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402

402.㈥纯属世和感

402.㈥纯属世和感官之人
很少有人知道“感官人”这一术语的含义,或说他们属于哪类人,但知道这一点十分重要,故有必要对他们加以说明。
(1)“感官人”这一术语适用于一切判断基于身体感官之人,他只相信亲眼看见、亲手摸到的事物,视其为真实的,拒绝其它一切事物。所以,感官人是最底层的属世人。
(2)使他凭天堂之光看见的心智内层是关闭的,以致他根本看不见有关天堂和教会的任何真理,因为他的思维停留在最肤浅的层次,没有任何属灵之光的内在启示。
(3)由于所享有的光是属世的粗俗之光,所以他内在反对有关天堂和教会的任何事物,尽管外在会热情拥护它们,以藉此寻求权力。
(4)感官人在推理方面既敏锐又精明,因为他们的思维如此接近言语,以致它几乎就在其中,可以说就在嘴皮子上;还因为他们将一切聪明都置于唯独基于记忆的言辞中。
(5)其中一些人能证明凡他们想要的任何事物,还能巧妙证明虚假;证明之后,他们便信以为真。然而,他们的推理和证据只是基于迷惑和说服普通老百姓的感官谬论。
(6)感官人比其他人更精明、狡猾。
(7)其心智的内层肮脏污秽,因为他们藉此与地狱相通。
(8)地狱灵是感官的。其地狱越深,他们就越感官化。地狱灵放射的气场从后面与人的感官官能结合。
(9)感官人看不到光明中的纯正真理,只是推理和争论一切事物是否如此。这些争论从远处听上去如同咬牙切齿的声音。这声音其实是虚假彼此冲撞的噪音,以及虚假和真理的冲突。因此,这清楚表明圣言中“咬牙切齿”是什么意思,因为源自感官谬论的推理对应于牙齿
(10)坚信虚假的学识渊博的学者,尤其那些认定反对圣言真理的人,要比其他人更加感官化,尽管他们在世人眼里并非如此。异端邪说主要源于感官人。
(11)伪君子、骗子、寻欢作乐者、奸淫者、守财奴绝大多数是感官的。
(12)那些凭感官事物推理,反对圣言的纯正真理,因而反对教会真理之人,被古人称为“善恶知识树的蛇”。由于感官事物意味着冲击身体感官,并被这些感官所吸收之物,故可知:
(13)人凭感官事物与尘世相联,凭高于它们的理性观念与天堂相联。
(14)感官事物从尘世提供诸如服务于灵界中心智内层之类的事物。
(15)有些感官事物服务于理解力,这些事物就是被称为物理学的各种自然现象;而有些感官事物则服务于意愿,这些事物就是感官和身体的乐趣。
(16)若思维没有被提升至感官事物之上,人的智慧就很受限制。智者的思维层次高于感官事物。当其思维被提升高过感官事物时,他就进入更明亮地光照中,甚至进入天堂之光。人由此感知真理,这才是真聪明。
(17)古人十分熟悉心智越过感官事物的这种提升及其从中的退离。
(18)若感官事物居于末位,它们就有助于为理解力或理解力开辟一条道路;真理通过萃取的方法得以提炼。但是,若感官事物居于首位,它们就会关闭这条路,人只能如同在迷雾或夜晚中看真理。
(19)对智者而言,感官事物居于末位,并受制于更内在的事物;但对愚者而言,感官事物则居于首位,并占据主导地位。这些人适合被称为“感官人”。
(20)人类既有与动物一样的感官事物,也有与之不一样的感官事物。人的思维越是高于感官事物,他就越是一个人。若不承认神,照祂的诫命生活,没人能将思维提升至感官事物之上,也没人能看到教会的真理,因为正是神进行提升和启示。

诠释启示录 #1155

1155.“马、车”

1155.“马、车”表示被亵渎的出于来自一个理性源头的真理和良善的敬拜。这从“马”和“车”的含义清楚可知:“马”是指理智事物,或理解力的事物(参看AE 355, 364a, 372a, 373, 381, 382, 575, 923节),因而是指来自一个理性源头的真理,因为理解力的事物属于真理和理性。“车”是指来自一个理性源头的良善,因为车是由马来拉的,而马表示来自理性源头的真理。事实上,车是一种战车或马车,“战车或马车”表示教义(参看AE 355节),当真理来拉这些教义,就像马拉车一样时,它们是良善,因为教义既教导真理,也教导良善。
以赛亚书中的“车”具有相同的含义:
那时他们必将你们的弟兄从所有民族中带出来,作为供物献给耶和华,或骑马,或坐车,坐轿,骑骡子,骑独峰驼,到我的圣山耶路撒冷。(以赛亚书66:20)
“马,车,轿,骡子,独峰驼”在灵义上是指属于教义,因而属于教会的事物,因为这段经文论述了主将要建立的一个新教会。“马”表示理智事物或理解力的事物,“车”表示教义,“轿”表示良善的教义,“骡子”表示理性事物,“独峰驼”表示良善方面的理性事物;他们要带出来的“弟兄”表示所有处于仁之良善的人,“圣山耶路撒冷”表示仁爱在其中掌权的教会。此处所表示的,是被亵渎的这些事物,因为它们属于或论及巴比伦,巴比伦表示对真理和良善的亵渎。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6)圣治的第六条律法是,人不能靠外在方法被改造,而要靠内在方法被改造;外在方法是指神迹和异象,以及恐惧和惩罚。内在方法是指来自圣言和教会教义的真理和良善,以及仰望主;因为这些方法通过内在途径进入,并逐出居于里面的邪恶和虚假;而外在方法通过外在途径进入,不会逐出邪恶和虚假,而是会把它们关在里面。尽管如此,只要人以前通过内在方法被改造过,他就可以通过外在方法进一步被改造。这一点从前面提到的律法可推知,即:人通过自由被改造,没有自由就无法被改造,以及强迫自己来自自由,但被强迫不是;人既能被神迹和异象强迫,也能被恐惧和惩罚强迫;但神迹和异象强迫他灵的外在,这外在在于思考和意愿;恐惧和惩罚强迫他身体的外在,这外在在于说话和行动。后者可以被强迫,因为人虽然自由思考和意愿,但他灵的外在在于思考和意愿,绝不能被强迫,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他用来被改造的内在自由就会灭亡。
如果人能被神迹和异象改造,那么全世界所有人都会被改造。因此,这是圣治的一条神圣律法:内在自由决不可以受到丝毫侵犯;因为主通过内在自由进入人,甚至进入他所在的地狱,并在那里引导他;他若愿意跟随,主就会把他领出地狱,并领到天堂,在天堂又领他越来越接近祂自己。只有通过这种方式,人才能从地狱的自由中被领出来,并被引入天堂的自由;就本身而言,地狱的自由就是奴役,因为它来自地狱,而天堂的自由是自由本身,会逐渐变得越来越自由,最终变成最自由的,因为它来自主,主愿意人不受一丁点强迫。人的改造就沿着这条路径进行,但神迹和异象会关闭这条路径。
人之灵的自由也永远不可受到侵犯,以便他的邪恶,无论遗传的,还是实际的,都可以被改造;当他强迫自己时,如前所述,这种改造就会实现。主通过激起他对真理的情感和对良善的情感而移除这些邪恶,他从对真理的情感中获得聪明,通过对良善的情感获得爱。一个人处于这些情感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强迫自己抵制邪恶和虚假。这条改造的路径会被神迹和异象关闭,因为它们会说服人,并强迫人相信,从而可以说将思维束缚在监狱里。因此,当他的自由被剥夺时,他就无法从内层来移除他的邪恶了,因为邪恶只有通过这种内在方法,或说从内层才能被移除。因此,邪恶依旧被关在里面,他们出于他们所爱的地狱自由不断反对神迹和异象留下了深刻印象的那些真理和良善,并最终驱散它们,称神迹为自然的内部运作,称异象为幻想的谵妄,或混乱的想象力的疯狂妄想,称真理和良善为谬误和荒唐。因为这就是被关在里面的邪恶对把它们关在里面的外在产生的影响,或说这些邪恶对外在的行为。然而,肤浅的思维只会使人以为神迹和异象虽然说服人,却不会剥夺思考的自由;但事实是,对未被改造的人来说,它们确实会剥夺它;而对已被改造的人来说,它们不会剥夺它,因为对前者来说,它们将邪恶关在里面,而对后者来说,它们没有将邪恶关在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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