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400

400.㈣具体的自我

400.㈣具体的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
⑴爱自己就是只愿自己好,而不愿别人好,除非为了自己,也不愿教会、国家、社区或同胞好。爱自己还包括向它们行善只是为了自己的名声、崇敬和荣耀。若在善行中看不到这些好处,他心里会说:“做这种事干什么?我为何要这样做?我能从中得到什么好处?”于是他就不再行这些善事了。由此可知,人若处于自我之爱,就不会爱教会、国家或社区,也不爱他的同胞,以及系真善之事,而只爱他自己或属他自己的东西。
⑵若人的思维和行为不关注邻人,因而不关注公众,更不用说关注主,而只关注自己和自己人,因此他做一切事都是为他自己或自己人,那么这人便处于自我之爱。即便他为公众做了点什么,那也只是为了做秀;若为邻人做了什么,那是为了赢得其好感。
⑶之所以说为了他自己或自己人,是因为凡爱自己的人也会爱属他自己的人。具体地说,这些人就是他的儿孙;一般来说,是与他行如一体的所有人,他称其为自己人。爱这些人也就是爱他自己,因为他仿佛在自己里面看待他们,并在他们里面看到自己。他口中的自己人还包括称赞、崇敬和尊重他的所有人。至于其他人,他以肉眼观之视为人,以灵眼观之,则视之与幽灵无异。
⑷与自己相比,人若看不起邻人,并且如果邻人不站在他这边、不敬畏和尊敬他,他就视之为敌,这人便处于自我之爱。若基于上述原因而仇恨并迫害邻人,就更是处于自我之爱;若因此怒火中烧、伺机报复,并渴望毁灭他,那这人在自我之爱中就陷得更深了。这种人最终喜欢残忍。
⑸对照天堂之爱可说明自我之爱的性质。天堂之爱就是为了服务而热爱服务,或为了人为教会、国家、社区和同胞所行之善而热爱良善。另一方面,凡为了自己而爱它们的人,只是象爱自己家里的仆人那样爱它们,因为它们对他有用。由此可知,凡处于自我之爱的人,都希望教会、国家、社区和同胞为他服务,而不是他为它们服务;他将自己置于它们之上、将它们置于自己之下。
⑹此外,人越拥有天堂之爱,就是热爱服务和善行,并且当如此行时,发自内心高兴,他就越被主引领,因为这就是主的爱,这爱出自祂。另一方面,人越爱自己,越自己引领自己,就越被自我(自我中心)所牵引。人的自我全然是恶,因为这是其遗传的邪恶,这恶就是爱己胜过神,爱尘世胜过天堂。
⑺自我之爱的另一个特征是:越放松约束,即越解除外在的束缚,如对法律及其惩罚的畏惧,对丧失名声、崇敬、利益、职位和生命的畏惧,这爱就越不顾一切地向前冲,直到不仅想统治全世界,甚至想统治天堂,事实上,还想凌驾于神之上,没有尽头或限度。这种欲望就潜藏在处于自我之爱中的每个人里面,即便它没有显明在全世界面前,因为上述约束和束缚拦住了他;具有这种秉性的人面临拦阻时,会就地等待,直等到前行的可能性再次出现。这就解释了,为何处于这种爱的人意识不到他里面居然隐藏着如此疯狂和无节制的欲望。不过,人人都能从独裁者和国王身上清楚看到这一事实。这种人不会遇到这类约束、束缚和不可能。他们急于征服各省各国,并且只要能成功,就会渴望无限的权力和荣耀。这种情形在那些将疆域扩张到天堂,并将主的整个神性权力转给自己之人身上尤其明显。这些人不停地想要更多。
⑻权力分为两种,一种基于对邻之爱,另一种则基于自我之爱。这两种权力是对立的。人若因爱邻而行使权力,就会想要所有人都好,并且只喜欢发挥作用或服务他人。服务他人就是因希望别人好而对他人行善,并发挥作用。这就是他的爱,也是他内心的快乐。而且,他的地位晋升得越高,他就越开心,不过不是因着他的地位,而是因着他能在更大范围和更高程度上所发挥的作用。这就是天堂的权力。另一方面,人因爱自己而行使权力,就不想任何人好,只想自己和自己人好。他履行服务是为了他自己的崇敬和荣耀,因为只有这些才是他所认可的用处。服务他人只是为了他能被服务、崇敬并获得权力。他寻求高位不是为了能行善,而是为了能保持领袖地位,倍受尊敬,从而实现内心的满足。
⑼结束尘世生活后,对权力的热爱仍存留在每个人身上;但那些出于爱邻行使权力的人在天堂同样会拥有赋予他们的权力,不过,那时行使权力的不是他们,而是他们所热爱的服务和良善。当服务和善行行使权力时,就是主在行使权力。然而,那些在世时出于自我之爱行使权力的人,在结束自己的尘世生活后,则会被罢免,并沦为奴隶。
这些就是借以识别那些处于自我之爱之人的迹象。无论傲慢还是谦卑,他们表面看上去没什么区别。因为这类事物居于内在人,并且绝大多数人会隐藏内在,训练外在假装爱大众和邻人,其实他真实的感觉是相反的。他们这样做是为了他们自己,因为他们知道,爱大众和邻人会内在地感染所有人,他们会在某种程度上赢得尊重。这爱之所以如此感染人,是因为天堂流入它里面。
⑽邪恶可见于那些处于自我之爱的人身上,通常是对他人的蔑视、嫉妒、对待异己者的不友善、由此产生的敌意、各种仇恨、报复行为、欺骗、狡诈、冷酷和残忍。哪里盛行这类邪恶,哪里就有对神、对神性事物,即教会的真理与良善的藐视。即便他们尊敬这些事物,也只是挂在嘴上,而非发自内心。由于这类邪恶出于自我之爱,故必然伴随类似的虚假,因为虚假来自邪恶。
⑾然而,尘世之爱则是渴望不择手段地占有他人财富,心系财富,并放任尘世将其从属灵之爱那里撤回并引离,而属灵之爱则是对邻之爱,即来自天堂。那些渴望不择手段占有他人财物之人,尤其那些想通过诡计和欺骗这样做的人,就处于尘世之爱,他们毫不关心邻人的利益。那些处于这种爱的人觊觎别人的财物,并且只要不害怕法律,或不会因追求利益而名声扫地,他们就会占有他人财物,甚至掠夺之。
⑿不过,尘世之爱不像自我之爱那样与天堂之爱截然对立,因为它里面隐藏的邪恶没有这么大。
⒀尘世之爱具有多种形式。有一种对财富的爱是晋升荣誉的手段;还有一种对名誉和尊严的爱是获取财富的手段;为了各种提供世俗快乐的功用而热爱财富;只是为了财富(就是那种守财奴式的爱)而对财富之爱等等。追求这类财富的目的被称为用;正是目的或用赋予爱以品质,因为爱的品质是由它所渴望的目的决定的,其它一切只是它的手段。
⒁总之,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与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完全对立。如前所述,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因此是地狱之爱;它们在地狱居于主导地位,也使地狱存在于人们里面。然而,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是天堂之爱;它们在天堂居于主导地位,也使天堂存在于人里面。

诠释启示录 #797

797.启13:6

797.启13:6.“他就开口亵渎神”表示对神性真理的歪曲,因而对圣言的歪曲,圣言来自主,并且就是主。这从“开口”、“亵渎”和“神”的含义清楚可知:当“口”表示教义,以及由此而来的教导、讲道和推理时(参看AE 794节),“开口”是指教导、讲道和推理;“亵渎”是指对圣言的歪曲,甚至直到摧毁诸如在天上的那种神性真理(参看AE 778节);“神”是指神性真理,因而是指圣言。由于神性真理来自主,就是在天上的主,所以“亵渎神”表示对神性真理或圣言的歪曲,而圣言来自主,就是主。之所以说圣言因来自主而就是主,是因为圣言是神性真理,神性真理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发出之物属于它从中发出的那一位,实际上就是祂自己;因此,神性真理作为天使和世人所拥有的一切智慧和聪明的源头,就是在天上的主。此外,圣言就如它与我们同在世界上的样子,因为这圣言是处于秩序终端的神性真理,并包含灵义,也就是诸如在天上的那种神性真理。不过,别处会详述这个主题。由此清楚可知,“那兽就开口亵渎神”表示对神性真理或圣言的歪曲,圣言来自主,并且就是主。

由于这一节经文论述的主题是亵渎,而“亵渎”表示那些将信仰与生活分离的人对神性真理或圣言的歪曲,所以在解释这节经文时,我想说明如此歪曲圣言,以至于向自己完全关闭天堂的那类人是谁,他们是何品质;然后说明没有如此歪曲圣言,以至于向自己关闭天堂的那类人是谁,他们是何品质;最后说明没有歪曲圣言,因此天堂能在他们里面打开,或正在打开的那类人又是谁,他们是何品质。在本文,我们将描述那些如此歪曲圣言,以至于向自己完全关闭天堂的人;在下文,我们将按顺序描述其余的人。所有在教义上,同时在生活上确认唯信称义、唯信得救,无需善行的人都向自己完全关闭天堂。原因在于,这些人如此歪曲圣言,以至于使它违反在天堂里的神性真理,而天堂凭神性真理存在。圣言可能会被歪曲到这种程度,也可能不会。他们歪曲圣言到这种程度的原因如下:

(1)他们认为生活的良善,也就是善行,与教义无关,从而轻视生活;然而,整个天堂都处于良善,因为良善属于爱,爱属于生活。天上的天使所拥有的一切智慧和一切幸福都通过真理来自良善;那里的每个人所拥有的智慧和幸福的量和质都与真理所来自的良善的量和质成正比。因此,良善是天使生命的真正本质,因而是天堂本身的本质。所以那些将整个拯救都归于唯信,丝毫不归于善行的人必向自己关闭天堂;事实上,他们视天堂所处的良善什么都不是,认为它毫不重要;哪里没有良善,哪里就有邪恶;哪里有邪恶,哪里就有地狱。

(2)那些将拯救的一切,因而将天堂和教会的一切都置于唯信,丝毫不置于仁之良善,也就是善行的人轻视对神之爱和对邻之爱,认为它们毫不重要;然而,主却教导:

律法和先知都系于这两条诫命。(马太福音22:34, 38)

“律法和先知”是指圣言的一切。关于这两条诫命,主还对律法师说:

你们这样行,就必存活。(路加福音10:28)

爱神、爱邻不是别的,正是行善,因为就其本质而言,爱是意愿,就其存在而言,爱是实行。事实上,凡一个人所爱的,他就会意愿,凡他出于爱所意愿的,他就会实行。因此,主也教导:

有了我的诫命而又遵行的人,就是爱我的;不爱我的人就不遵守我的诫命。(约翰福音14:21, 24)

由此可推知,那些在思维上毫不在乎善行,也就是在天上被称为功用的爱之良善,仁之良善和生活的良善,不把它们当回事的人就向自己关闭天堂;因为他们既不爱神,也不爱邻;然而,天堂却凭这两种爱而为天堂。歪曲圣言,甚至摧毁神性真理的,主要是这一点;而在天上,神性真理来自主,并且就是那里的主。

(3)那些在教义和生活上确认唯信称义、唯信得救,无需善行的人,就通过为恶行找借口而向自己关闭天堂。他们为这些恶行辩解,声称并相信神不看邪恶;或对那些有信的人来说(根据一些人的说法,对那些有信仰的信心之人来说,根据另一些人的说法,对那些因信称义的人来说),邪恶被赦免了。因此,他们当中有许多人疯狂地思想:“既然良善不拯救我,那么行善对我来说有什么重要的呢?既然邪恶不定我的罪,那么即便我作恶,又有什么关系呢?我在恩典中,因为我有信。”因此,他们为自己和世界而活,放弃邪恶不是因为它是邪恶,行善也不是因为它是良善;即便他们放弃邪恶,那也是出于对世俗法律和丧失名声的惧怕,而不是出于对神性律法和丧失永生的任何惧怕;即便他们行善,那也是出于对赏赐或回报的爱,而不是出于对神的爱。然而,生活怎样,这个人就怎样:

人岂能从荆棘上摘葡萄,从蒺藜上摘无花果呢?(马太福音7:16)

此外,这样一个人不知道什么是良善的生活,或邪恶的生活。如果他作为世界公民生活,那么他会以为他过着良善的生活;然而,如果他没有作为天堂公民过这种生活,那么这种生活就是一种邪恶的生活。他没有把两者区分开来,因为它们在外在上看起来很相似。他之所以无法区分它们,是因为他轻视构成生活的善行。由此可推知,那些在教义和生活上都确认唯信称义、唯信得救,无需善行的人向自己完全关闭了天堂。

(4)他们因以下事实而向自己关闭天堂:尽管他们的生活是一种纯属世的生活,从对自我和世界的爱中获得属于它的一切,但他们却将主的功德归于自己,心里说:“我若能仅怀着信靠和信心相信,主为我忍受十字架的苦难,由此救赎我,可能就会拥有永生,因为这公义和这功德通过信,丝毫不通过生活行为被归算给我。”然而,主功德的归算是不可能的;生活也不能由此被归算给人。但来自主的生活照着论述它的地方所描述的那样被赐下。因此,将主的功德归给自己,而不是归给遵行祂在圣言中的诫命的生活,因而归给来自祂的生活,是亵渎;因为这涉及在主里面只为自我和世界、因而邪恶地生活的可能性。

(5)再者,他们因以下事实向自己关闭天堂:他们将不是信的东西承认为信,或将历史的信承认为得救之信,因而将属世之物承认为属灵之物,或说将属世之信承认为属灵之信,将死的东西承认为活的东西,或说将死的信承认为活的信;这同样适用于他们信仰的信心。因为这些人认为,知道和思考打开天堂,而不是知道和思考,同时意愿和实行打开天堂;然而,后者是主要的,前者只是次要的。因为人思维的生命来自其意愿的情感。

(6)他们同样因以下事实向自己关闭天堂:由于人不能从自己行系良善的良善,除非这良善是寻求功德的,所以他们忽略了行善,热切地祈求信的礼物;然而,若不从仁那里,因而若不从良善那里,就没有系信的信。那时由于他们祈求信而被允许存在的信是对来自邪恶的虚假的信,因为哪里没有良善,哪里就有邪恶;哪里有邪恶,哪里就有虚假;对来自邪恶的虚假的信是地狱的信,被称为死的信;这信关闭天堂。

(7)天堂尤其通过他们将圣言用于确认这一切事而向他们关闭;因为他们如此歪曲圣言,以至于摧毁了在天上的神性真理。事实上,我们的圣言在灵义上是诸如在天上的那种神性真理;如果字义被歪曲,以至于摧毁了灵义,那么天堂就会关闭;因为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构成天堂,并且的确是天堂;那里的天使凭对它的接受而为天使。

(8)前面已经说明,那些出于没有善行的信使人称义并得救的原则而在教义和生活上都轻视善行的人向自己完全关闭天堂。现在要简要解释一下天堂是如何通过教义,又如何通过生活被关闭的。教义是通过对事情就是如此的同意、肯定、确认和说服关闭天堂的;因为那时人不仅认为事情就是如此,还愿意事情就是如此。即便他因圣言的吩咐而仍旧行善,也只是从属世人行道德的良善;这些良善来自他自己,是寻求功德的良善。人所做的一切都来自他的意愿,并取决于他的意愿,因为一个行为不是别的,正是行为中的意愿。因此,当人思考,而且意愿作为里面没有任何救恩时,他只能行诸如像其起源那样的良善,或说必照良善的起源行良善。有学问的人当中就有许多人具有这种特征,他们通过讲道和写作在自己里面确认唯信。在灵界,这些人的心智看上去就像蒙上了一层面纱,或像笼罩在密云中,阻止天堂的光或真理进入;天堂就这样向他们关闭。而遵行这种教义的生活则完全关闭天堂,因为他们相信生活的良善不拯救人,生活的邪恶也不定人的罪。

(9)无论说天堂向人关闭,还是说被称为属灵心智的人的高层心智被关闭,都是一回事;因为人的属灵心智就是他的天堂,因此,人通过属灵心智而拥有与天堂的结合;而属世心智是他的世界;因此,他通过属世心智而拥有与世界的结合。前面已经解释了属灵心智如何被打开,由此与天堂的交流和结合如何变得可能(AE 790b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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