”在灵义上表示生活;它表示生活,故当论及主时,如在这段经文中,它表示生命本身,因为主就是生命本身,其他所有人都是来自祂的生命的接受者(参看AE 82, 8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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