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402

402.㈥纯属世和感

402.㈥纯属世和感官之人
很少有人知道“感官人”这一术语的含义,或说他们属于哪类人,但知道这一点十分重要,故有必要对他们加以说明。
(1)“感官人”这一术语适用于一切判断基于身体感官之人,他只相信亲眼看见、亲手摸到的事物,视其为真实的,拒绝其它一切事物。所以,感官人是最底层的属世人。
(2)使他凭天堂之光看见的心智内层是关闭的,以致他根本看不见有关天堂和教会的任何真理,因为他的思维停留在最肤浅的层次,没有任何属灵之光的内在启示。
(3)由于所享有的光是属世的粗俗之光,所以他内在反对有关天堂和教会的任何事物,尽管外在会热情拥护它们,以藉此寻求权力。
(4)感官人在推理方面既敏锐又精明,因为他们的思维如此接近言语,以致它几乎就在其中,可以说就在嘴皮子上;还因为他们将一切聪明都置于唯独基于记忆的言辞中。
(5)其中一些人能证明凡他们想要的任何事物,还能巧妙证明虚假;证明之后,他们便信以为真。然而,他们的推理和证据只是基于迷惑和说服普通老百姓的感官谬论。
(6)感官人比其他人更精明、狡猾。
(7)其心智的内层肮脏污秽,因为他们藉此与地狱相通。
(8)地狱灵是感官的。其地狱越深,他们就越感官化。地狱灵放射的气场从后面与人的感官官能结合。
(9)感官人看不到光明中的纯正真理,只是推理和争论一切事物是否如此。这些争论从远处听上去如同咬牙切齿的声音。这声音其实是虚假彼此冲撞的噪音,以及虚假和真理的冲突。因此,这清楚表明圣言中“咬牙切齿”是什么意思,因为源自感官谬论的推理对应于牙齿
(10)坚信虚假的学识渊博的学者,尤其那些认定反对圣言真理的人,要比其他人更加感官化,尽管他们在世人眼里并非如此。异端邪说主要源于感官人。
(11)伪君子、骗子、寻欢作乐者、奸淫者、守财奴绝大多数是感官的。
(12)那些凭感官事物推理,反对圣言的纯正真理,因而反对教会真理之人,被古人称为“善恶知识树的蛇”。由于感官事物意味着冲击身体感官,并被这些感官所吸收之物,故可知:
(13)人凭感官事物与尘世相联,凭高于它们的理性观念与天堂相联。
(14)感官事物从尘世提供诸如服务于灵界中心智内层之类的事物。
(15)有些感官事物服务于理解力,这些事物就是被称为物理学的各种自然现象;而有些感官事物则服务于意愿,这些事物就是感官和身体的乐趣。
(16)若思维没有被提升至感官事物之上,人的智慧就很受限制。智者的思维层次高于感官事物。当其思维被提升高过感官事物时,他就进入更明亮地光照中,甚至进入天堂之光。人由此感知真理,这才是真聪明。
(17)古人十分熟悉心智越过感官事物的这种提升及其从中的退离。
(18)若感官事物居于末位,它们就有助于为理解力或理解力开辟一条道路;真理通过萃取的方法得以提炼。但是,若感官事物居于首位,它们就会关闭这条路,人只能如同在迷雾或夜晚中看真理。
(19)对智者而言,感官事物居于末位,并受制于更内在的事物;但对愚者而言,感官事物则居于首位,并占据主导地位。这些人适合被称为“感官人”。
(20)人类既有与动物一样的感官事物,也有与之不一样的感官事物。人的思维越是高于感官事物,他就越是一个人。若不承认神,照祂的诫命生活,没人能将思维提升至感官事物之上,也没人能看到教会的真理,因为正是神进行提升和启示。

诠释启示录 #635

635.启11:3.

635.启11:3.“我要赐给我那两个见证人”表示爱与仁之良善,以及教义与信仰的真理,两者都来自主。这从“见证人”的含义清楚可知,“见证人”是指那些在心里和信仰上承认并称谢主、祂人身中的神性和祂发出的神性;因为这就是那本质上对主作见证,也就是承认,并出于承认称谢祂的。关于“见证”和“作见证”的含义,可参看前文(AE 10, 27, 228, 392节)。“两个见证人”在此表示爱与仁之良善,以及教义与信仰的真理,因为经上接着说“两个见证人就是那两棵橄榄树,两个灯台”;“两棵橄榄树”表示对神之爱的良善和对邻之仁的良善;“两个灯台”表示教义的真理和信仰的真理(关于这种含义的详情,稍后会提到)。

“见证人”之所以表示这些良善和真理,是因为他们,也就是所有处于它们的人都承认并称谢主。事实上,正是发出的神性被称为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对神之爱的良善和对邻之仁的良善,因而为祂作见证的教义的真理和信仰的真理由此而来;由此可知,那些处于它们的人同样为主作见证,也就是承认并称谢祂。因为正是神性,而不是人从他自己为神性作见证;因此,主处于爱之良善和由此而来的教义之真理,它们在人里面,正是这些作见证。

由于对主的一切承认和称谢,主要对祂人身里面的神性的承认和称谢,来自主自己,还由于“作见证”表示承认并称谢这一点,所以在以下经文中,“作见证”表示来自主自己的关于祂自己的承认和称谢。约翰福音:

你们查考圣经,因给我作见证的就是它们。(约翰福音5:39)

圣经或圣言是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发出的神性就是天堂和教会中的主自己;因此,当经上说,“经文为祂作见证”时,意思是说,主自己为祂自己作见证。同一福音书:

我就是那为我自己作见证的,还有差我来的父也为我作见证。(约翰福音8:18)

此处经上公开声称,主自己或祂里面的神性,为祂作见证。

又:

耶稣说,当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来了时,他为我作见证。(约翰福音15:26, 27)

“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表示从主发出的神性,也就是神性真理。又:

耶稣对彼拉多说,你说的是,因为我就是王;我为此来到世界,为了给真理作见证。(约翰福音18:37)

“给真理作见证”表示使从祂发出的神性真理为祂作见证;此外,在圣言中,“王”也表示这神性真理。引用这些经文是为了让人们知道,“作见证”表示承认并称谢主,这是来自主;因此,“作见证”表示爱与仁之良善,以及教义与信仰的真理,因为这些来自主,属于人里面的主。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