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00.㈣具体的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
⑴爱自己就是只愿自己好,而不愿别人好,除非为了自己,也不愿教会、国家、社区或同胞好。爱自己还包括向它们行善只是为了自己的名声、崇敬和荣耀。若在善行中看不到这些好处,他心里会说:“做这种事干什么?我为何要这样做?我能从中得到什么好处?”于是他就不再行这些善事了。由此可知,人若处于自我之爱,就不会爱教会、国家或社区,也不爱他的同胞,以及系真善之事,而只爱他自己或属他自己的东西。
⑵若人的思维和行为不关注邻人,因而不关注公众,更不用说关注主,而只关注自己和自己人,因此他做一切事都是为他自己或自己人,那么这人便处于自我之爱。即便他为公众做了点什么,那也只是为了做秀;若为邻人做了什么,那是为了赢得其好感。
⑶之所以说为了他自己或自己人,是因为凡爱自己的人也会爱属他自己的人。具体地说,这些人就是他的儿孙;一般来说,是与他行如一体的所有人,他称其为自己人。爱这些人也就是爱他自己,因为他仿佛在自己里面看待他们,并在他们里面看到自己。他口中的自己人还包括称赞、崇敬和尊重他的所有人。至于其他人,他以肉眼观之视为人,以灵眼观之,则视之与幽灵无异。
⑷与自己相比,人若看不起邻人,并且如果邻人不站在他这边、不敬畏和尊敬他,他就视之为敌,这人便处于自我之爱。若基于上述原因而仇恨并迫害邻人,就更是处于自我之爱;若因此怒火中烧、伺机报复,并渴望毁灭他,那这人在自我之爱中就陷得更深了。这种人最终喜欢残忍。
⑸对照天堂之爱可说明自我之爱的性质。天堂之爱就是为了服务而热爱服务,或为了人为教会、国家、社区和同胞所行之善而热爱良善。另一方面,凡为了自己而爱它们的人,只是象爱自己家里的仆人那样爱它们,因为它们对他有用。由此可知,凡处于自我之爱的人,都希望教会、国家、社区和同胞为他服务,而不是他为它们服务;他将自己置于它们之上、将它们置于自己之下。
⑹此外,人越拥有天堂之爱,就是热爱服务和善行,并且当如此行时,发自内心高兴,他就越被主引领,因为这就是主的爱,这爱出自祂。另一方面,人越爱自己,越自己引领自己,就越被自我(自我中心)所牵引。人的自我全然是恶,因为这是其遗传的邪恶,这恶就是爱己胜过神,爱尘世胜过天堂。
⑺自我之爱的另一个特征是:越放松约束,即越解除外在的束缚,如对法律及其惩罚的畏惧,对丧失名声、崇敬、利益、职位和生命的畏惧,这爱就越不顾一切地向前冲,直到不仅想统治全世界,甚至想统治天堂,事实上,还想凌驾于神之上,没有尽头或限度。这种欲望就潜藏在处于自我之爱中的每个人里面,即便它没有显明在全世界面前,因为上述约束和束缚拦住了他;具有这种秉性的人面临拦阻时,会就地等待,直等到前行的可能性再次出现。这就解释了,为何处于这种爱的人意识不到他里面居然隐藏着如此疯狂和无节制的欲望。不过,人人都能从独裁者和国王身上清楚看到这一事实。这种人不会遇到这类约束、束缚和不可能。他们急于征服各省各国,并且只要能成功,就会渴望无限的权力和荣耀。这种情形在那些将疆域扩张到天堂,并将主的整个神性权力转给自己之人身上尤其明显。这些人不停地想要更多。
⑻权力分为两种,一种基于对邻之爱,另一种则基于自我之爱。这两种权力是对立的。人若因爱邻而行使权力,就会想要所有人都好,并且只喜欢发挥作用或服务他人。服务他人就是因希望别人好而对他人行善,并发挥作用。这就是他的爱,也是他内心的快乐。而且,他的地位晋升得越高,他就越开心,不过不是因着他的地位,而是因着他能在更大范围和更高程度上所发挥的作用。这就是天堂的权力。另一方面,人因爱自己而行使权力,就不想任何人好,只想自己和自己人好。他履行服务是为了他自己的崇敬和荣耀,因为只有这些才是他所认可的用处。服务他人只是为了他能被服务、崇敬并获得权力。他寻求高位不是为了能行善,而是为了能保持领袖地位,倍受尊敬,从而实现内心的满足。
⑼结束尘世生活后,对权力的热爱仍存留在每个人身上;但那些出于爱邻行使权力的人在天堂同样会拥有赋予他们的权力,不过,那时行使权力的不是他们,而是他们所热爱的服务和良善。当服务和善行行使权力时,就是主在行使权力。然而,那些在世时出于自我之爱行使权力的人,在结束自己的尘世生活后,则会被罢免,并沦为奴隶。
这些就是借以识别那些处于自我之爱之人的迹象。无论傲慢还是谦卑,他们表面看上去没什么区别。因为这类事物居于内在人,并且绝大多数人会隐藏内在,训练外在假装爱大众和邻人,其实他真实的感觉是相反的。他们这样做是为了他们自己,因为他们知道,爱大众和邻人会内在地感染所有人,他们会在某种程度上赢得尊重。这爱之所以如此感染人,是因为天堂流入它里面。
⑽邪恶可见于那些处于自我之爱的人身上,通常是对他人的蔑视、嫉妒、对待异己者的不友善、由此产生的敌意、各种仇恨、报复行为、欺骗、狡诈、冷酷和残忍。哪里盛行这类邪恶,哪里就有对神、对神性事物,即教会的真理与良善的藐视。即便他们尊敬这些事物,也只是挂在嘴上,而非发自内心。由于这类邪恶出于自我之爱,故必然伴随类似的虚假,因为虚假来自邪恶。
⑾然而,尘世之爱则是渴望不择手段地占有他人财富,心系财富,并放任尘世将其从属灵之爱那里撤回并引离,而属灵之爱则是对邻之爱,即来自天堂。那些渴望不择手段占有他人财物之人,尤其那些想通过诡计和欺骗这样做的人,就处于尘世之爱,他们毫不关心邻人的利益。那些处于这种爱的人觊觎别人的财物,并且只要不害怕法律,或不会因追求利益而名声扫地,他们就会占有他人财物,甚至掠夺之。
⑿不过,尘世之爱不像自我之爱那样与天堂之爱截然对立,因为它里面隐藏的邪恶没有这么大。
⒀尘世之爱具有多种形式。有一种对财富的爱是晋升荣誉的手段;还有一种对名誉和尊严的爱是获取财富的手段;为了各种提供世俗快乐的功用而热爱财富;只是为了财富(就是那种守财奴式的爱)而对财富之爱等等。追求这类财富的目的被称为用;正是目的或用赋予爱以品质,因为爱的品质是由它所渴望的目的决定的,其它一切只是它的手段。
⒁总之,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与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完全对立。如前所述,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因此是地狱之爱;它们在地狱居于主导地位,也使地狱存在于人们里面。然而,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是天堂之爱;它们在天堂居于主导地位,也使天堂存在于人里面。
273.启4:5.“有闪电,雷轰,响声,从宝座中发出”表示天堂里来自主的神性真理的光照,以及对它的理解和感知。这从“闪电,雷轰,响声”的含义清楚可知,“闪电,雷轰,响声”论及神性真理:“闪电”论及它的光照,“雷轰”论及对它的理解,“响声”(voices)论及对它的感知;所表示的是这些事物,这一点从圣言中提到它们的经文明显看出来。但首先要说一说这些含义的起源。人的眼睛在可见的天所看见的一切事物都是对应,如太阳,月亮,星星,空气,以太,光,热,云,雾,阵雨等等;它们是对应,因为自然界中的一切事物都对应于灵界的事物。这些事物在天使所在的天堂也是对应,因为他们会看见类似事物;但它们在那里不是属世的,而是属灵的,这一点从《天堂与地狱》一书关于它们的说明可以看出来,如:关于天堂的太阳和月亮(HH 116–125节);关于天堂的光和热(HH 126–140节);总体上关于天堂与地上的一切事物的对应关系(HH 103–115节);关于天堂里的表象(HH 170–176节)。因此,“闪电”和“雷轰”也是对应;它们因是对应,故表示它们所对应的那些事物。一般来说,它们表示高层天使所接受和说出的神性真理;当这神性真理降到低层天使那里时,它有时就看似闪电,声音听上去像打雷。这就是为何“闪电”表示光照方面的神性真理;“雷”表示理解方面的神性真理;“响声”表示感知方面的神性真理。之所以说在理解和感知方面的神性真理,是因为通过听觉进入心智的东西既被看见,也被感知到,在理解力中被看见,通过与意愿的联系被感知到。至于严格来说,诸如天上的天使所拥有的那种感知是什么,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140节)。
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闪电”和“雷”表示光照和理解方面的神性真理,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诗篇:
你曾用你的膀臂赎了你的民。密云倒出水来;天空发出响声;你的箭也射出去;你的雷声进入世界;闪电照亮世界。(诗篇77:15, 17, 18)
此处论述的是教会的建立;“密云倒出水来”表示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天空或高云发出响声”表示来自圣言灵义的真理;“射出去的箭” (是指霹雳,由此而有一个好像弓射出箭的表象,当有雷轰和闪电时,这些就呈现出来)表示神性真理;“进入世界的雷声”表示在教会,感知和理解方面的神性真理;“照亮世界的闪电”表示光照方面的神性真理;“世界”表示教会。
又:
有火在耶和华前头行,烧灭祂四围的敌人;祂的闪电照亮世界。(诗篇97:3, 4)
从这些话也清楚看出,“闪电”表示光照方面的神性真理,因为经上说:“祂的闪电照亮世界。”
耶利米书:
用能力制造大地者,祂用智慧预备了世界,用聪明展开了诸天;祂一发声,天上就有众水,祂使雾气从地极上腾,祂为雨造闪电。(耶利米书10:12, 13; 51:16; 诗篇135:7, 8)
此处论述的也是教会的建立。“雷声”表示感知和理解方面的神性真理,“闪电”表示光照方面的神性真理,这一点从经上说“制造大地者,祂用智慧预备了世界,用聪明展开了诸天”,接着又说“祂一发声,天上就有众水,祂为雨造闪电”可以看出来。“地”和“世界”表示教会;天上的“众水”表示真理;“雨”表示当降下来,变成属世的时的这些真理;“闪电”表示它们的光照。
撒母耳记下:
耶和华从天上打雷,至高者发出响声,射出箭来,使他们四散,发出闪电,使他们溃乱。(撒母耳记下22:14, 15)
此处“从天上打雷”和“发出响声”描述了雷电;“箭”描述了飞行的霹雳,这一切都表示神性真理,“闪电”是指它们的光。正如这些活跃并光照善人,它们也使恶人惊吓和瞎眼,这一点由“祂射出箭来,使他们四散,发出闪电,使他们溃乱”来表示,因为恶人无法承受神性真理,也根本无法承受来自天堂的任何光;因此,它们一出现,恶人就逃离。
同样,在诗篇:
耶和华在天上打雷,至高者发出响声;祂射出箭来,使他们四散,多多发出闪电,使他们溃乱。(诗篇18:13, 14)
别处:
求你发出闪电,使他们四散,射出你的箭,使他们溃乱。(诗篇144:6)
“雷”和“闪电”表示理解和光照方面的神性真理,这一点从以下经文进一步明显看出来;诗篇:
你在急难中呼求,我搭救了你;我在隐密处用雷回答了你。(诗篇81:7)
启示录:
我仿佛听见雷声,四活物中的一个说,你来看。(启示录6:1)
又:
天使拿着香炉,盛满了坛上的火,倒在地上;随有雷轰,响声,闪电。(启示录8:5)
又:
天使大声呼喊,好像狮子;他呼喊的时候,就有七雷发声。(启示录10:3, 4)
又:
神天上的殿开了,在殿中现出约柜;随后有闪电,响声,雷轰。(启示录11:19)
又:
我从天上听见一个响声,像多水的响声,和大雷的响声。(启示录14:2)
又:
我听见好像一大群人的响声,多水的响声,大雷的响声,说,哈利路亚;因为主我们的神,全能者掌王权了。(启示录19:6)
此外,由于“雷”和“闪电”表示神性真理,所以当耶和华降临西乃山宣布这些真理时:
有响声、闪电,也有号角的响声。(出埃及记19:16)
“号角的响声”表示启示方面的神性真理(参看AE55, 262节)。约翰福音:
有声音从天上来到主这里,听上去像打雷。(约翰福音12:28, 29)
马可福音:
雅各和约翰被称为半尼其,就是雷子。(马可福音3:14,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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