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400

400.㈣具体的自我

400.㈣具体的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
⑴爱自己就是只愿自己好,而不愿别人好,除非为了自己,也不愿教会、国家、社区或同胞好。爱自己还包括向它们行善只是为了自己的名声、崇敬和荣耀。若在善行中看不到这些好处,他心里会说:“做这种事干什么?我为何要这样做?我能从中得到什么好处?”于是他就不再行这些善事了。由此可知,人若处于自我之爱,就不会爱教会、国家或社区,也不爱他的同胞,以及系真善之事,而只爱他自己或属他自己的东西。
⑵若人的思维和行为不关注邻人,因而不关注公众,更不用说关注主,而只关注自己和自己人,因此他做一切事都是为他自己或自己人,那么这人便处于自我之爱。即便他为公众做了点什么,那也只是为了做秀;若为邻人做了什么,那是为了赢得其好感。
⑶之所以说为了他自己或自己人,是因为凡爱自己的人也会爱属他自己的人。具体地说,这些人就是他的儿孙;一般来说,是与他行如一体的所有人,他称其为自己人。爱这些人也就是爱他自己,因为他仿佛在自己里面看待他们,并在他们里面看到自己。他口中的自己人还包括称赞、崇敬和尊重他的所有人。至于其他人,他以肉眼观之视为人,以灵眼观之,则视之与幽灵无异。
⑷与自己相比,人若看不起邻人,并且如果邻人不站在他这边、不敬畏和尊敬他,他就视之为敌,这人便处于自我之爱。若基于上述原因而仇恨并迫害邻人,就更是处于自我之爱;若因此怒火中烧、伺机报复,并渴望毁灭他,那这人在自我之爱中就陷得更深了。这种人最终喜欢残忍。
⑸对照天堂之爱可说明自我之爱的性质。天堂之爱就是为了服务而热爱服务,或为了人为教会、国家、社区和同胞所行之善而热爱良善。另一方面,凡为了自己而爱它们的人,只是象爱自己家里的仆人那样爱它们,因为它们对他有用。由此可知,凡处于自我之爱的人,都希望教会、国家、社区和同胞为他服务,而不是他为它们服务;他将自己置于它们之上、将它们置于自己之下。
⑹此外,人越拥有天堂之爱,就是热爱服务和善行,并且当如此行时,发自内心高兴,他就越被主引领,因为这就是主的爱,这爱出自祂。另一方面,人越爱自己,越自己引领自己,就越被自我(自我中心)所牵引。人的自我全然是恶,因为这是其遗传的邪恶,这恶就是爱己胜过神,爱尘世胜过天堂。
⑺自我之爱的另一个特征是:越放松约束,即越解除外在的束缚,如对法律及其惩罚的畏惧,对丧失名声、崇敬、利益、职位和生命的畏惧,这爱就越不顾一切地向前冲,直到不仅想统治全世界,甚至想统治天堂,事实上,还想凌驾于神之上,没有尽头或限度。这种欲望就潜藏在处于自我之爱中的每个人里面,即便它没有显明在全世界面前,因为上述约束和束缚拦住了他;具有这种秉性的人面临拦阻时,会就地等待,直等到前行的可能性再次出现。这就解释了,为何处于这种爱的人意识不到他里面居然隐藏着如此疯狂和无节制的欲望。不过,人人都能从独裁者和国王身上清楚看到这一事实。这种人不会遇到这类约束、束缚和不可能。他们急于征服各省各国,并且只要能成功,就会渴望无限的权力和荣耀。这种情形在那些将疆域扩张到天堂,并将主的整个神性权力转给自己之人身上尤其明显。这些人不停地想要更多。
⑻权力分为两种,一种基于对邻之爱,另一种则基于自我之爱。这两种权力是对立的。人若因爱邻而行使权力,就会想要所有人都好,并且只喜欢发挥作用或服务他人。服务他人就是因希望别人好而对他人行善,并发挥作用。这就是他的爱,也是他内心的快乐。而且,他的地位晋升得越高,他就越开心,不过不是因着他的地位,而是因着他能在更大范围和更高程度上所发挥的作用。这就是天堂的权力。另一方面,人因爱自己而行使权力,就不想任何人好,只想自己和自己人好。他履行服务是为了他自己的崇敬和荣耀,因为只有这些才是他所认可的用处。服务他人只是为了他能被服务、崇敬并获得权力。他寻求高位不是为了能行善,而是为了能保持领袖地位,倍受尊敬,从而实现内心的满足。
⑼结束尘世生活后,对权力的热爱仍存留在每个人身上;但那些出于爱邻行使权力的人在天堂同样会拥有赋予他们的权力,不过,那时行使权力的不是他们,而是他们所热爱的服务和良善。当服务和善行行使权力时,就是主在行使权力。然而,那些在世时出于自我之爱行使权力的人,在结束自己的尘世生活后,则会被罢免,并沦为奴隶。
这些就是借以识别那些处于自我之爱之人的迹象。无论傲慢还是谦卑,他们表面看上去没什么区别。因为这类事物居于内在人,并且绝大多数人会隐藏内在,训练外在假装爱大众和邻人,其实他真实的感觉是相反的。他们这样做是为了他们自己,因为他们知道,爱大众和邻人会内在地感染所有人,他们会在某种程度上赢得尊重。这爱之所以如此感染人,是因为天堂流入它里面。
⑽邪恶可见于那些处于自我之爱的人身上,通常是对他人的蔑视、嫉妒、对待异己者的不友善、由此产生的敌意、各种仇恨、报复行为、欺骗、狡诈、冷酷和残忍。哪里盛行这类邪恶,哪里就有对神、对神性事物,即教会的真理与良善的藐视。即便他们尊敬这些事物,也只是挂在嘴上,而非发自内心。由于这类邪恶出于自我之爱,故必然伴随类似的虚假,因为虚假来自邪恶。
⑾然而,尘世之爱则是渴望不择手段地占有他人财富,心系财富,并放任尘世将其从属灵之爱那里撤回并引离,而属灵之爱则是对邻之爱,即来自天堂。那些渴望不择手段占有他人财物之人,尤其那些想通过诡计和欺骗这样做的人,就处于尘世之爱,他们毫不关心邻人的利益。那些处于这种爱的人觊觎别人的财物,并且只要不害怕法律,或不会因追求利益而名声扫地,他们就会占有他人财物,甚至掠夺之。
⑿不过,尘世之爱不像自我之爱那样与天堂之爱截然对立,因为它里面隐藏的邪恶没有这么大。
⒀尘世之爱具有多种形式。有一种对财富的爱是晋升荣誉的手段;还有一种对名誉和尊严的爱是获取财富的手段;为了各种提供世俗快乐的功用而热爱财富;只是为了财富(就是那种守财奴式的爱)而对财富之爱等等。追求这类财富的目的被称为用;正是目的或用赋予爱以品质,因为爱的品质是由它所渴望的目的决定的,其它一切只是它的手段。
⒁总之,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与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完全对立。如前所述,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因此是地狱之爱;它们在地狱居于主导地位,也使地狱存在于人们里面。然而,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是天堂之爱;它们在天堂居于主导地位,也使天堂存在于人里面。

诠释启示录 #31

31a.启1:6.“

31a.启1:6.“又使我们作王和祭司”表示我们从祂而在祂的属灵和属天国度。这从“王”和“祭司”的含义清楚可知:“王”是指那些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之人;由于他们构成主的属灵国度,所以“王”是指那些在祂的属灵国度的人;在圣言中,“王”表示这些人,这一点从下文明显看出来。“祭司”是指那些处于爱之良善的人;由于这些人构成主的属天国度,所以“祭司”是指那些在祂的属天国度的人。天堂总体上分为两个国度(参看《天堂与地狱》,20–28节),属灵国度被称为主的君王国度,属天国度被称为祂的祭司国度(HH 24节)。预言圣言的许多地方提到王,那些不知道内义的人以为那里的“王”是指君王;然而,所指的不是君王,而是所有从主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或源于仁的信之人。其原因在于,主是唯一的王,那些从主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之人被称为祂的“儿子”。这就是为何“首领”、“天国之子”、“王子”,以及“王”具有相同的含义;从人抽象出来说,如在天堂的情形,所指的是源于良善的真理,或也可说,源于仁的信;因为真理属于信,良善属于仁。

所指的不是君王,这一点仅从此处说耶稣基督“使我们作王和祭司”,以及下面的话可以看出来:

又叫我们成为君王和祭司,归于我们的神。我们要在地上掌权。(启示录5:10)

马太福音:

撒在田里的好种就是天国之子。(马太福音13:38)

撒在田里的种子是指人从主所获得的源于良善的真理(可参看《属天的奥秘》,3373, 10248, 10249节)。此外,谁都能感知到,主不会叫此处所论述的所有人成为君王,而是叫他们凭那些从主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之人所拥有的能力和荣耀成为君王。由此可见在预言圣言中,“王”表示神性真理方面的主,“王”和“首领”表示那些从主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之人;和圣言中的大多数词语一样,它们也有反面意义,“王”在反面意义上表示那些处于源于邪恶的虚假之人。

在圣言中,“王”表示神性真理方面的主,这一点从主自己对彼拉多说的话清楚看出来:

彼拉多说,那么,你是王了?耶稣回答,我是王,这是你说的。我为此而生,也为此来到世界,为了给真理作见证。凡属真理的人都听我的声音。彼拉多说,真理是什么呢?(约翰福音18:37, 38)

从彼拉多的这个问题,即“真理是什么呢”清楚可知,他的理解是,主称真理为“王”;但他是一个外邦人,对圣言一无所知,所以无法被教导,神性真理来自主,主就是神性真理;因此,紧接着他的问题之后:

彼拉多出来对犹太人说,我查不出他有什么罪状;后来又写了一个牌子,钉在十字架上,即:这是耶稣,犹太人的王。祭司长对他说,不要写犹太人的王,要写祂说,我是犹太人的王,彼拉多回答,我写了就写了。(约翰福音19:4, 19–22)

明白了这些事,就能知道在以下启示录的经文中,“王”表示什么:

第六位天使把他的碗倒在幼发拉底大河上,河水就干了,要给那从日出之地所来的众王预备道路。(启示录16:12)

启示录:

那坐在多水之上的大淫妇与地上的诸王行淫。(启示录17:1–2)

又:

那七头就是女人所坐的七座山,又是七位王;五个已经倒了,一个还在,另一个还未来到。你所看见的那十角就是十王,他们还没有得国,但要和那兽同得权柄作王一个时辰。他们将与羔羊争战,羔羊必胜过他们;因为羔羊是万主之主,万王之王。(启示录17:9, 10, 12, 14)

又:

你所看见的那女人,就是管辖地上众王的大城。

又:

所有民族都喝了她邪淫烈怒的酒;地上的诸王素来与她行淫。(启示录18:3)

又:

我看见那兽和地上的诸王,并他们的众军都聚集,要与那骑在马上的和祂的军队争战。(启示录19:19)

又:

得救的列族要在城的光里行走,地上的诸王必将自己的荣耀、尊贵带给那城。(启示录21:24)

在这些经文中,“诸王”不是指君王,而是指所有要么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要么处于源于邪恶的虚假之人,如前所述。在但以理书,彼此争战的南方王和北方王也是如此。那里的“南方王”表示那些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之光的人,“北方王”表示那些处于源于邪恶的黑暗之人。在圣言中,“南”表示那些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之光的人(参看《属天的奥秘》,1458, 3708, 3195, 5672, 9642节);“北”表示那些处于源于邪恶的虚假之黑暗的人(3708节,总体上在《天堂与地狱》141–153节,那里论述了天堂里的四个方位)。

先知们在旧约也经常提到“王”;在那里,“王”同样表示那些从主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之人,在反面意义上表示那些处于源于邪恶的虚假之人;如在以赛亚书:

他必分散许多民族,诸王要因他闭口。因为他们已经看见所未曾传与他们的,已经明白未曾听见的。(以赛亚书52:15)

同一先知书:

以色列圣者的锡安啊,你必吃列族的奶,又吮列王的乳房。(以赛亚书60:16)

又:

列王必作你的养父,王后必作你的乳母;他们必将脸伏地,向你下拜。(以赛亚书49:23)

以及别处(如以赛亚书14:9; 24:21; 60:10; 耶利米书2:26;4:9; 49:38; 耶利米哀歌2:6, 9; 以西结书7:26, 27; 何西阿书3:4; 西番雅书1:8; 诗篇2:10; 110:5; 创世记49:20)。

31b.由于“王”表示那些从主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之人,所以从古代传下来的习俗是,君王在加冕时,要用表示源于良善的真理的标志或徽章来区分;例如,君王要用油来膏抹,头戴金王冠,右手持权杖,身穿紫袍,坐在银宝座上,戴着君王标志骑在白马上;因为“油”表示真理所来自的良善(参看《属天的奥秘》,886, 4638, 9780, 9954, 10011, 10261, 10268, 10269节);戴在头上的“金王冠”具有相同的含义(AC 9930节);“权杖”,也就是杖,表示源于良善的真理的能力(AC 4581, 4876, 4966节);长袍和外袍表示属灵国度中的神性真理(AC 9825, 10005节);“紫”表示对良善的属灵之爱(AC 9467节);“宝座”表示源于良善的真理的国度(AC 5313, 6397, 8625节);“银”表示这真理本身(AC 1551, 1552, 2954, 5658节);“白马”表示从真理被光照的理解力(参看《白马》,1–5节),君王加冕时所遵守的礼仪涉及这些事物,但关于它们的知识如今都丢失了(也可参看《属天的奥秘》,4581, 4966节)。

由于从这些事物明显可知在圣言中,“王”表示什么,所以我在前面的内容上补充说明为什么主在进入耶路撒冷时,骑在驴驹上,又为何那时百姓宣告祂作王,还把衣服铺在路上(马太福音21:1–8; 马可福音11:1–11; 路加福音19:28–40; 约翰福音12:14–16);撒迦利亚书预言了这一切:

锡安的女儿哪,应当大大喜乐;耶路撒冷的女儿哪,应当欢呼;看哪,你的王必来到你这里,是公义的,并且有救恩,骑着驴,骑着驴驹。(撒迦利亚书9:9; 马太福音21:5; 约翰福音12:15)

原因在于,骑着驴和驴驹是至高士师和一个君王的显著标志;这从以下经文可以看出来,士师记:

我心倾向以色列的立法者,骑白母驴的。(士师记5:9–10)

创世记:

权杖必不离犹大,立法者必不离他两脚之间,直等细罗来到。犹大把驴驹拴在葡萄树上,把母驴崽拴在上好的葡萄树上。(创世记49:10, 11)

由于骑驴和驴驹是这样一种显著标志,所以士师骑白母驴(士师记5:9–10);他的儿子则骑驴驹(士师记10:4; 12:14);王自己在加冕时骑母骡子(列王纪上1:33);他的儿子骑骡子(撒母耳记下13:29)。人若不知道“马”、“骡子”和“驴驹”在代表意义上表示什么,就会以为主骑在驴驹上表示苦难和羞辱;但它表示王家的华丽;因此,那时百姓宣告主作王,并把衣服铺在路上。当主进入耶路撒冷时,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耶路撒冷”表示教会(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6节),“衣服”表示作为衣服穿在良善上并服事良善的真理(可参看《属天的奥秘》,1073, 2576, 5248, 5319, 5954, 9212, 9215, 9216, 9952, 10536节;《天堂与地狱》,177–182节)。

由此清楚可知在圣言中,“王”和“列王、诸王或众王”表示什么,以及“受膏者”、“弥赛亚”和“基督”表示什么;因为“受膏者”、“弥赛亚”、“基督”,跟“王”一样,表示从主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因为王被称为“受膏者”,“受膏者”在希伯来语就是弥赛亚,在希腊语是基督。但唯独神性人身方面的主是“耶和华的受膏者”,因为自成孕时,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就唯独在祂里面;事实上,祂从耶和华成孕;但所有受膏者都只代表祂(参看《属天的奥秘》,9954, 10011, 10268–10269节)。“祭司”则表示存在于属天国度中的良善,这一点可见于《属天的奥秘》一书,那里说明祭司代表神性良善方面的主(AC 2015, 6148节);祭司职分代表拯救工作方面的主,因为拯救来自祂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AC 9809节);亚伦和他的儿子,并利未人的祭司职分代表在连续顺序中的拯救工作(AC 10017节);因此,在圣言中,“祭司”(the priesthood)和“祭司职分”(priesthoods)表示来自主的爱之良善(AC 9806, 9809节);“耶稣”和“基督”这两个名字表示祂的祭司职分和王权,也就是说,“耶稣”表示神性良善,“基督”表示神性真理(AC 3004, 3005, 3009节);不承认主的祭司和君王表示反面,即表示邪恶和源于邪恶的虚假(AC 367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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