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00.㈣具体的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
⑴爱自己就是只愿自己好,而不愿别人好,除非为了自己,也不愿教会、国家、社区或同胞好。爱自己还包括向它们行善只是为了自己的名声、崇敬和荣耀。若在善行中看不到这些好处,他心里会说:“做这种事干什么?我为何要这样做?我能从中得到什么好处?”于是他就不再行这些善事了。由此可知,人若处于自我之爱,就不会爱教会、国家或社区,也不爱他的同胞,以及系真善之事,而只爱他自己或属他自己的东西。
⑵若人的思维和行为不关注邻人,因而不关注公众,更不用说关注主,而只关注自己和自己人,因此他做一切事都是为他自己或自己人,那么这人便处于自我之爱。即便他为公众做了点什么,那也只是为了做秀;若为邻人做了什么,那是为了赢得其好感。
⑶之所以说为了他自己或自己人,是因为凡爱自己的人也会爱属他自己的人。具体地说,这些人就是他的儿孙;一般来说,是与他行如一体的所有人,他称其为自己人。爱这些人也就是爱他自己,因为他仿佛在自己里面看待他们,并在他们里面看到自己。他口中的自己人还包括称赞、崇敬和尊重他的所有人。至于其他人,他以肉眼观之视为人,以灵眼观之,则视之与幽灵无异。
⑷与自己相比,人若看不起邻人,并且如果邻人不站在他这边、不敬畏和尊敬他,他就视之为敌,这人便处于自我之爱。若基于上述原因而仇恨并迫害邻人,就更是处于自我之爱;若因此怒火中烧、伺机报复,并渴望毁灭他,那这人在自我之爱中就陷得更深了。这种人最终喜欢残忍。
⑸对照天堂之爱可说明自我之爱的性质。天堂之爱就是为了服务而热爱服务,或为了人为教会、国家、社区和同胞所行之善而热爱良善。另一方面,凡为了自己而爱它们的人,只是象爱自己家里的仆人那样爱它们,因为它们对他有用。由此可知,凡处于自我之爱的人,都希望教会、国家、社区和同胞为他服务,而不是他为它们服务;他将自己置于它们之上、将它们置于自己之下。
⑹此外,人越拥有天堂之爱,就是热爱服务和善行,并且当如此行时,发自内心高兴,他就越被主引领,因为这就是主的爱,这爱出自祂。另一方面,人越爱自己,越自己引领自己,就越被自我(自我中心)所牵引。人的自我全然是恶,因为这是其遗传的邪恶,这恶就是爱己胜过神,爱尘世胜过天堂。
⑺自我之爱的另一个特征是:越放松约束,即越解除外在的束缚,如对法律及其惩罚的畏惧,对丧失名声、崇敬、利益、职位和生命的畏惧,这爱就越不顾一切地向前冲,直到不仅想统治全世界,甚至想统治天堂,事实上,还想凌驾于神之上,没有尽头或限度。这种欲望就潜藏在处于自我之爱中的每个人里面,即便它没有显明在全世界面前,因为上述约束和束缚拦住了他;具有这种秉性的人面临拦阻时,会就地等待,直等到前行的可能性再次出现。这就解释了,为何处于这种爱的人意识不到他里面居然隐藏着如此疯狂和无节制的欲望。不过,人人都能从独裁者和国王身上清楚看到这一事实。这种人不会遇到这类约束、束缚和不可能。他们急于征服各省各国,并且只要能成功,就会渴望无限的权力和荣耀。这种情形在那些将疆域扩张到天堂,并将主的整个神性权力转给自己之人身上尤其明显。这些人不停地想要更多。
⑻权力分为两种,一种基于对邻之爱,另一种则基于自我之爱。这两种权力是对立的。人若因爱邻而行使权力,就会想要所有人都好,并且只喜欢发挥作用或服务他人。服务他人就是因希望别人好而对他人行善,并发挥作用。这就是他的爱,也是他内心的快乐。而且,他的地位晋升得越高,他就越开心,不过不是因着他的地位,而是因着他能在更大范围和更高程度上所发挥的作用。这就是天堂的权力。另一方面,人因爱自己而行使权力,就不想任何人好,只想自己和自己人好。他履行服务是为了他自己的崇敬和荣耀,因为只有这些才是他所认可的用处。服务他人只是为了他能被服务、崇敬并获得权力。他寻求高位不是为了能行善,而是为了能保持领袖地位,倍受尊敬,从而实现内心的满足。
⑼结束尘世生活后,对权力的热爱仍存留在每个人身上;但那些出于爱邻行使权力的人在天堂同样会拥有赋予他们的权力,不过,那时行使权力的不是他们,而是他们所热爱的服务和良善。当服务和善行行使权力时,就是主在行使权力。然而,那些在世时出于自我之爱行使权力的人,在结束自己的尘世生活后,则会被罢免,并沦为奴隶。
这些就是借以识别那些处于自我之爱之人的迹象。无论傲慢还是谦卑,他们表面看上去没什么区别。因为这类事物居于内在人,并且绝大多数人会隐藏内在,训练外在假装爱大众和邻人,其实他真实的感觉是相反的。他们这样做是为了他们自己,因为他们知道,爱大众和邻人会内在地感染所有人,他们会在某种程度上赢得尊重。这爱之所以如此感染人,是因为天堂流入它里面。
⑽邪恶可见于那些处于自我之爱的人身上,通常是对他人的蔑视、嫉妒、对待异己者的不友善、由此产生的敌意、各种仇恨、报复行为、欺骗、狡诈、冷酷和残忍。哪里盛行这类邪恶,哪里就有对神、对神性事物,即教会的真理与良善的藐视。即便他们尊敬这些事物,也只是挂在嘴上,而非发自内心。由于这类邪恶出于自我之爱,故必然伴随类似的虚假,因为虚假来自邪恶。
⑾然而,尘世之爱则是渴望不择手段地占有他人财富,心系财富,并放任尘世将其从属灵之爱那里撤回并引离,而属灵之爱则是对邻之爱,即来自天堂。那些渴望不择手段占有他人财物之人,尤其那些想通过诡计和欺骗这样做的人,就处于尘世之爱,他们毫不关心邻人的利益。那些处于这种爱的人觊觎别人的财物,并且只要不害怕法律,或不会因追求利益而名声扫地,他们就会占有他人财物,甚至掠夺之。
⑿不过,尘世之爱不像自我之爱那样与天堂之爱截然对立,因为它里面隐藏的邪恶没有这么大。
⒀尘世之爱具有多种形式。有一种对财富的爱是晋升荣誉的手段;还有一种对名誉和尊严的爱是获取财富的手段;为了各种提供世俗快乐的功用而热爱财富;只是为了财富(就是那种守财奴式的爱)而对财富之爱等等。追求这类财富的目的被称为用;正是目的或用赋予爱以品质,因为爱的品质是由它所渴望的目的决定的,其它一切只是它的手段。
⒁总之,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与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完全对立。如前所述,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因此是地狱之爱;它们在地狱居于主导地位,也使地狱存在于人们里面。然而,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是天堂之爱;它们在天堂居于主导地位,也使天堂存在于人里面。
235.“我就要从我口中把你吐出去”表示与源于圣言的知识分离。这从“吐出去”和“从口中”的含义清楚可知:当由主来说时,“吐出去”是指分离;并不是说主把他们与祂自己分离,而是他们把自己与主分离。经上说“吐出去”,是因为论述的主题是“温的”;在世上,温的东西会引起呕吐。这也是由于对应,因为人所取的食物对应于知识,因而在圣言中表示知识;因此,与它们分离表示没有准许进入;但由于此处所论述的人的确允许来自圣言的某种东西进入,所以它表示逐出或呕吐。“食物”由于对应关系而表示知识和由此而来的聪明(参看《属天的奥秘》,3114, 4459, 4792, 5147, 5293, 5340, 5342, 5410, 5426, 5576, 5582, 5588, 5655, 8562节);因为知识滋养内在人或灵,犹如食物滋养外在人或身体(AC 4459, 5293, 5576, 6277, 8418节)。“从口中”当论及主时,是指从圣言中。“从口中”当论及主时,表示从圣言中,是因为圣言是神性真理,这神性真理从主发出,从主发出并流入人的东西就被说成是“从口中”出来,尽管它不是从口中出来的,而是像太阳发出的光。因为主在天使所在的众天堂之上显为一轮太阳,由此而来的光是神性真理,天使和世人都从这神性真理获得自己的聪明和智慧(参看《天堂与地狱》,116–125, 126–140节)。由此可见“我就要从我口中把你吐出去”表示与神性真理分离,或也可说,与源于圣言的知识分离。
那些“温的”,也就是“既不冷也不热”的人,如我们刚才所说的那些照着唯信和因信称义的教义生活的人,便与源于圣言的知识分离,他们自己并不知道这一点,因为他们以为他们比其他所有人都更拥有知识;但他们不是这样;事实上,他们几乎没有任何知识。原因在于,他们的教义和宗教的原则是虚假的,从虚假的原则只会产生虚假;因此,当他们阅读圣言时,就将自己的心智固定在其虚假中;结果,他们要么看不见真理,要么即便看见,也会忽略过去,或歪曲它们。这些虚假原则是,唯信得救,人因那信而称义。这些人若愿意,就有可能知道,他们与源于圣言的知识分离了,并且看不见其中的真理。因为主所说的话,还有比下面的话更常见的吗?即:他们要遵行祂的话、祂的诫命、祂的旨意,各人照各人的行为受报应;整部圣言都基于这两条诫命,就是爱神、爱邻;爱神就是遵行祂的诫命(约翰福音14:21, 23, 24)。新旧约上千次地声明,人们必须这样做才能得救;而且听见了、知道了,却没有做,是毫无意义的。但那些确认唯信和因信称义的人看见这些话了吗?他们若看见了,岂不歪曲它们?这就是为何这些人没有生活的教义,却有唯信的教义;而事实上,是生活形成教会之人,那些进入他生活的事物才变成他的信。
这些人与源于圣言的知识分离,这一点也能从以下事实看出来:他们没有意识到他们在肉体死后将作为人活着;活着的,是他们里面的灵;天堂来自人类,地狱也来自人类;他们对天堂和天堂的喜乐一无所知,对地狱和地狱之火也一无所知,因而对灵界一无所知,对圣言的内义或灵义一无所知,对主人身的荣耀、重生、试探、洗礼和洗礼所涉及的东西一无所知,对圣餐,以及肉和血,或其中的饼和酒表示什么一无所知,对自由意志、内在人、仁爱、邻舍、良善、爱一无所知;他们也不知道什么叫赦罪,以及其它许多事。此外,我听天使说,当他们被允许看向教会,看那些自以为因教义而聪明的人时,只见漆黑一片,这些自以为聪明的人看上去就像在水之下的深处。
他们之所以与源于圣言的知识分离,原因有二:第一个是,他们不能被主光照,因为主流入人的良善,并从这良善在真理上光照他,也就是说,祂流入人的爱,并由此流入他的信;第二个是,他们因歪曲而亵渎了真理,那些如此行的人活在世上时就与真理分离了,以至于不知道它们;但在来世,他们会抛弃他们在世时从圣言所知道的一切。“从口中吐出去”就表示这两种分离。在圣言别的地方,“呕吐或吐出”和“呕吐物”表示类似事物;如以下经文,以赛亚书:
耶和华使乖谬的灵搀入埃及中间,他们使埃及一切所做的都出差错,好像醉酒之人在呕吐中走迷了路一样。(以赛亚书19:14)
“埃及”表示事物的知识,无论属灵的还是属世的;“使乖谬的灵搀入埃及中间”表示败坏和歪曲这些事物;“醉酒之人”表示那些在属灵事物上疯狂的人;由于与虚假混杂的真理被逐出,所以经上说:“好像醉酒之人在呕吐中走迷了路一样。”“埃及”表示知识(参看《属天的奥秘》,1164, 1165, 1186, 1462, 5700, 5702, 6015, 6651, 6679, 6683, 6692, 7296节);也表示教会的知识(AC 7296, 9340, 9391节);“醉酒之人”表示那些在属灵事物上疯狂的人(AC 1072节)。
耶利米书:
你们要喝,且要喝醉,要呕吐,且要跌倒,不得再起来,都因剑。(耶利米书25:27)
“喝和喝醉”是指吸收虚假,并把它们与真理混在一起,从而疯狂;“呕吐,且跌倒”是指彻底抛弃被歪曲的事物;他们不得再起来所因的“剑”表示摧毁并荒废真理的虚假(参看《属天的奥秘》,2799, 4499, 7102节);这清楚表明“呕吐,且跌倒”是什么意思。
同一先知书:
你们要使摩押喝醉,因他向耶和华夸大,要让摩押在自己的呕吐物中鼓掌。(耶利米书48:26)
“摩押”表示那些玷污教会良善的人,因此,“呕吐物”是指着他们说的。
哈巴谷书:
让同伴喝酒,使他喝醉,好看见他裸体的,有祸了。你满受羞辱,不得荣耀;你也喝吧,让你的阳皮显露出来;耶和华的杯必传到你那里,可耻的呕吐物必临到你的荣耀。(哈巴谷书2:15, 16)
“喝酒,使他喝醉”也表示吸收真理,并把它们与虚假混在一起;他们所看见的“裸体”表示对真理和由此而来的聪明的剥夺(参看《属天的奥秘》,1073, 5433, 9960节);“要显露的阳皮”表示对良善的玷污(参看《属天的奥秘》,2056, 3412, 3413, 4462, 7225, 7245节);“荣耀”表示神性真理,因而表示圣言(参看《属天的奥秘》,4809, 5922, 8267, 8427, 9429节);这表明临到他们荣耀的“可耻呕吐物”表示什么。
以赛亚书:
这些人因酒而犯错,因烈酒而误入歧途;祭司和先知因烈酒而犯错,他们被酒吞没,他们在看见中犯错,在审判时跌倒;各席上满了呕吐的污秽;没有地方。祂要将知识指教谁呢?(以赛亚书28:7–9)
此处致使他们犯错的“酒”和“烈酒”表示与虚假混杂的真理;“祭司”和“先知”表示那些教导良善和真理的人,在抽象意义上表示教会的良善和真理;“在看见中犯错”的人表示那些即将看见真理的人;“在审判时跌倒”表示疯狂;“席(即桌子)”表示所有要滋养属灵生命的事物;事实上,席,即桌子是指摆在它们上面的食物,而“食物”表示一切真理和良善,因为这些滋养属灵生命;故此处“各席上满了呕吐的污秽”表示被歪曲和玷污的事物。
摩西五经:
在这一切的事上,你们都不可玷污自己,因为我在你们面前所逐出的列族,在这一切的事上被玷污了;连地也玷污了;那地也吐出她的居民;因此,地不会把你们吐出来,像吐出在你们之前的列族一样。(利未记18:24, 25, 28)
此处论述的主题是各种通奸,各种通奸在灵义上表示各种对良善的玷污和对真理的歪曲,或亵渎;由于邪恶和良善,以及邪恶的虚假和良善的真理无法共存,而是被逐出,所以经上说“那地”,也就是教会,把他们吐出去。由此可见“我就要从我口中把你吐出去”中的“吐出去”表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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