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400

400.㈣具体的自我

400.㈣具体的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
⑴爱自己就是只愿自己好,而不愿别人好,除非为了自己,也不愿教会、国家、社区或同胞好。爱自己还包括向它们行善只是为了自己的名声、崇敬和荣耀。若在善行中看不到这些好处,他心里会说:“做这种事干什么?我为何要这样做?我能从中得到什么好处?”于是他就不再行这些善事了。由此可知,人若处于自我之爱,就不会爱教会、国家或社区,也不爱他的同胞,以及系真善之事,而只爱他自己或属他自己的东西。
⑵若人的思维和行为不关注邻人,因而不关注公众,更不用说关注主,而只关注自己和自己人,因此他做一切事都是为他自己或自己人,那么这人便处于自我之爱。即便他为公众做了点什么,那也只是为了做秀;若为邻人做了什么,那是为了赢得其好感。
⑶之所以说为了他自己或自己人,是因为凡爱自己的人也会爱属他自己的人。具体地说,这些人就是他的儿孙;一般来说,是与他行如一体的所有人,他称其为自己人。爱这些人也就是爱他自己,因为他仿佛在自己里面看待他们,并在他们里面看到自己。他口中的自己人还包括称赞、崇敬和尊重他的所有人。至于其他人,他以肉眼观之视为人,以灵眼观之,则视之与幽灵无异。
⑷与自己相比,人若看不起邻人,并且如果邻人不站在他这边、不敬畏和尊敬他,他就视之为敌,这人便处于自我之爱。若基于上述原因而仇恨并迫害邻人,就更是处于自我之爱;若因此怒火中烧、伺机报复,并渴望毁灭他,那这人在自我之爱中就陷得更深了。这种人最终喜欢残忍。
⑸对照天堂之爱可说明自我之爱的性质。天堂之爱就是为了服务而热爱服务,或为了人为教会、国家、社区和同胞所行之善而热爱良善。另一方面,凡为了自己而爱它们的人,只是象爱自己家里的仆人那样爱它们,因为它们对他有用。由此可知,凡处于自我之爱的人,都希望教会、国家、社区和同胞为他服务,而不是他为它们服务;他将自己置于它们之上、将它们置于自己之下。
⑹此外,人越拥有天堂之爱,就是热爱服务和善行,并且当如此行时,发自内心高兴,他就越被主引领,因为这就是主的爱,这爱出自祂。另一方面,人越爱自己,越自己引领自己,就越被自我(自我中心)所牵引。人的自我全然是恶,因为这是其遗传的邪恶,这恶就是爱己胜过神,爱尘世胜过天堂。
⑺自我之爱的另一个特征是:越放松约束,即越解除外在的束缚,如对法律及其惩罚的畏惧,对丧失名声、崇敬、利益、职位和生命的畏惧,这爱就越不顾一切地向前冲,直到不仅想统治全世界,甚至想统治天堂,事实上,还想凌驾于神之上,没有尽头或限度。这种欲望就潜藏在处于自我之爱中的每个人里面,即便它没有显明在全世界面前,因为上述约束和束缚拦住了他;具有这种秉性的人面临拦阻时,会就地等待,直等到前行的可能性再次出现。这就解释了,为何处于这种爱的人意识不到他里面居然隐藏着如此疯狂和无节制的欲望。不过,人人都能从独裁者和国王身上清楚看到这一事实。这种人不会遇到这类约束、束缚和不可能。他们急于征服各省各国,并且只要能成功,就会渴望无限的权力和荣耀。这种情形在那些将疆域扩张到天堂,并将主的整个神性权力转给自己之人身上尤其明显。这些人不停地想要更多。
⑻权力分为两种,一种基于对邻之爱,另一种则基于自我之爱。这两种权力是对立的。人若因爱邻而行使权力,就会想要所有人都好,并且只喜欢发挥作用或服务他人。服务他人就是因希望别人好而对他人行善,并发挥作用。这就是他的爱,也是他内心的快乐。而且,他的地位晋升得越高,他就越开心,不过不是因着他的地位,而是因着他能在更大范围和更高程度上所发挥的作用。这就是天堂的权力。另一方面,人因爱自己而行使权力,就不想任何人好,只想自己和自己人好。他履行服务是为了他自己的崇敬和荣耀,因为只有这些才是他所认可的用处。服务他人只是为了他能被服务、崇敬并获得权力。他寻求高位不是为了能行善,而是为了能保持领袖地位,倍受尊敬,从而实现内心的满足。
⑼结束尘世生活后,对权力的热爱仍存留在每个人身上;但那些出于爱邻行使权力的人在天堂同样会拥有赋予他们的权力,不过,那时行使权力的不是他们,而是他们所热爱的服务和良善。当服务和善行行使权力时,就是主在行使权力。然而,那些在世时出于自我之爱行使权力的人,在结束自己的尘世生活后,则会被罢免,并沦为奴隶。
这些就是借以识别那些处于自我之爱之人的迹象。无论傲慢还是谦卑,他们表面看上去没什么区别。因为这类事物居于内在人,并且绝大多数人会隐藏内在,训练外在假装爱大众和邻人,其实他真实的感觉是相反的。他们这样做是为了他们自己,因为他们知道,爱大众和邻人会内在地感染所有人,他们会在某种程度上赢得尊重。这爱之所以如此感染人,是因为天堂流入它里面。
⑽邪恶可见于那些处于自我之爱的人身上,通常是对他人的蔑视、嫉妒、对待异己者的不友善、由此产生的敌意、各种仇恨、报复行为、欺骗、狡诈、冷酷和残忍。哪里盛行这类邪恶,哪里就有对神、对神性事物,即教会的真理与良善的藐视。即便他们尊敬这些事物,也只是挂在嘴上,而非发自内心。由于这类邪恶出于自我之爱,故必然伴随类似的虚假,因为虚假来自邪恶。
⑾然而,尘世之爱则是渴望不择手段地占有他人财富,心系财富,并放任尘世将其从属灵之爱那里撤回并引离,而属灵之爱则是对邻之爱,即来自天堂。那些渴望不择手段占有他人财物之人,尤其那些想通过诡计和欺骗这样做的人,就处于尘世之爱,他们毫不关心邻人的利益。那些处于这种爱的人觊觎别人的财物,并且只要不害怕法律,或不会因追求利益而名声扫地,他们就会占有他人财物,甚至掠夺之。
⑿不过,尘世之爱不像自我之爱那样与天堂之爱截然对立,因为它里面隐藏的邪恶没有这么大。
⒀尘世之爱具有多种形式。有一种对财富的爱是晋升荣誉的手段;还有一种对名誉和尊严的爱是获取财富的手段;为了各种提供世俗快乐的功用而热爱财富;只是为了财富(就是那种守财奴式的爱)而对财富之爱等等。追求这类财富的目的被称为用;正是目的或用赋予爱以品质,因为爱的品质是由它所渴望的目的决定的,其它一切只是它的手段。
⒁总之,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与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完全对立。如前所述,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因此是地狱之爱;它们在地狱居于主导地位,也使地狱存在于人们里面。然而,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是天堂之爱;它们在天堂居于主导地位,也使天堂存在于人里面。

诠释启示录 #960

960a.“你们去,

960a.“你们去,把盛神烈怒的小瓶倒在地上”表示被摧毁的教会的状态。这从“神烈怒的小瓶”和“地”的含义清楚可知:“神烈怒的小瓶”是指摧毁教会的邪恶和虚假;因为“神烈怒的小瓶”与前一章中的“灾”(启示录15:6)具有相同的含义,在那里,经上说“那掌管七灾的七位天使从殿中出来”,那里的“灾”表示摧毁教会的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并虚假和由此而来的邪恶(参看AE 949节)。“神的烈怒”具有相同的含义,因为“神的烈怒”论及摧毁教会的良善和真理的邪恶和虚假。“地”是指教会(对此,参看AE 29, 304, 417a, 697, 741b-d, 752, 876节)。“把这些小瓶倒在地上”表示如此产生的教会状态,因为在圣言中,教会的荒废被归因于神,因此,它们被表现为从天上流出来;然而,它们丝毫不来自神,只来自人。尽管如此,经上在圣言字义上如此说,是因为它在人看来就是这样;字义因是终端意义,故由表象构成。

它们之所以被称为“小瓶”,是因为小瓶是器皿,器皿与它们所容纳之物具有相同的含义,如圣杯、碗、杯与它们所盛的葡萄酒或其它酒;又如香炉和其它许多器皿。原因在于,圣言的字义是神性真理的终端意义,因而由自然界中的终端事物构成;因为内层或更高事物就建立在终端之上,并以它们为基础。小瓶、圣杯、杯子、碗和盘被提及以代替它们所容纳之物,因而具有相同的含义,这一点从圣言明显看出来,因为在圣言中,它们表示来自地狱的虚假和由此而来的醉酒或疯狂。它们还表示试探,以及来自主的真理和由此而来的智慧。它们表示来自地狱的虚假和由此而来的疯狂,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耶利米书:

耶和华说,你从我手中接这杯耶和华愤怒的酒,使我所差遣你去的所有民族都喝它,叫他们喝了就要东倒西歪,并因剑发狂。他们若不肯从你手接这杯喝,你就要对他们说,万军之耶和华如此说,你们一定要喝。(耶利米书25:15, 16, 28)

此处“酒杯”表示来自地狱的虚假;“喝”表示归给自己或采用;“发狂”表示属灵地疯狂,当虚假被称为真理,真理被称为虚假时,属灵的疯狂就会发生。要喝的“民族”表示恶人,在抽象意义上表示邪恶;因为那里列举了要喝的许多民族;然而,所指的不是这些民族,而是它们所表示的邪恶;正是邪恶喝虚假,也就是采用虚假或把虚假归给自己。“酒杯”表示虚假,这一点从“他们因剑发狂”这句话明显看出来,因为“剑”表示摧毁真理的虚假。

同一先知书:

巴比伦是耶和华手中的金杯,使全地沉醉;列族喝了她的酒,于是列族就发疯了。(耶利米书51:7)

“金杯”表示摧毁良善的虚假;“巴比伦”表示利用教会的圣物对天堂和人类灵魂的统治,亵渎的虚假就源于这种统治;“使地沉醉”表示迷住教会,以至于再也看不到任何真理。“酒”表示这种虚假。

以西结书:

你走了你姐姐的路,所以我必把她的杯交在你的手中。主耶和华如此说,你必喝你姐姐的杯,那杯又深又广,盛得甚多,你必成为嗤笑和讥讽;你必酩酊大醉、满有愁苦,满了你所必喝并压出的毁灭和凄凉的杯,就是你姐姐撒玛利亚的杯;你必打碎杯片。(以西结书23:31–34)

这些话论及耶路撒冷,耶路撒冷表示教义方面的属天教会;撒玛利亚,也就是“姐姐”,在此表示教义方面的属灵教会。因为犹太民族代表主的属天国度,以色列民族代表主的属灵国度。但在这种情况下,“耶路撒冷和撒玛利亚”表示在一切良善和真理方面被摧毁的教会。“姐姐的杯,又深又广”、“他们必酩酊大醉、满有愁苦”、“他们必喝并压出这杯,打碎杯片”描述了教会在犹太民族中间的完全毁灭。它被称为“毁灭和凄凉的杯”,是因为“毁灭”论及良善,“凄凉”论及真理。

撒迦利亚书:

看哪,我必使耶路撒冷向四围的众民成为颤抖的杯。(撒迦利亚书12:2)

哈巴谷书:

你满受羞辱,不得荣耀;你也喝吧,让你的阳皮显露出来。耶和华的杯必传到你那里,可耻的呕吐物必临到你的荣耀。(哈巴谷书2:16)

“杯”表示被歪曲的真理,被歪曲的真理本身就是虚假;“可耻的呕吐物”论及这杯;故经上说“临到你的荣耀”,“荣耀”表示圣言中的神性真理。耶利米哀歌:

以东的女子啊,只管欢喜快乐;这杯也必传到你那里;你必喝醉,以致露体。(耶利米哀歌4:21)

此处“杯”也具有相同的含义。

诗篇:

耶和华在恶人身上如雨般降下网罗、烈火、硫磺,暴风必作他们杯中的份。(诗篇11:6)

又:

耶和华手里有杯,祂将酒调和,使它满了搀杂的料,又倒出来;地上的恶人必都吸吮这酒的渣滓,而且喝尽。(诗篇75:8)

“网罗、烈火、硫磺”表示迷惑人或把人引入歧途的虚假和邪恶,“暴风”表示对真理的猛烈攻击。这些事物被称为“杯中的份”,是因为“杯”作为一种容器,表示它们。“调和”和“满了搀杂的料”表示歪曲并亵渎真理。

在所有这些经文中,虚假和邪恶对真理和良善的摧毁都被归咎于耶和华,因为经上说“他们必从耶和华手中接祂愤怒的杯”、“耶和华将酒调和,使它满了搀杂的料”;它还被称为“耶和华手中的杯”。然而,必须明白的是,摧毁丝毫不来自耶和华,而是完全来自人。经上如此说,是因为属世人只看到神向那些蔑视和亵渎祂的人,也就是那些不把荣耀归给祂的人发怒,惩罚他们,定他们的罪,并把他们扔进地狱。但以这种方式思考是属世的;因此,经上就按属世的圣言字义如此说。

在启示录的其它经文中也是如此:

拜兽的人必喝神烈怒的酒,此酒在神愤怒的杯中与纯一不杂的酒掺杂。(启示录14:9, 10)

又:

大巴比伦在神面前被想起,要把那盛自己烈怒的酒杯递给她。(启示录16:19)

又:

一个女人手拿盛满了可憎之物和她淫乱污秽的金杯。(启示录17:4)

又:

按她的作为加倍地报应她;用她调酒的杯加倍调给她。(启示录18:6)

这清楚表明,天使的七“小瓶”表示什么,他们把这七小瓶倒在地上、海中,倒在江河与众水的泉源里,倒在日头、兽的宝座和幼发拉底大河上,又倒在空中;也就是说,它们是指这些所描述的摧毁的状态。

960b.“圣杯”或“杯”表示试探,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看出来。福音书:

耶稣对西庇太的儿子说,你们不知道所求的是什么;我将要喝的杯,你们能喝吗?我所受的洗,你们能受吗?他们说,我们能。然后祂对他们说,我的杯,你们固然要喝,我所受的洗,你们固然要受。(马太福音20:22, 23; 马可福音10:38, 39)

不过,关于这些经文,可参看前面的解释(AE 893节)。约翰福音:

耶稣就对彼得说,父所给我的那杯,我岂可不喝呢?(约翰福音18:11)

马太福音:

耶稣在客西马尼园说,倘若可能,就叫这杯离开我吧。(马太福音26:39, 42, 44; 马可福音14:36; 路加福音22:42)

在这些经文中,“杯”或“圣杯”明显表示试探。在以赛亚书(51:17, 22)中也是如此,在那里,它还被称为“神愤怒的杯”和“颤抖的杯”。

由于“杯”与“酒”具有相同的含义,“酒”在好的意义上表示神性真理,所以这也是以下经文中的“杯”所表示的。福音书:

耶稣拿起杯来,祝谢了,递给门徒说,你们都喝它;因为这是我的血,新约的血。(马太福音26:27, 28; 马可福音14:23, 24; 路加福音22:17, 18)

由于主的“血”,以及“酒”,因而“杯”都表示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所以经上说:“这是我的血。”由于主与教会的结合是通过神性真理实现的,所以它被称为“新约的血”。主的“血”表示神性真理(可参看AE 328a-c, 329a-f, 476, 748节),“约”表示结合(AE 701节)。

诗篇:

耶和华是我的分额,是我杯中的份;你持守我的阄分。(诗篇16:5)

又:

当着我敌人的面,你在我面前摆设筵席;你用油膏了我的头;我的杯必满溢。(诗篇23:5)

在这些经文中,“杯”表示神性真理。由于这就是“杯”的含义,所以它也被称为救恩的杯(诗篇116:13)、安慰的杯(耶利米书16:7)。

马可福音:

凡因你们属于基督,就因我的名给你们一杯水喝的,他决不会失掉赏赐。(马可福音9:41)

“因你们属于基督,就因我的名给一杯水喝”表示出于对真理的爱,因而出于主教导真理,以及教导真理。“因主的名给一杯水”是指为了真理而对真理的爱;“基督”是指神性真理方面的主。

福音书:

你们这假冒为善的文士和法利赛人有祸了!因为你们洗净杯盘的外面,里面却盛满了勒索和放荡;先洗净杯盘的里面,好叫外面也干净了。(马太福音23:25, 26; 路加福音11:39)

主之所以提到“杯”和“盘”,是因为容纳之物或容器与所容纳之物具有相同的含义;因此,“杯”与“酒”所表相同,“盘”与“食物”所表相同。“酒”表示圣言和教义的真理,“食物”表示圣言和教义的良善。当虚假和邪恶被移除时,属世人或属世心智就从内在被洁净了;但当它们没有被移除时,它就不洁净。事实上,内层如何,外层就如何,但反过来不行,或说内层不会变成外层的样子。因为内层流入外层,并安排它与自身相一致,但反过来不行。

(关于第二诫续)

由于“神的名”是指来自神并且就是神之物,这种事物被称为神性真理,对我们来说,就是圣言,所以它是不可遭到亵渎的,因为它本身是神性,是最神圣的;当它的神圣性被否认时,如当它被蔑视,弃绝,遭到轻蔑对待时的情形,它就被亵渎。当这种情况发生时,天堂就关闭了,人就被留给地狱。因为圣言是天堂与教会结合的唯一媒介;因此,当圣言从心里被弃绝时,这种结合就松开了;这时人因被留给地狱而不再承认教会的任何真理。

有两样东西使得天堂向教会之人关闭。一个是对主神性的否认,一个是对圣言神圣性的否认。原因在于,主的神性是天堂的全部,构成天堂的,是神性真理,也就是灵义上的圣言。这清楚表明,人若否认这一个或那一个,就是否认天堂的全部,天堂来自神性真理,并凭神性真理存在;因此,他剥夺了自己与天堂的联系,从而剥夺了自己与天堂的结合。亵渎圣言就等于“亵渎或毁谤圣灵”,任何人都不得赦免。所以这条诫命还说,凡亵渎神之名的,必不以他为无罪,或说不能不受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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