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400

400.㈣具体的自我

400.㈣具体的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
⑴爱自己就是只愿自己好,而不愿别人好,除非为了自己,也不愿教会、国家、社区或同胞好。爱自己还包括向它们行善只是为了自己的名声、崇敬和荣耀。若在善行中看不到这些好处,他心里会说:“做这种事干什么?我为何要这样做?我能从中得到什么好处?”于是他就不再行这些善事了。由此可知,人若处于自我之爱,就不会爱教会、国家或社区,也不爱他的同胞,以及系真善之事,而只爱他自己或属他自己的东西。
⑵若人的思维和行为不关注邻人,因而不关注公众,更不用说关注主,而只关注自己和自己人,因此他做一切事都是为他自己或自己人,那么这人便处于自我之爱。即便他为公众做了点什么,那也只是为了做秀;若为邻人做了什么,那是为了赢得其好感。
⑶之所以说为了他自己或自己人,是因为凡爱自己的人也会爱属他自己的人。具体地说,这些人就是他的儿孙;一般来说,是与他行如一体的所有人,他称其为自己人。爱这些人也就是爱他自己,因为他仿佛在自己里面看待他们,并在他们里面看到自己。他口中的自己人还包括称赞、崇敬和尊重他的所有人。至于其他人,他以肉眼观之视为人,以灵眼观之,则视之与幽灵无异。
⑷与自己相比,人若看不起邻人,并且如果邻人不站在他这边、不敬畏和尊敬他,他就视之为敌,这人便处于自我之爱。若基于上述原因而仇恨并迫害邻人,就更是处于自我之爱;若因此怒火中烧、伺机报复,并渴望毁灭他,那这人在自我之爱中就陷得更深了。这种人最终喜欢残忍。
⑸对照天堂之爱可说明自我之爱的性质。天堂之爱就是为了服务而热爱服务,或为了人为教会、国家、社区和同胞所行之善而热爱良善。另一方面,凡为了自己而爱它们的人,只是象爱自己家里的仆人那样爱它们,因为它们对他有用。由此可知,凡处于自我之爱的人,都希望教会、国家、社区和同胞为他服务,而不是他为它们服务;他将自己置于它们之上、将它们置于自己之下。
⑹此外,人越拥有天堂之爱,就是热爱服务和善行,并且当如此行时,发自内心高兴,他就越被主引领,因为这就是主的爱,这爱出自祂。另一方面,人越爱自己,越自己引领自己,就越被自我(自我中心)所牵引。人的自我全然是恶,因为这是其遗传的邪恶,这恶就是爱己胜过神,爱尘世胜过天堂。
⑺自我之爱的另一个特征是:越放松约束,即越解除外在的束缚,如对法律及其惩罚的畏惧,对丧失名声、崇敬、利益、职位和生命的畏惧,这爱就越不顾一切地向前冲,直到不仅想统治全世界,甚至想统治天堂,事实上,还想凌驾于神之上,没有尽头或限度。这种欲望就潜藏在处于自我之爱中的每个人里面,即便它没有显明在全世界面前,因为上述约束和束缚拦住了他;具有这种秉性的人面临拦阻时,会就地等待,直等到前行的可能性再次出现。这就解释了,为何处于这种爱的人意识不到他里面居然隐藏着如此疯狂和无节制的欲望。不过,人人都能从独裁者和国王身上清楚看到这一事实。这种人不会遇到这类约束、束缚和不可能。他们急于征服各省各国,并且只要能成功,就会渴望无限的权力和荣耀。这种情形在那些将疆域扩张到天堂,并将主的整个神性权力转给自己之人身上尤其明显。这些人不停地想要更多。
⑻权力分为两种,一种基于对邻之爱,另一种则基于自我之爱。这两种权力是对立的。人若因爱邻而行使权力,就会想要所有人都好,并且只喜欢发挥作用或服务他人。服务他人就是因希望别人好而对他人行善,并发挥作用。这就是他的爱,也是他内心的快乐。而且,他的地位晋升得越高,他就越开心,不过不是因着他的地位,而是因着他能在更大范围和更高程度上所发挥的作用。这就是天堂的权力。另一方面,人因爱自己而行使权力,就不想任何人好,只想自己和自己人好。他履行服务是为了他自己的崇敬和荣耀,因为只有这些才是他所认可的用处。服务他人只是为了他能被服务、崇敬并获得权力。他寻求高位不是为了能行善,而是为了能保持领袖地位,倍受尊敬,从而实现内心的满足。
⑼结束尘世生活后,对权力的热爱仍存留在每个人身上;但那些出于爱邻行使权力的人在天堂同样会拥有赋予他们的权力,不过,那时行使权力的不是他们,而是他们所热爱的服务和良善。当服务和善行行使权力时,就是主在行使权力。然而,那些在世时出于自我之爱行使权力的人,在结束自己的尘世生活后,则会被罢免,并沦为奴隶。
这些就是借以识别那些处于自我之爱之人的迹象。无论傲慢还是谦卑,他们表面看上去没什么区别。因为这类事物居于内在人,并且绝大多数人会隐藏内在,训练外在假装爱大众和邻人,其实他真实的感觉是相反的。他们这样做是为了他们自己,因为他们知道,爱大众和邻人会内在地感染所有人,他们会在某种程度上赢得尊重。这爱之所以如此感染人,是因为天堂流入它里面。
⑽邪恶可见于那些处于自我之爱的人身上,通常是对他人的蔑视、嫉妒、对待异己者的不友善、由此产生的敌意、各种仇恨、报复行为、欺骗、狡诈、冷酷和残忍。哪里盛行这类邪恶,哪里就有对神、对神性事物,即教会的真理与良善的藐视。即便他们尊敬这些事物,也只是挂在嘴上,而非发自内心。由于这类邪恶出于自我之爱,故必然伴随类似的虚假,因为虚假来自邪恶。
⑾然而,尘世之爱则是渴望不择手段地占有他人财富,心系财富,并放任尘世将其从属灵之爱那里撤回并引离,而属灵之爱则是对邻之爱,即来自天堂。那些渴望不择手段占有他人财物之人,尤其那些想通过诡计和欺骗这样做的人,就处于尘世之爱,他们毫不关心邻人的利益。那些处于这种爱的人觊觎别人的财物,并且只要不害怕法律,或不会因追求利益而名声扫地,他们就会占有他人财物,甚至掠夺之。
⑿不过,尘世之爱不像自我之爱那样与天堂之爱截然对立,因为它里面隐藏的邪恶没有这么大。
⒀尘世之爱具有多种形式。有一种对财富的爱是晋升荣誉的手段;还有一种对名誉和尊严的爱是获取财富的手段;为了各种提供世俗快乐的功用而热爱财富;只是为了财富(就是那种守财奴式的爱)而对财富之爱等等。追求这类财富的目的被称为用;正是目的或用赋予爱以品质,因为爱的品质是由它所渴望的目的决定的,其它一切只是它的手段。
⒁总之,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与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完全对立。如前所述,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因此是地狱之爱;它们在地狱居于主导地位,也使地狱存在于人们里面。然而,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是天堂之爱;它们在天堂居于主导地位,也使天堂存在于人里面。

诠释启示录 #580

580.启9:19.

580.启9:19.“它们的能力是在口里”表示对他们来说,感官思维和由此而来的推理是极其强大的,或说拥有最大的能力。这从“它们的能力”和“口”的含义清楚可知:“它们的能力”是指极其强大或拥有能力;“口”是指感官思维和由此而来的推理。口和属于口的事物表示属于理解力、思维和由此而来的言语的事物,因为这些对应于口。事实上,被囊括在“口”这个词里面的一切器官,如喉、声门、喉咙、舌头、嘴巴、嘴唇,都是为理解力用来发声和说话服务的器官;这就是为何“口”表示思维和由此而来的推理。但人的思维分为内层和外层,或说既有属灵的,也有属世的、感官的,故“口”表示诸如属于所论述的那个人的那些思维,在此表示感官思维,因为所论述的主题是已经通过邪恶之虚假变得感官化的人。感官思维是最低级的思维,是物质化和肉体化的。所有在生活上处于邪恶,并由此在教义上处于虚假的人都处于这种思维,无论他们被认为多么有学问、多么聪明,也无论他们多么有能力以一种优美的次序把他们的虚假组合起来,并用优雅和雄辩的语言修饰它们。

“口”由于对应,因而在属灵意义上表示思维,但在属世意义上表示话语,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诗篇:

义人的口默想智慧。(诗篇37:30)

此处“口”表示出于情感的思维,因为人由此,而不是从口及其话语默想智慧。路加福音:

耶稣说,我必赐你们口才智慧,是你们一切敌人所敌不住的。(路加福音21:15)

此处口明显表示出于理解力的言语,因而表示人说话所出于的思维。马太福音:

不是入口的使人污秽,乃是从口里出来的使人污秽。凡入口的,是运到肚子里,又落在茅厕里。但从口里发出来的,是从心里出来的。从心里出来的,有恶念、凶杀、通奸、苟合、偷盗、假见证、毁谤。(马太福音15:11, 17–19)

“入口的”在字义上表示各种食物,这些食物在身体里发挥功用之后,就经由肚腹落在茅厕里;但“入口的”在灵义上表示从记忆,以及从世界进入思维的一切事物,这些事物也对应于食物。而进入思维,同时没有进入意愿的事物不会使一个人污秽,因为记忆和由此而来的思维对人来说,只是进入他的一个途径,意愿才是这个人自己。那些只进入思维,不再往前走的事物,可以说经由肚腹被排到茅厕里;“肚腹”由于对应而表示灵人界,思维从灵人界流入到人那里,而“茅厕”表示地狱。

必须知道,人不能从邪恶和随之而来的虚假中洁净,除非他里面的不洁之物出来,以至于进入思维,在那里被看见、认出、分辨出来并弃绝。这清楚表明,“入口的”在灵义上表示从记忆和世界进入思维的东西;而“从口里出来的”在灵义上表示出于意愿或爱的思维。因为“心”表示人的意愿和爱,而思维从心里出来进入口,并从口里出来;由于爱和意愿构成整个人,爱如何,这个人的品质就如何,所以由此发出进入口并从口中出来的东西就是那使人污秽的。这些就是各种邪恶,这一点从那里所列举的事物明显看出来。主的这些话在众天堂就是这样来理解的。“心”表示意愿和爱(参看AE 167节)。

以赛亚书:

有一撒拉弗飞到我跟前,手里拿着烧红的炭,是从坛上取下来的;他沾我的口,说,看,这炭沾了你的嘴唇;因此,你的罪孽便除掉,你的罪就赦免了。(以赛亚书6:6, 7)

“一撒拉弗用从坛上取下来的烧红的炭沾先知的口和嘴唇”表示他的内在洁净,也就是理解力和意愿的洁净,以及由此开启教导功能。“从坛上取下来的烧红的炭”表示神性之爱,一切洁净都来自神性之爱,“口和嘴唇”表示思维和情感,或也可说,理解力和意愿;当这些被洁净时,人就远离罪孽和罪;因此,经上说:“因此,你的罪孽便除掉,你的罪就赦免了。”谁都能看出,罪孽不是通过把烧红的炭用到口和嘴唇上而被除去的。属于口的事物对应于智力或理解力的事物,因为声音和话语是从它们发出来的(可参看《属天的奥秘》,8068, 9384);“从口,从心”表示从理解力,从意愿(AC 3313, 806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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