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01.㈤内在人与外在人
⑴人受造是为了他可以同时生活在灵界和尘世。灵界是天使的居所,尘世是人类的居所。正因人如此被造,所以他被赋予一个内在和一个外在:内在使他活在灵界,外在使他活在尘世。被称为内在人的,就是他的内在;而被称为外在人的,则是他的外在。
⑵人人都有一个内在和一个外在,不过善人和恶人的却不一样。对善人而言,内在居于天堂及其光照中,外在居于尘世及其光照中;他们里面的尘世之光被天堂之光照亮,因此他们的内在与外在行如一体,如同原因与结果,或在先者与在后者。然而,对恶人而言,内在居于地狱及其光照中,比起天堂之光,这光就是浓厚的黑暗,尽管他们的外在所在的光明如同善人的。所以他们的情形是颠倒的,这使得恶人能象善人那样谈论和教导信、仁和神,却不是出于信、仁和神。
⑶内在人被称为属灵的,因为他居于天堂之光,即属灵之光中。外在人被称为属世的,因为他居于尘世之光,即属世之光中。如果人的内在居于天堂之光、外在居于尘世之光,那么他在这两方面都是属灵的,因为从内而来的属灵之光会照亮属世之光,使它如同自己的。然而,恶人的情形则完全相反。
⑷内在属灵人本质上是天堂的天使。他活在肉身时,就与天使相伴,尽管他并未意识到这一点,并且肉身解体后,他就会加入天使。然而对恶人而言,内在人是撒旦。他活在肉身时,就与撒旦为伍,并且肉身解体后,他就会加入撒旦。
⑸就属灵人而言,心智的内层被提升到了天堂,因为天堂是他们的首要目的。就纯属世人而言,心智的内层转离天堂,朝向尘世,因为尘世是他们的首要目的。
⑹那些对内在人和外在人持有笼统观念的人认为,内在人思维和意愿,外在人言说和行动,因为思维和意愿是内在的,言说和行动是外在的。不过,有必要知道的是,若人对主和属主的事物,以及对邻人和属邻人的事物的所思所愿都是良善的,那么这种思维和意愿就发自属灵的内在,因为它们是信仰真理和热爱良善的结果。但是,若对它们的思维和意愿是邪恶的,那么它们则发自属地狱的内在,因为它们是信仰虚假和热爱邪恶的结果。总之,人越感觉爱主爱邻,就越处于属灵的内在,这是其意愿和思维的源头,也是其言语和行为的源头。然而,人越感觉爱自己爱尘世,其思维和意愿就越出自地狱,尽管他的言语和行为不是这样。
⑺主已规定和命令,人越允许天堂主导他的思维和意愿,他的内在属灵人就越被打开和发展。通向天堂的路就会敞开,直达主那里,他的发展是为了适应天堂的一切。而另一方面,人越不允许天堂,而是允许尘世主导他的思维和意愿,他的内在属灵人就越关闭,外在则被打开和发展。通向尘世的路就会敞开,他的发展是为了适应地狱的一切。
⑻内在属灵人向天堂和主开放的人,享有天堂之光和主的启示,因而拥有聪明智慧。他们凭真理之光看见真理,凭对良善之爱感知良善。然而,内在属灵人已关闭的人则不知道何为内在人,也不相信圣言或死后的生命,或关乎天堂和教会的事物。由于只享有属世之光,故他们认为自然界是自我创造的,而不是神所创造的,他们视虚假为真理,感知邪恶为良善。
⑼此处所论述的内在和外在是指人之灵的内在和外在。而他的肉体只不过是前者(即灵的内在和外在)存于其中的附加的外在。因为肉体凭自身决不能行动,而只能通过它里面的灵行动。有必要知道的是,人的灵从肉体释放出来后,仍和之前一样思维、意愿、言谈和行动。思维和意愿是他的内在,而言语和行为则是他的外在。
282.“从各支派、各舌、各民、各族中”表那些在教会或具有某种宗教信仰,并且教义上处于真理,生活上处于良善的人都已被主救赎。“支派”表示教会的宗教信仰;“舌”表示教会的教义,对此,我们就会说明;“民”表示处于教义真理的人,抽象而言,表示教义的真理(483节),“族”表示处于生活良善的人,抽象而言,表示生活的良善(483节)。由此明显可知,“从各支派、各舌、各民、各族中”这句话表示这类事物,如前所述(也可参看627节)。
下面证明在灵义上,“舌”表示教会或任何宗教信仰的教义。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我的舌头要述说你的公义,终日赞美你。(诗篇35:28; 71:24)
那时,瘸子必像鹿一般跳跃,哑巴的舌头必歌唱,旷野必涌出大水。(以赛亚书35:6)
口吃的人说话流畅。(以赛亚书32:4)
在上述经文中,表面上看,“舌”是指言语,但在灵义上,则是指所说的话,也就是他们将要从主所享有的教义真理。同样:
我指着自己起誓,万膝必向我跪拜,众舌必凭我起誓。(以赛亚书45:23)
我必将万族万舌聚来,他们要来瞻仰我的荣耀。(以赛亚书66:18)
在那些日子,必有十人从列族诸舌中出来,拉住一个犹太人的衣襟说,我们要与你们同去,因为我们听说神与你们同在了。(撒迦利亚书8:23)
这也论及在教义真理上皈依主。
但在反面意义上,“舌”表示虚假的教义。如以下经文:
你要隐藏他们在帐棚里,免遭口舌的争闹。(诗篇31:20)
我必使一民族来攻击你,他们的舌你不晓得。(耶利米书5:15)
你奉差遣不是舌头难懂的民那里去。(以西结书3:5, 6)
舌头结巴的民。(以赛亚书33:19)
要知道,“舌”作为器官表示教义,但作为言语,则表示宗教信仰。
人若知道“舌”表示教义,就会明白财主在地狱对亚伯拉罕所说的话是什么意思:打发拉撒路来,用指尖蘸点水,凉凉我的舌头,因为我在这火焰里,极其痛苦。(路加福音16:24)
此处“水”表示真理,“舌”表示教义。财主受苦是因为虚假,而不是因为火焰。事实上,在地狱,没有人在火焰中,那里的火焰是对虚假之爱的表象,而大火是对邪恶之爱的表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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