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400

400.㈣具体的自我

400.㈣具体的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
⑴爱自己就是只愿自己好,而不愿别人好,除非为了自己,也不愿教会、国家、社区或同胞好。爱自己还包括向它们行善只是为了自己的名声、崇敬和荣耀。若在善行中看不到这些好处,他心里会说:“做这种事干什么?我为何要这样做?我能从中得到什么好处?”于是他就不再行这些善事了。由此可知,人若处于自我之爱,就不会爱教会、国家或社区,也不爱他的同胞,以及系真善之事,而只爱他自己或属他自己的东西。
⑵若人的思维和行为不关注邻人,因而不关注公众,更不用说关注主,而只关注自己和自己人,因此他做一切事都是为他自己或自己人,那么这人便处于自我之爱。即便他为公众做了点什么,那也只是为了做秀;若为邻人做了什么,那是为了赢得其好感。
⑶之所以说为了他自己或自己人,是因为凡爱自己的人也会爱属他自己的人。具体地说,这些人就是他的儿孙;一般来说,是与他行如一体的所有人,他称其为自己人。爱这些人也就是爱他自己,因为他仿佛在自己里面看待他们,并在他们里面看到自己。他口中的自己人还包括称赞、崇敬和尊重他的所有人。至于其他人,他以肉眼观之视为人,以灵眼观之,则视之与幽灵无异。
⑷与自己相比,人若看不起邻人,并且如果邻人不站在他这边、不敬畏和尊敬他,他就视之为敌,这人便处于自我之爱。若基于上述原因而仇恨并迫害邻人,就更是处于自我之爱;若因此怒火中烧、伺机报复,并渴望毁灭他,那这人在自我之爱中就陷得更深了。这种人最终喜欢残忍。
⑸对照天堂之爱可说明自我之爱的性质。天堂之爱就是为了服务而热爱服务,或为了人为教会、国家、社区和同胞所行之善而热爱良善。另一方面,凡为了自己而爱它们的人,只是象爱自己家里的仆人那样爱它们,因为它们对他有用。由此可知,凡处于自我之爱的人,都希望教会、国家、社区和同胞为他服务,而不是他为它们服务;他将自己置于它们之上、将它们置于自己之下。
⑹此外,人越拥有天堂之爱,就是热爱服务和善行,并且当如此行时,发自内心高兴,他就越被主引领,因为这就是主的爱,这爱出自祂。另一方面,人越爱自己,越自己引领自己,就越被自我(自我中心)所牵引。人的自我全然是恶,因为这是其遗传的邪恶,这恶就是爱己胜过神,爱尘世胜过天堂。
⑺自我之爱的另一个特征是:越放松约束,即越解除外在的束缚,如对法律及其惩罚的畏惧,对丧失名声、崇敬、利益、职位和生命的畏惧,这爱就越不顾一切地向前冲,直到不仅想统治全世界,甚至想统治天堂,事实上,还想凌驾于神之上,没有尽头或限度。这种欲望就潜藏在处于自我之爱中的每个人里面,即便它没有显明在全世界面前,因为上述约束和束缚拦住了他;具有这种秉性的人面临拦阻时,会就地等待,直等到前行的可能性再次出现。这就解释了,为何处于这种爱的人意识不到他里面居然隐藏着如此疯狂和无节制的欲望。不过,人人都能从独裁者和国王身上清楚看到这一事实。这种人不会遇到这类约束、束缚和不可能。他们急于征服各省各国,并且只要能成功,就会渴望无限的权力和荣耀。这种情形在那些将疆域扩张到天堂,并将主的整个神性权力转给自己之人身上尤其明显。这些人不停地想要更多。
⑻权力分为两种,一种基于对邻之爱,另一种则基于自我之爱。这两种权力是对立的。人若因爱邻而行使权力,就会想要所有人都好,并且只喜欢发挥作用或服务他人。服务他人就是因希望别人好而对他人行善,并发挥作用。这就是他的爱,也是他内心的快乐。而且,他的地位晋升得越高,他就越开心,不过不是因着他的地位,而是因着他能在更大范围和更高程度上所发挥的作用。这就是天堂的权力。另一方面,人因爱自己而行使权力,就不想任何人好,只想自己和自己人好。他履行服务是为了他自己的崇敬和荣耀,因为只有这些才是他所认可的用处。服务他人只是为了他能被服务、崇敬并获得权力。他寻求高位不是为了能行善,而是为了能保持领袖地位,倍受尊敬,从而实现内心的满足。
⑼结束尘世生活后,对权力的热爱仍存留在每个人身上;但那些出于爱邻行使权力的人在天堂同样会拥有赋予他们的权力,不过,那时行使权力的不是他们,而是他们所热爱的服务和良善。当服务和善行行使权力时,就是主在行使权力。然而,那些在世时出于自我之爱行使权力的人,在结束自己的尘世生活后,则会被罢免,并沦为奴隶。
这些就是借以识别那些处于自我之爱之人的迹象。无论傲慢还是谦卑,他们表面看上去没什么区别。因为这类事物居于内在人,并且绝大多数人会隐藏内在,训练外在假装爱大众和邻人,其实他真实的感觉是相反的。他们这样做是为了他们自己,因为他们知道,爱大众和邻人会内在地感染所有人,他们会在某种程度上赢得尊重。这爱之所以如此感染人,是因为天堂流入它里面。
⑽邪恶可见于那些处于自我之爱的人身上,通常是对他人的蔑视、嫉妒、对待异己者的不友善、由此产生的敌意、各种仇恨、报复行为、欺骗、狡诈、冷酷和残忍。哪里盛行这类邪恶,哪里就有对神、对神性事物,即教会的真理与良善的藐视。即便他们尊敬这些事物,也只是挂在嘴上,而非发自内心。由于这类邪恶出于自我之爱,故必然伴随类似的虚假,因为虚假来自邪恶。
⑾然而,尘世之爱则是渴望不择手段地占有他人财富,心系财富,并放任尘世将其从属灵之爱那里撤回并引离,而属灵之爱则是对邻之爱,即来自天堂。那些渴望不择手段占有他人财物之人,尤其那些想通过诡计和欺骗这样做的人,就处于尘世之爱,他们毫不关心邻人的利益。那些处于这种爱的人觊觎别人的财物,并且只要不害怕法律,或不会因追求利益而名声扫地,他们就会占有他人财物,甚至掠夺之。
⑿不过,尘世之爱不像自我之爱那样与天堂之爱截然对立,因为它里面隐藏的邪恶没有这么大。
⒀尘世之爱具有多种形式。有一种对财富的爱是晋升荣誉的手段;还有一种对名誉和尊严的爱是获取财富的手段;为了各种提供世俗快乐的功用而热爱财富;只是为了财富(就是那种守财奴式的爱)而对财富之爱等等。追求这类财富的目的被称为用;正是目的或用赋予爱以品质,因为爱的品质是由它所渴望的目的决定的,其它一切只是它的手段。
⒁总之,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与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完全对立。如前所述,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因此是地狱之爱;它们在地狱居于主导地位,也使地狱存在于人们里面。然而,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是天堂之爱;它们在天堂居于主导地位,也使天堂存在于人里面。

诠释启示录 #440

440a.“玛拿西支派

440a.“玛拿西支派中受印的有一万二千”表示由此而来的生活良善。这从“玛拿西支派”代表、因而表示什么清楚可知,“玛拿西支派”是指教会的意愿或自愿(voluntary)和由此而来的生活良善。它表示生活的良善,因为生活的良善与教会或教会之人的意愿或自愿构成一体。事实上,人所意愿的,当有可能时他就会去做,因为做无非是意愿在行动,这可从以下事实清楚看出来:当意愿停止时,做就停止了,只要意愿继续存在,做就会继续。一个重生之人的意愿所做的事,被称为生活的良善。因此,“玛拿西”和他的支派因表示教会的意愿或自愿,所以也表示生活的良善。此外,生活的良善是重生之后对邻之仁的结果,如同来自其原因的一个结果,这由“亚设和拿弗他利”来表示。因为那些处于对邻之仁的人被主重生了,那些重生的人处于生活的良善,因为他们出于仁爱行事,出于仁爱的一切行为都是生活的良善。

有两样事物构成教会,即:教义的真理和生活的良善;一个人若要成为教会之人,就必须拥有这两者。在圣言中,“以法莲和玛拿西”就代表、因而表示这两者,“以法莲”代表并表示教义的真理,“玛拿西”代表并表示生活的良善。教义的真理也被称为教会的理解力或智力,生活的良善被称为教会的意愿或自愿。因为真理属于理解力,良善属于意愿;因此,“以法莲和玛拿西”也表示教会的理解力和意愿,或智力和自愿,“以法莲”表示教会的理解力或智力,“玛拿西”表示教会的意愿或自愿。为叫“以法莲和玛拿西”可以代表、因而表示这些事物,他们在埃及地为约瑟所生。因为“约瑟”表示属天-属灵层,或与属天国度毗邻的属灵国度本身,“埃及地”表示属世层。因此,“玛拿西”表示属天-属灵层在属世层中所生的意愿的良善,“以法莲”表示属天-属灵层在属世层中所生的理解力的真理。摩西五经如此描述这些的出生:

荒年到来以前,约瑟生了两个儿子,是安城的祭司波提非拉的女儿亚西纳给他生的。约瑟给长子起名叫玛拿西;因为神使我忘了我一切的困苦和我父的全家。他给次子起名叫以法莲;因为神使我在受苦之地多结果实。(创世记41:50–52)

至于这些话在灵义上是什么意思,可参看《属天的奥秘》(5347–5356节),即:长子的名字“玛拿西”表示属世人中的新意愿或自愿及其品质;次子的名字“以法莲”表示属世人中的新理解力或智力及其品质;或也可说,“玛拿西”表示新属世人的良善,“以法莲”表示新属世人的真理(参看AC 5351, 5354节)。

这就是“玛拿西和以法莲”的含义,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雅各把他们当成“流便和西缅”来收养,对此,摩西五经如此描述:

雅各对约瑟说,我到埃及你那里之前,你在埃及地所生的两个儿子,现在他们是我的;以法莲和玛拿西正如流便和西缅一样是我的。他们可称在他们弟兄的名下得他们的产业。(创世记48:3, 5–6)

由于“流便”表示理解力中的真理,也就是教义的真理,“西缅”表示意愿中的真理,也就是生活的良善,所以雅各说:“以法莲和玛拿西正如流便和西缅一样归于他。”因此,“以法莲”表示理解力或智力的真理,“玛拿西”表示意愿或自愿的良善。不过,《属天的奥秘》(6234–6241节)对这些事有更充分的解释。

这一点也可从雅各,那时是以色列给以法莲和玛拿西的祝福明显看出来,这祝福如下:

他就给约瑟祝福说,愿我祖亚伯拉罕和以撒所行走于面前的神,就是自那时直到今日牧养我的神,救赎我脱离一切邪恶的那使者,赐福与这两个童子;愿他们称为我名下,也在我祖亚伯拉罕和以撒的名下;又愿他们在地的中间生养众多。(创世记48:15–16)

此处“以法莲”也表示理解力或智力的真理,“玛拿西”表示意愿或自愿的良善,这两者都在属世人中,这可见于《属天的奥秘》(6274–6285节)。又,在摩西对以法莲和玛拿西的祝福中,经上论及约瑟说:

他因头生的公牛而有威严,他的角是野牛的角,用以抵触万民,直到地极;这些是以法莲的万万,这些是玛拿西的千千。(申命记33:17)

对这些话的解释可参看前文(AE 316d, 336b节)。

440b.“以法莲”表示对真理的理解,“玛拿西”表示对良善的意愿,这两者都在属世人中,这一点也可从以下经文清楚看出来。以赛亚书:

因万军之耶和华的烈怒,地已变黑,百姓变得像火的燃料;人不怜惜弟兄;他若右手边抢夺,仍受饥饿;若左手边吞吃,仍不饱足;他们各人要吃自己膀臂上的肉;玛拿西吞吃以法莲,以法莲吞吃玛拿西;他们又一同攻击犹大。(以赛亚书9:19–21)

“玛拿西吞吃以法莲,以法莲吞吃玛拿西”在此表示教会的一切良善和真理都要灭亡,良善因虚假灭亡,真理因邪恶灭亡,可参看前文(AE 386b节),那里详细解释了这些细节。

诗篇:

基列是我的,玛拿西也是我的;以法莲是我头的力量;犹大是我的立法者。(诗篇60:7; 108:8)

此处“玛拿西”表示教会的良善,“以法莲”表示教会的真理,“基列”表示属世人;由于属世层中来自良善的真理拥有神性能力,所以经上说:“以法莲是我头的力量。”神性能力在属世人中通过真理从良善而来,因为属世层是终端,属灵和属天的内层事物都流入这终端,并在那里一起存在并持续存在;因此,它们在那里处在其完全之中,一切神性运作都在这终端中并来自它。因此,圣言的字义拥有神性能力,因为它是属世的(对此,参看AE 346节;《属天的奥秘》,9836节)。由此可见,为何经上说以法莲是“耶和华头的力量”;说犹大是“祂的立法者”,因为“犹大”表示内在神性真理,或灵义上的圣言,“立法者”与“律法”具有相同的含义。

又:

领约瑟如领羊群的以色列的牧者啊,求你侧耳;坐在基路伯上的啊,求你发出光来。在以法莲、便雅悯和玛拿西面前,激发你的大能,来救我们。(诗篇80:1–2)

从灵义清楚可知,这些话包含向主的恳求,即恳求祂教导那些属于教会的人,通过真理把他们引向良善,从而引向天堂。主被称为“以色列的牧者”,是因为祂教导并引领人;故经上说“你领约瑟如领羊群”,“约瑟”表示那些属于教会、处于来自良善的真理之人。“坐在基路伯上的”表示在众天堂之上的主,祂从那里发出光照心智的光,故经上说“发出光来”。“在以法莲、便雅悯和玛拿西面前,激发你的大能”表示真理之光甚至可以穿透到那些处于属世真理和良善的人那里,因而穿透到教会的终端或最低层;“以法莲”表示那些处于属世真理的人;属世真理是诸如圣言字义上的真理那样的真理;“玛拿西”表示那些处于属世良善的人,这良善是行善并学习真理的快乐;“便雅悯”表示真理与良善的结合,或属世层中进行结合的媒介;“激发大能”表示光甚至穿透到那里;“来救我们”表示这些人会得救。

由于属世人所拥有的一切良善都是从主经由属灵人流入的,并且没有这种流注,良善就不可能存在于属世人里面,还由于“玛拿西”代表、因而表示属世人中来自一个属灵源头的良善,所以约旦河以外或之外,以及约旦河这一边或之内的产业给了这个支派;也就是说,约旦河以外或之外的产业给了这个半支派,约旦河这一边或之内的产业给了那个半支派(参看民数记32:33, 39–40; 申命记3:13; 约书亚记13:29–31; 17:5–13, 16–18)。约旦河以外或之外的地代表并表示外在教会,外在教会在属世人中与人同在;但约旦河这一边或之内的地代表并表示内在教会,内在教会在属灵人中与人同在(对此,参看AE 434c节)。再者,正是良善构成教会,这良善直接从属灵人流入属世人,没有这种流注,教会就不存在于人里面;这就是为何给予表示教会良善的玛拿西支派的产业既有在约旦河之内的,也有在约旦河之外的。属灵良善直接流入属世良善,但间接流入属世真理 (可参看《属天的奥秘》,3314, 3573, 3576, 3616, 3969, 3995, 4563节)。

“玛拿西”表示教会的良善,或生活的良善,这良善与意愿的良善是一样的,这一点可从“以法莲”的代表、因而含义清楚看出来,“以法莲”是指教会的真理,或教义的真理,这真理与理解力的真理是一样的;因为它们是弟兄,良善与真理在圣言中被称为弟兄。“以法莲”表示教义的真理,因而表示教会的理解力或智力,这一点可见于《属天的奥秘》(5354节),那里从圣言引用了提到以法莲的许多经文,并解释了它们;也可参看同一本书(AC 3969, 6222, 6234, 6238, 6267, 629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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