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01.㈤内在人与外在人
⑴人受造是为了他可以同时生活在灵界和尘世。灵界是天使的居所,尘世是人类的居所。正因人如此被造,所以他被赋予一个内在和一个外在:内在使他活在灵界,外在使他活在尘世。被称为内在人的,就是他的内在;而被称为外在人的,则是他的外在。
⑵人人都有一个内在和一个外在,不过善人和恶人的却不一样。对善人而言,内在居于天堂及其光照中,外在居于尘世及其光照中;他们里面的尘世之光被天堂之光照亮,因此他们的内在与外在行如一体,如同原因与结果,或在先者与在后者。然而,对恶人而言,内在居于地狱及其光照中,比起天堂之光,这光就是浓厚的黑暗,尽管他们的外在所在的光明如同善人的。所以他们的情形是颠倒的,这使得恶人能象善人那样谈论和教导信、仁和神,却不是出于信、仁和神。
⑶内在人被称为属灵的,因为他居于天堂之光,即属灵之光中。外在人被称为属世的,因为他居于尘世之光,即属世之光中。如果人的内在居于天堂之光、外在居于尘世之光,那么他在这两方面都是属灵的,因为从内而来的属灵之光会照亮属世之光,使它如同自己的。然而,恶人的情形则完全相反。
⑷内在属灵人本质上是天堂的天使。他活在肉身时,就与天使相伴,尽管他并未意识到这一点,并且肉身解体后,他就会加入天使。然而对恶人而言,内在人是撒旦。他活在肉身时,就与撒旦为伍,并且肉身解体后,他就会加入撒旦。
⑸就属灵人而言,心智的内层被提升到了天堂,因为天堂是他们的首要目的。就纯属世人而言,心智的内层转离天堂,朝向尘世,因为尘世是他们的首要目的。
⑹那些对内在人和外在人持有笼统观念的人认为,内在人思维和意愿,外在人言说和行动,因为思维和意愿是内在的,言说和行动是外在的。不过,有必要知道的是,若人对主和属主的事物,以及对邻人和属邻人的事物的所思所愿都是良善的,那么这种思维和意愿就发自属灵的内在,因为它们是信仰真理和热爱良善的结果。但是,若对它们的思维和意愿是邪恶的,那么它们则发自属地狱的内在,因为它们是信仰虚假和热爱邪恶的结果。总之,人越感觉爱主爱邻,就越处于属灵的内在,这是其意愿和思维的源头,也是其言语和行为的源头。然而,人越感觉爱自己爱尘世,其思维和意愿就越出自地狱,尽管他的言语和行为不是这样。
⑺主已规定和命令,人越允许天堂主导他的思维和意愿,他的内在属灵人就越被打开和发展。通向天堂的路就会敞开,直达主那里,他的发展是为了适应天堂的一切。而另一方面,人越不允许天堂,而是允许尘世主导他的思维和意愿,他的内在属灵人就越关闭,外在则被打开和发展。通向尘世的路就会敞开,他的发展是为了适应地狱的一切。
⑻内在属灵人向天堂和主开放的人,享有天堂之光和主的启示,因而拥有聪明智慧。他们凭真理之光看见真理,凭对良善之爱感知良善。然而,内在属灵人已关闭的人则不知道何为内在人,也不相信圣言或死后的生命,或关乎天堂和教会的事物。由于只享有属世之光,故他们认为自然界是自我创造的,而不是神所创造的,他们视虚假为真理,感知邪恶为良善。
⑼此处所论述的内在和外在是指人之灵的内在和外在。而他的肉体只不过是前者(即灵的内在和外在)存于其中的附加的外在。因为肉体凭自身决不能行动,而只能通过它里面的灵行动。有必要知道的是,人的灵从肉体释放出来后,仍和之前一样思维、意愿、言谈和行动。思维和意愿是他的内在,而言语和行为则是他的外在。
519a.启8:11.“这星名叫苦艾”表示与邪恶之虚假混杂的真理。这从“名”、“星”和“苦艾”的含义清楚可知:“名”是指状态是什么样,事物是什么样,或说一个状态的品质、一个事物的品质(参看AE 148节);“星”,即此处“好像一盏灯的烧着的大星”是指被自我之爱歪曲的圣言真理;“苦艾”是指与邪恶之虚假混杂的真理。“苦艾”因它的苦味而具有这种含义,苦味源于与对立的不甜混杂的甜味;因此,像苦艾和苦胆那样的苦味在灵义上表示与虚假,也就是真理的对立面,即邪恶之虚假混杂的真理。因为品味和尝味表示对知道并变得智慧的情感,因此美味的东西表示智慧的快乐和愉悦;美食因味美而表示智慧的真理。这一切来自对应(参看《属天的奥秘》,3502, 3536, 3589, 4791–4805节)。“苦艾”和“苦胆”因其苦味而表示与邪恶之虚假混杂的真理,这一点从本节经文接下来的话也明显看出来;因为经上说:“因水变苦,就有许多人死于这些水。”这句话表示通过被歪曲的真理,所有这些人在属灵生命上都灭亡了;因为真理构成人的属灵生命,而邪恶之虚假则消灭它;当真理与邪恶之虚假混杂时,它们就不再是真理,而是被歪曲的真理;被歪曲的真理就是虚假本身。
犹太民族就有这些虚假;但在正直的外邦人当中,它们是另一种虚假;在福音书中,这些虚假由“醋”来表示,而前者由调和了没药的“苦胆和酒”来表示:
他们来到一个地方,叫各各他,拿苦胆调和的醋给耶稣喝;祂尝了,不肯喝。当祂被钉在十字架上时,其中有一个人跑去,拿海绵蘸满了醋,绑在芦苇秆上给祂喝。(马太福音27:33–34, 48; 马可福音15:23, 36)
约翰福音:
这事以后,耶稣知道各样的事已经成了,为使经文应验,就说,我渴了。有一个器皿盛满了醋,放在那里;他们就拿海绵蘸满了醋,绑在牛膝草上,送到祂嘴边。耶稣受了那醋,说,成了!(约翰福音19:28–30)
福音书所记载的关于主受难的每一种情况,在灵义上都表示那时教会在主和圣言方面的状态。事实上,主就是圣言,因为祂是神性真理;犹太人怎样对待圣言或神性真理,就怎样对待主(对此,参看AE 64, 195节)。他们拿“苦胆调和的醋”(这醋也被称为“没药调和的酒”)给主,表示在犹太民族那里,来自圣言的神性真理的品质,即:它与邪恶之虚假混杂在一起,因而完全被歪曲和玷污了,所以祂不会喝它。但后来“他们就拿海绵蘸满了醋,绑在牛膝草上”,表示在正直的外邦人中的那种虚假,这种虚假是来自对真理的无知的虚假,其中有某种良善和有用的东西;主接受这种虚假,所以祂喝了这醋;他们绑在其上的“牛膝草”表示对虚假的洁净;主说“我渴了”表示神性属灵的渴,就是对教会中的神性真理和良善的渴,人类凭神性真理和良善得救。关于在犹太民族当中的邪恶之虚假是何品质,以及在正直的外邦人当中的无知的虚假是何品质,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1节)。
在诗篇,“苦胆”和“醋”具有相同的含义:
他们给我苦胆当食物;我渴了,他们给我醋喝。愿他们的筵席在他们面前变为网罗;愿他们的赏赐是陷阱。愿他们眼目昏暗,无法看见;求你使他们的腰常常战抖。(诗篇69:21–23)
这些话论及主,所以此处“苦胆”、“醋”、“渴”与前面的具有相同的含义。在他们面前为网罗的“筵席”(即桌子)表示在来自圣言的一切教义真理方面误入歧途或犯错,因为“筵席”(即桌子)是指一切属灵食物,属灵食物是指来自圣言的教义的一切。将要昏暗,使他们无法看见的“眼目”表示对真理的理解;将要战抖的“腰”表示对良善的意愿,以及它与对真理的理解的婚姻;圣言其它部分中的“腰”具有相同的含义。
耶利米哀歌:
他用苦楚充满我,使我饱饮苦艾。所以我说,我的胜利消失了,我从耶和华所得的盼望也没有了。求你记念我的痛苦和哀叹,就是苦艾和苦胆或毒菜。(耶利米哀歌3:15, 18–19)
这段经文也论及主。“他用苦楚充满我,使我饱饮苦艾”表示主在教会只找到那时存在于犹太人当中的虚假和被歪曲的真理,“苦艾”表示与真理,因而与被歪曲之物混杂的邪恶之虚假;“我的胜利消失了,我从耶和华所得的盼望也没有了。求你记念我的痛苦和哀叹,就是苦艾和苦胆或毒菜”表示主与地狱的争战,以及祂对将犹太民族带回到对真理的接受和承认中的绝望。因为处于邪恶之虚假,却又处于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的灵人在被征服,并投入地狱之前,会作出更长时间的抵抗。原因在于,他们通过真理与天堂联系;在他们被扔下去之前,这种联系和由此产生的结合必须被打破并除去;这涉及对胜利的绝望,就是主在十字架上所经受的那种绝望,那时祂说“我渴了”,他们就给祂醋喝。
耶利米书:
耶和华我们的神将我们剪除,又将苦胆水给我们喝。(耶利米书8:14)
同一先知书:
看哪,我必将苦艾给这百姓吃,又用苦胆水给他们喝;我要把他们分散在列族中;我要打发剑追杀他们,直到将他们灭尽。(耶利米书9:15–16)
又:
看哪,我必使他们吃苦艾,喝苦胆水;因伪善从耶路撒冷的先知那里出来进入全地。(耶利米书23:15)
这些话也论及犹太民族,犹太民族以上千种方式败坏圣言,歪曲它的真理,玷污它的良善。“苦艾”表示虚假之邪恶,“喝苦胆水”表示邪恶之虚假,两者都与圣言的真理和良善混杂。“耶和华必将苦艾给这百姓吃,又将苦胆水给他们喝”表示他们凭自己从内心处于邪恶和来自邪恶的虚假;邪恶和虚假被归于耶和华,也就是主,如在别处的许多经文中;然而,它们属于人自己;其原因已在前面各处说明。从耶路撒冷的先知那里出来的“伪善”表示虚假与真理的这种混杂,因为他们在讲述真理的同时,却又在教导虚假。他们从圣言说话时,就说真理,从他们自己和自己的教义教导时,却又教导虚假。“我要把他们分散在列族中;我要打发剑追杀他们”表示他们被虚假之邪恶和邪恶之虚假毁灭;“分散在列族中”表示被虚假之邪恶毁灭,“打发剑追杀他们”表示被邪恶之虚假毁灭。“民族”表示邪恶(参看AE 175b, 331b节);“剑”表示真理与虚假的争战,并虚假与真理的争战,以及它的毁灭(也可参看AE 131b, 367节)。
阿摩司书:
看哪,耶和华用裂口击破大房,用裂缝击破小屋。马岂能在岩石上奔跑?人岂能在那里用牛耕种呢?你们却使公平变为苦胆,使公义的果子变为苦艾。(阿摩司书6:11–12)
同一先知书:
他们使公平变为苦艾,将公义丢弃于地。(阿摩司书5:7)
“耶和华用裂口击破大房,用裂缝击破小屋”表示在有学问的人当中对真理的大量败坏和歪曲,以及在没有学问的人当中,一些败坏和歪曲,“大房”表示一个有学问的人,“小屋”表示一个没有学问的人;“裂口”表示被虚假摧毁的真理,“裂缝”也是,只是程度小一些。“马岂能在岩石上奔跑?人岂能在那里用牛耕种呢”表示对真理的理解和对良善的意愿在有邪恶之虚假的地方是不可能的,或说哪里有邪恶之虚假,哪里就没有对真理的理解和对良善的意愿;“奔跑的马”表示对真理的理解,“用牛耕种”表示对良善的意愿。“你们却使公平变为苦胆,使公义的果子变为苦艾”表示这是因为,他们歪曲了圣言的真理,玷污了圣言的良善,“公平”表示圣言的真理,“公义的果子”表示圣言的良善。
519b.摩西在他的歌中清楚声明,被称为以色列人和犹太人的雅各子孙就具有这种品质;其中,经上以这些话描述了他们:
他们的葡萄树出自所多玛的葡萄树,来自蛾摩拉的田园;他们的葡萄是苦胆葡萄,全挂都是苦的。他们的酒是龙的毒液,是虺蛇残忍的苦胆。(申命记32:32–33)
“葡萄树”表示教会,经上之所以说这葡萄树“出自所多玛的葡萄树,来自蛾摩拉的田园”,是因为“所多玛”表示源于自我之爱的邪恶,“蛾摩拉”表示这些邪恶的一切虚假;“葡萄”表示教会的良善,“挂”表示教会的真理。“他们的葡萄是苦胆葡萄,全挂都是苦的”表示他们拥有的是与真理混杂的最坏的那种邪恶和虚假,而不是教会的良善;“酒”表示信之真理和良善;“他们的酒是龙的毒液,是虺蛇残忍的苦胆”表示对他们来说,这信之真理和良善都是外在的,其中有来自内层的邪恶。雅各的子孙就具有这种性质和品质,尽管他们当中有一个教会(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48节)。
“苦胆”和“苦艾”表示与良善和真理混杂的邪恶和虚假,这一点从摩西五经中的这些话进一步明显看出来:
惟恐你们当中,或男或女,或宗族或支派,今日心里从耶和华我们的神那里回头看,去侍奉那些民族的神明;又怕你们当中有根长出苦胆和苦艾来。(申命记29:18)
此处“苦胆”和“苦艾”也表示良善和真理与邪恶和虚假的混杂;当从心里拜别神,只嘴上拜耶和华时,这种情况就会发生;那时,外在听起来像良善,看起来像真理,而内在却是邪恶和虚假;当内层是邪恶和虚假,外层是良善和真理时,这两者就有一种混杂,那时良善会变成苦胆,真理会变成苦艾。当人从心里恨恶邻舍,否认教会的真理,而表面上又表现出对邻之仁,信奉教会的真理时,情况也一样;那时他里面有“有根长出苦胆和苦艾来”,因为他让邪恶和虚假从内层进入,并将它们与他外在所表现的良善和真理混在一起。
约伯记:
他口中以恶为甘甜,把恶藏在舌头底下;他虽顾惜不放弃,含在口里,他的饼在肚里却要翻转,在他中间成为虺蛇的苦胆;他吞了财宝,还要吐出;神要把它们从他腹中掏出来。他必吸饮虺蛇的毒液,毒蛇的舌头必杀他。(约伯记20:12–16)
这是对伪善的描述,人出于伪善说神圣的话,伪装良善的情感,内心却否认和亵渎。“他把恶藏在舌头底下,含在口里”描述了他的里面或内层。“他的饼在肚里却要翻转,在他中间成为虺蛇的苦胆”表示因此,良善被邪恶污染,并被逐出;“饼”表示爱之良善,“肚里”是指从内部或内层,“虺蛇的苦胆”表示与邪恶混杂的良善。“他吞了财宝,还要吐出;神要把它们从他腹中掏出来”表示真理也被虚假逐出;这虚假由“虺蛇的毒液”来表示。
要知道,当邪恶与虚假在人的灵里,而良善与真理在他身体的行为与言语中时,良善与邪恶,并良善之真理与邪恶之虚假就混在一起。但在人灵里的东西,也就是内层,会进入属于身体的东西,或外层起作用;因为它流入看似良善与真理的外层,使它像苦胆和苦艾那样苦,尽管在人面前似乎是甜的。由于人的嘴口和言语上的良善与真理具有这种品质,所以当人死后成为一个灵时,良善就与邪恶分离,虚假则与真理分离,良善与真理被夺走,因此人的灵完全变成自己的邪恶和虚假。但必须知道,良善与邪恶,并真理与虚假的这种混杂不是对良善与真理的亵渎;只有那些一开始在内心和信仰上接受真理和良善,后来在内心和信仰上又否认它们的人才会犯亵渎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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