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402

402.(6)纯属世

402.(6)纯属世和感官人。

很少有人知道感官人是指谁,他们的性质是什么。然而,知道这一点很重要,所以我要描述他们。

(a)基于身体感官判断一切,只相信自己能用眼睛看到,能用手摸到的东西,称之为真实,并弃绝其它一切的人,就被称为感官人。因此,感官人是最低层的属世人。

(b)他那从天堂之光中观看的心智内层是关闭的,因此他在那里看不到与天堂和教会有关的任何真理,因为他在最外层思考,而不是从内层或在里面从任何属灵之光中来思考。

(c)他因处于粗俗的属世之光,所以内心反对天堂和教会的事物,尽管他表面上可能会热情地拥护它们,但这种热情与他可以通过它们确保获得权力的程度成正比。

(d)感官人敏锐而巧妙地推理,因为他们的思维离言语如此之近,以至于几乎就在其中,可以说就在嘴皮子上,还因为他们将一切聪明都置于只来自记忆的言语,或说他们认为一切聪明都只在于凭记忆说话。

(e)他们中的一些人能确认他们想确认的任何东西,还能巧妙地确认虚假;确认之后,他们就相信它们是真理。然而,他们的推理和确认只来自感官谬误,这些谬误迷惑并说服了普通人。

(f)感官人比其他人更精明狡诈、更具有恶意。

(g)其心智的内层是令人厌恶、腐臭肮脏的,因为他们通过这些内层与地狱相通。

(h)那些在地狱里的人是感官的,他们居住的地狱越深,他们就越感官化。地狱灵的气场从后面与人的感官事物或感官印象联结。

(i)感官人看不到在光中的任何真正真理,而是推理和争论一切是否如此,或说把一切都当作问题来推理和争论。这些争论从远处听起来就像咬牙切齿;但咬牙切齿本身只是虚假与虚假,以及虚假与真理的碰撞和冲突。因此,这清楚表明,在圣言中,“咬牙切齿”是什么意思,因为基于感官谬误的推理就对应于牙齿。

(j)深深确认虚假的受过教育的人和学者,尤其那些确认反对圣言真理的人,比其他人更感官化,尽管他们在世人看来不是这样。异端教义主要是由这些感官人引入的。

(k)伪君子、骗子、享乐主义者、通奸者、守财奴或贪婪的人大部分是感官的。

(l)那些只基于感官事物或感官印象来推理,反对圣言的真正真理,从而反对教会真理的人,被古人称为善恶知识树上的蛇。由于感官事物或感官印象是指那些呈现给身体感官,并通过这些感官被吸收的事物,或说那些冲击身体感官,被这些感官所体验的事物,所以可推知:

(m)人通过感官事物或感官印象与世界交流,通过超越感官事物或感官印象的理性事物与天堂交流。

(n)感官事物或感官印象从自然界中提供服务于灵界中心智内层的事物。

(o)有些感官事物或感官印象事奉或喂养理解力,它们是被称为物理学的各种自然现象或自然事物;有些感官事物或感官印象事奉或喂养意愿,它们是感官和身体的快乐。

(p)除非思维被提升到感官事物或感官印象之上,否则人只有很少的智慧。智者在感官事物或感官印象之上思考;当思维被提升到感官事物或感官印象之上时,它就进入更清晰的光,最终进入天堂之光;人由此获得对构成真聪明的真理的感知。

(q)古人知道这种提升和抽离,即心智被提升到感官事物或感官印象之上,并从中抽离出来。

(r)当感官事物或感官印象居于末位时,一条道路就通过它们为理解力打开;我们通过提取的方式来推断真理,或真理通过提取的过程被挑选出来并纯化。然而,当感官事物或感官印象居于首位时,它们就关闭这条道路,人只是像在迷雾中,或夜里那样看到真理。

(s)在一个智慧人里面,感官事物或感官印象居于末位,并受制于内在事物;但在一个没有智慧的人里面,它们居于首位,并拥有控制力。这类人适合被称为感官人。

(t)人既有与动物共有的感官事物或感官印象,也有不共有的。人越在感官事物或感官印象之上思考,就越是一个人。但没有人能在感官事物或感官印象之上思考,并看到教会的真理,除非他承认神,并照祂的诫命生活;因为是神在提升并光照。


诠释启示录 #1124

1124.启18:8

1124.启18:8.“因此,在一天之内,她的灾殃就必来到”表示因为他们具有这种品质,他们的最后状态即将来临,然后到来的是毁灭。这从“因此”、“在一天之内”和“灾殃”的含义清楚可知:“因此”是指因为他们具有这种品质,即:他们以统治天堂和教会为荣耀或骄傲和快乐,倚靠他们自己,不倚靠神性的能力和保护。“在一天之内”是指他们的最后状态,“天”表示状态,在此表示最后状态,因为经上补充说,那时有“死亡、悲哀、饥荒”。“灾殃”是指那些摧毁属灵生命的事物,因而是指毁灭(参看AE 584节)。在此由他们的灾殃必来到的那一天所表示的最后状态是指当他们中间不再剩下任何良善和真理时的状态。由于那时,他们的属灵生命被完全摧毁了,所以毁灭,也就是最后的审判就临到他们。这种情况以前之所以没有发生,而是此时发生,是因为这时,天堂与他们的联系或结合不复存在;当没有了联系或结合时,分离就会发生,这种分离就是最后的审判。当最后的审判到来时,恶人就被扔进地狱,善人被提入天堂。因为一旦任何人与天堂的联系被打破,他就立刻坠入地狱。只有与天堂,因而与主的联系才能使人不下地狱。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如果有人说并认为,生命本身是神,或神是生命本身,同时却对生命是什么没有任何概念,那么除了这些表述之外,他根本不理解神是什么。人的思维里面有两种观念,一种是抽象的属灵观念,一种是非抽象的属世观念。关于生命,也就是神的抽象的属灵观念是,它是爱本身,也是智慧本身,爱来自智慧,智慧来自爱。但关于生命,也就是神的非抽象的属世观念是,祂的爱就像火,祂的智慧就像光,两者一起就像一束灿烂的阳光。这种属世观念源于对应关系,因为火对应于爱,光对应于智慧;因此,在圣言中,“火”表示爱,“光”表示智慧。当一个人从圣言讲道时,他也祷告说,愿天上的火(这火是指神性之爱)温暖或点燃所有人的心,愿天上的光(这光是指神性智慧)照亮所有人的心智。

在神性智慧中的神性之爱是生命本身,也就是神,这爱在本质上是不可想象的,因为它是无限的,因而超越人类的理解;但它在表象上是可以想象的。主在天使眼前显为一轮太阳,热和光从这太阳发出。这太阳是神性之爱,热是神性之爱的发出或发出的神性之爱,被称为神性良善,光是神性智慧的发出或发出的神性智慧,被称为神性真理。然而,人对生命,也就是神,决不可持有像对火、热或光那样的观念,除非它里面同时有对爱和智慧的观念;也就是说,神性之爱就像火,神性智慧就像光,神性之爱与神性智慧一起就是一道灿烂的阳光。因为神是一个完美的人,在脸上像人,在身体上也像人,在形式上没有任何区别,只在本质上有区别。祂的本质是,祂是爱本身,智慧本身,因而是生命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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