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00.㈣具体的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
⑴爱自己就是只愿自己好,而不愿别人好,除非为了自己,也不愿教会、国家、社区或同胞好。爱自己还包括向它们行善只是为了自己的名声、崇敬和荣耀。若在善行中看不到这些好处,他心里会说:“做这种事干什么?我为何要这样做?我能从中得到什么好处?”于是他就不再行这些善事了。由此可知,人若处于自我之爱,就不会爱教会、国家或社区,也不爱他的同胞,以及系真善之事,而只爱他自己或属他自己的东西。
⑵若人的思维和行为不关注邻人,因而不关注公众,更不用说关注主,而只关注自己和自己人,因此他做一切事都是为他自己或自己人,那么这人便处于自我之爱。即便他为公众做了点什么,那也只是为了做秀;若为邻人做了什么,那是为了赢得其好感。
⑶之所以说为了他自己或自己人,是因为凡爱自己的人也会爱属他自己的人。具体地说,这些人就是他的儿孙;一般来说,是与他行如一体的所有人,他称其为自己人。爱这些人也就是爱他自己,因为他仿佛在自己里面看待他们,并在他们里面看到自己。他口中的自己人还包括称赞、崇敬和尊重他的所有人。至于其他人,他以肉眼观之视为人,以灵眼观之,则视之与幽灵无异。
⑷与自己相比,人若看不起邻人,并且如果邻人不站在他这边、不敬畏和尊敬他,他就视之为敌,这人便处于自我之爱。若基于上述原因而仇恨并迫害邻人,就更是处于自我之爱;若因此怒火中烧、伺机报复,并渴望毁灭他,那这人在自我之爱中就陷得更深了。这种人最终喜欢残忍。
⑸对照天堂之爱可说明自我之爱的性质。天堂之爱就是为了服务而热爱服务,或为了人为教会、国家、社区和同胞所行之善而热爱良善。另一方面,凡为了自己而爱它们的人,只是象爱自己家里的仆人那样爱它们,因为它们对他有用。由此可知,凡处于自我之爱的人,都希望教会、国家、社区和同胞为他服务,而不是他为它们服务;他将自己置于它们之上、将它们置于自己之下。
⑹此外,人越拥有天堂之爱,就是热爱服务和善行,并且当如此行时,发自内心高兴,他就越被主引领,因为这就是主的爱,这爱出自祂。另一方面,人越爱自己,越自己引领自己,就越被自我(自我中心)所牵引。人的自我全然是恶,因为这是其遗传的邪恶,这恶就是爱己胜过神,爱尘世胜过天堂。
⑺自我之爱的另一个特征是:越放松约束,即越解除外在的束缚,如对法律及其惩罚的畏惧,对丧失名声、崇敬、利益、职位和生命的畏惧,这爱就越不顾一切地向前冲,直到不仅想统治全世界,甚至想统治天堂,事实上,还想凌驾于神之上,没有尽头或限度。这种欲望就潜藏在处于自我之爱中的每个人里面,即便它没有显明在全世界面前,因为上述约束和束缚拦住了他;具有这种秉性的人面临拦阻时,会就地等待,直等到前行的可能性再次出现。这就解释了,为何处于这种爱的人意识不到他里面居然隐藏着如此疯狂和无节制的欲望。不过,人人都能从独裁者和国王身上清楚看到这一事实。这种人不会遇到这类约束、束缚和不可能。他们急于征服各省各国,并且只要能成功,就会渴望无限的权力和荣耀。这种情形在那些将疆域扩张到天堂,并将主的整个神性权力转给自己之人身上尤其明显。这些人不停地想要更多。
⑻权力分为两种,一种基于对邻之爱,另一种则基于自我之爱。这两种权力是对立的。人若因爱邻而行使权力,就会想要所有人都好,并且只喜欢发挥作用或服务他人。服务他人就是因希望别人好而对他人行善,并发挥作用。这就是他的爱,也是他内心的快乐。而且,他的地位晋升得越高,他就越开心,不过不是因着他的地位,而是因着他能在更大范围和更高程度上所发挥的作用。这就是天堂的权力。另一方面,人因爱自己而行使权力,就不想任何人好,只想自己和自己人好。他履行服务是为了他自己的崇敬和荣耀,因为只有这些才是他所认可的用处。服务他人只是为了他能被服务、崇敬并获得权力。他寻求高位不是为了能行善,而是为了能保持领袖地位,倍受尊敬,从而实现内心的满足。
⑼结束尘世生活后,对权力的热爱仍存留在每个人身上;但那些出于爱邻行使权力的人在天堂同样会拥有赋予他们的权力,不过,那时行使权力的不是他们,而是他们所热爱的服务和良善。当服务和善行行使权力时,就是主在行使权力。然而,那些在世时出于自我之爱行使权力的人,在结束自己的尘世生活后,则会被罢免,并沦为奴隶。
这些就是借以识别那些处于自我之爱之人的迹象。无论傲慢还是谦卑,他们表面看上去没什么区别。因为这类事物居于内在人,并且绝大多数人会隐藏内在,训练外在假装爱大众和邻人,其实他真实的感觉是相反的。他们这样做是为了他们自己,因为他们知道,爱大众和邻人会内在地感染所有人,他们会在某种程度上赢得尊重。这爱之所以如此感染人,是因为天堂流入它里面。
⑽邪恶可见于那些处于自我之爱的人身上,通常是对他人的蔑视、嫉妒、对待异己者的不友善、由此产生的敌意、各种仇恨、报复行为、欺骗、狡诈、冷酷和残忍。哪里盛行这类邪恶,哪里就有对神、对神性事物,即教会的真理与良善的藐视。即便他们尊敬这些事物,也只是挂在嘴上,而非发自内心。由于这类邪恶出于自我之爱,故必然伴随类似的虚假,因为虚假来自邪恶。
⑾然而,尘世之爱则是渴望不择手段地占有他人财富,心系财富,并放任尘世将其从属灵之爱那里撤回并引离,而属灵之爱则是对邻之爱,即来自天堂。那些渴望不择手段占有他人财物之人,尤其那些想通过诡计和欺骗这样做的人,就处于尘世之爱,他们毫不关心邻人的利益。那些处于这种爱的人觊觎别人的财物,并且只要不害怕法律,或不会因追求利益而名声扫地,他们就会占有他人财物,甚至掠夺之。
⑿不过,尘世之爱不像自我之爱那样与天堂之爱截然对立,因为它里面隐藏的邪恶没有这么大。
⒀尘世之爱具有多种形式。有一种对财富的爱是晋升荣誉的手段;还有一种对名誉和尊严的爱是获取财富的手段;为了各种提供世俗快乐的功用而热爱财富;只是为了财富(就是那种守财奴式的爱)而对财富之爱等等。追求这类财富的目的被称为用;正是目的或用赋予爱以品质,因为爱的品质是由它所渴望的目的决定的,其它一切只是它的手段。
⒁总之,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与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完全对立。如前所述,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因此是地狱之爱;它们在地狱居于主导地位,也使地狱存在于人们里面。然而,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是天堂之爱;它们在天堂居于主导地位,也使天堂存在于人里面。
55.“听见在我后面有大声音,好像号筒的响声”表示对从天堂所揭示的神性真理的清晰或明显感知。这从“听见”、“在我后面”、“响声或声音”和“号筒”的含义清楚可知:“听见”是指感知和服从(对此,参看《属天的奥秘》,2542, 3869, 4653, 5017, 7216, 8361, 8990, 9311, 9397节);“在我后面”是指清晰或明显,对此,下文会详述;“响声或声音”当从天堂被听见时,是指神性真理(参看《属天的奥秘》,219–220, 3563, 6971, 8813, 8914节);“号筒”是指将要从天堂被揭示的真理,我们会很快说到这一点。“在我后面”之所以表示清晰或明显,是因为从天堂流入人情感的事物流入枕骨区或后脑勺,因而进入清晰或明显的感知;事实上,凡进入情感的事物都被清晰或明显地感知到,因为感知的整个生命都来自情感;而凡直接从天堂流入思维的事物都流入前额。关于这种流注,可参看《天堂与地狱》251节。由此清楚可知,约翰听见在“他后面”,以及后来他“转过身来,要看那与他说话的声音”表示什么。“号筒”或“号角”表示即将从天堂被揭示的神性真理,是因为有时当神性真理从主经由天堂向下流到人那里时,它以这种方式被听见;事实上,它在下降的过程中声音会变得越来越大;它就这样流入。但它只在开始以这种方式被那些神性真理在终极意义上所要揭示给的人听见,终极意义代表内层事物;后来它听上去就像人类的声音。由此明显可知“号筒或号角的声音或响声”表示即将从天堂被揭示的神性真理。
知道“号筒”或“号角”表示从天堂出来的神性真理的人能明白圣言中提到它们的许多经文;如马太福音:
祂要差遣祂的使者,用号筒的大声,将选民从四风都招聚了来。(马太福音24:31)
以赛亚书:
世上一切的居民和地上所住的人哪,山上大旗竖起时,你们要看,号筒(或号角)吹响时,你们要听。(以赛亚书18:3)
耶利米书:
当在那地用号筒(或号角)宣告。要向锡安竖起大旗。我看见大旗,听见号筒声(或号角)声,要多久呢?因为我的百姓愚顽,他们是愚昧无知的儿女,没有知识。(耶利米书4:5–6, 21–22)
同一先知书:
我为你们设立守望的人,说,要听号筒(或号角)的声音。他们却说,我们不听。列族啊,因此你们当听。(耶利米书6:17–18)
以西结书:
他听见号筒(或号角)的声音,却不接受警告;他的血必归到自己身上;他若受警告,就救了自己的灵魂。(以西结书33:5)
何西阿书:
你要把号筒(或号角)放在你的嘴上,因为他们越犯了我的约,违背了我的律法。(何西阿书8:1)
撒迦利亚书:
主耶和华必吹号筒(或号角),乘南方的旋风而行。(撒迦利亚书9:14)
诗篇:
神上升,有喊声相送;耶和华上升,有号筒(或号角)声相送。(诗篇47:5)
以及在启示录(4:1; 8:2, 7–8, 13; 9:1, 13, 14; 10:7; 18:22)。由于“号筒或号角”表示神性真理,所以当神性真理先要在以色列人面前被揭示时,从西乃山上就听见号筒声或角声(出埃及记19:16)。因此,用号筒吹声就在他们中间成为代表,用以招聚会众,并叫众营起行,以及他们快乐的日子,月朔,献燔祭和平安祭(民数记10:1–10);他们出去与米甸人打仗时,也吹号(民数记31:6);他们占领耶利哥城时,同样吹号(约书亚记6:4–20);因为战争和打仗表示属灵的争战,也就是真理攻击虚假,并虚假攻击真理的争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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