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00.㈣具体的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
⑴爱自己就是只愿自己好,而不愿别人好,除非为了自己,也不愿教会、国家、社区或同胞好。爱自己还包括向它们行善只是为了自己的名声、崇敬和荣耀。若在善行中看不到这些好处,他心里会说:“做这种事干什么?我为何要这样做?我能从中得到什么好处?”于是他就不再行这些善事了。由此可知,人若处于自我之爱,就不会爱教会、国家或社区,也不爱他的同胞,以及系真善之事,而只爱他自己或属他自己的东西。
⑵若人的思维和行为不关注邻人,因而不关注公众,更不用说关注主,而只关注自己和自己人,因此他做一切事都是为他自己或自己人,那么这人便处于自我之爱。即便他为公众做了点什么,那也只是为了做秀;若为邻人做了什么,那是为了赢得其好感。
⑶之所以说为了他自己或自己人,是因为凡爱自己的人也会爱属他自己的人。具体地说,这些人就是他的儿孙;一般来说,是与他行如一体的所有人,他称其为自己人。爱这些人也就是爱他自己,因为他仿佛在自己里面看待他们,并在他们里面看到自己。他口中的自己人还包括称赞、崇敬和尊重他的所有人。至于其他人,他以肉眼观之视为人,以灵眼观之,则视之与幽灵无异。
⑷与自己相比,人若看不起邻人,并且如果邻人不站在他这边、不敬畏和尊敬他,他就视之为敌,这人便处于自我之爱。若基于上述原因而仇恨并迫害邻人,就更是处于自我之爱;若因此怒火中烧、伺机报复,并渴望毁灭他,那这人在自我之爱中就陷得更深了。这种人最终喜欢残忍。
⑸对照天堂之爱可说明自我之爱的性质。天堂之爱就是为了服务而热爱服务,或为了人为教会、国家、社区和同胞所行之善而热爱良善。另一方面,凡为了自己而爱它们的人,只是象爱自己家里的仆人那样爱它们,因为它们对他有用。由此可知,凡处于自我之爱的人,都希望教会、国家、社区和同胞为他服务,而不是他为它们服务;他将自己置于它们之上、将它们置于自己之下。
⑹此外,人越拥有天堂之爱,就是热爱服务和善行,并且当如此行时,发自内心高兴,他就越被主引领,因为这就是主的爱,这爱出自祂。另一方面,人越爱自己,越自己引领自己,就越被自我(自我中心)所牵引。人的自我全然是恶,因为这是其遗传的邪恶,这恶就是爱己胜过神,爱尘世胜过天堂。
⑺自我之爱的另一个特征是:越放松约束,即越解除外在的束缚,如对法律及其惩罚的畏惧,对丧失名声、崇敬、利益、职位和生命的畏惧,这爱就越不顾一切地向前冲,直到不仅想统治全世界,甚至想统治天堂,事实上,还想凌驾于神之上,没有尽头或限度。这种欲望就潜藏在处于自我之爱中的每个人里面,即便它没有显明在全世界面前,因为上述约束和束缚拦住了他;具有这种秉性的人面临拦阻时,会就地等待,直等到前行的可能性再次出现。这就解释了,为何处于这种爱的人意识不到他里面居然隐藏着如此疯狂和无节制的欲望。不过,人人都能从独裁者和国王身上清楚看到这一事实。这种人不会遇到这类约束、束缚和不可能。他们急于征服各省各国,并且只要能成功,就会渴望无限的权力和荣耀。这种情形在那些将疆域扩张到天堂,并将主的整个神性权力转给自己之人身上尤其明显。这些人不停地想要更多。
⑻权力分为两种,一种基于对邻之爱,另一种则基于自我之爱。这两种权力是对立的。人若因爱邻而行使权力,就会想要所有人都好,并且只喜欢发挥作用或服务他人。服务他人就是因希望别人好而对他人行善,并发挥作用。这就是他的爱,也是他内心的快乐。而且,他的地位晋升得越高,他就越开心,不过不是因着他的地位,而是因着他能在更大范围和更高程度上所发挥的作用。这就是天堂的权力。另一方面,人因爱自己而行使权力,就不想任何人好,只想自己和自己人好。他履行服务是为了他自己的崇敬和荣耀,因为只有这些才是他所认可的用处。服务他人只是为了他能被服务、崇敬并获得权力。他寻求高位不是为了能行善,而是为了能保持领袖地位,倍受尊敬,从而实现内心的满足。
⑼结束尘世生活后,对权力的热爱仍存留在每个人身上;但那些出于爱邻行使权力的人在天堂同样会拥有赋予他们的权力,不过,那时行使权力的不是他们,而是他们所热爱的服务和良善。当服务和善行行使权力时,就是主在行使权力。然而,那些在世时出于自我之爱行使权力的人,在结束自己的尘世生活后,则会被罢免,并沦为奴隶。
这些就是借以识别那些处于自我之爱之人的迹象。无论傲慢还是谦卑,他们表面看上去没什么区别。因为这类事物居于内在人,并且绝大多数人会隐藏内在,训练外在假装爱大众和邻人,其实他真实的感觉是相反的。他们这样做是为了他们自己,因为他们知道,爱大众和邻人会内在地感染所有人,他们会在某种程度上赢得尊重。这爱之所以如此感染人,是因为天堂流入它里面。
⑽邪恶可见于那些处于自我之爱的人身上,通常是对他人的蔑视、嫉妒、对待异己者的不友善、由此产生的敌意、各种仇恨、报复行为、欺骗、狡诈、冷酷和残忍。哪里盛行这类邪恶,哪里就有对神、对神性事物,即教会的真理与良善的藐视。即便他们尊敬这些事物,也只是挂在嘴上,而非发自内心。由于这类邪恶出于自我之爱,故必然伴随类似的虚假,因为虚假来自邪恶。
⑾然而,尘世之爱则是渴望不择手段地占有他人财富,心系财富,并放任尘世将其从属灵之爱那里撤回并引离,而属灵之爱则是对邻之爱,即来自天堂。那些渴望不择手段占有他人财物之人,尤其那些想通过诡计和欺骗这样做的人,就处于尘世之爱,他们毫不关心邻人的利益。那些处于这种爱的人觊觎别人的财物,并且只要不害怕法律,或不会因追求利益而名声扫地,他们就会占有他人财物,甚至掠夺之。
⑿不过,尘世之爱不像自我之爱那样与天堂之爱截然对立,因为它里面隐藏的邪恶没有这么大。
⒀尘世之爱具有多种形式。有一种对财富的爱是晋升荣誉的手段;还有一种对名誉和尊严的爱是获取财富的手段;为了各种提供世俗快乐的功用而热爱财富;只是为了财富(就是那种守财奴式的爱)而对财富之爱等等。追求这类财富的目的被称为用;正是目的或用赋予爱以品质,因为爱的品质是由它所渴望的目的决定的,其它一切只是它的手段。
⒁总之,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与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完全对立。如前所述,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因此是地狱之爱;它们在地狱居于主导地位,也使地狱存在于人们里面。然而,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是天堂之爱;它们在天堂居于主导地位,也使天堂存在于人里面。
187a.启3:2.“你要警醒”表示他们应当为自己获得生命。这从“警醒”的含义清楚可知,“警醒”是指处于属灵生命;但由于此处论述的是那些其生命是道德的,还不是属灵的之人,所以“警醒”这个词是指他们应当为自己获得属灵生命。“清醒”和“警醒”之所以表示这种生命,是因为属灵生命相对于没有属灵生命的道德生命,就像清醒相对于睡眠,或正午之光相对于傍晚,甚至相对于黑暗。而那些只处于属世生命的人,以及那些处于没有属灵生命的道德生命的人不知道,或感知不到情况是这样,因为这种生命也是属世生命。他们之所以不知道,或感知不到这一点,是因为他们只处于属世之光,这光相对于属灵之光,如同傍晚的黑暗相对于正午之光。此外,傍晚的黑暗在他们看来,就像光;因为他们的内视,也就是思维的视觉,是为那黑暗形成的,就像猫头鹰、蝙蝠和其它夜间飞行的鸟为阴影而形成那样。因此,他们以为自己在光中,因为他们能推理;而事实上,他们在黑暗之中。情况就是这样,这一点从这些人死后成为灵人时的状态明显看出来。那时当与自己的同伴在一起时,他们以为他们在光中,因为他们不仅看见他们周围的一切事物,还能思考并谈论任何话题;然而,当天堂之光流入他们时,他们的光就变成黑暗,他们在理解力方面变得如此盲目,以至于根本不能思考。此外,当天堂里的天使俯看那些处于这种光的人时,他们只看见漆黑一片。属灵生命相对于没有属灵生命的道德生命,如同清醒相对于睡眠,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进一步看出来:那些处于属灵之光的人处于天使的智慧和聪明;天使的智慧和聪明具有这种性质:那些只处于属世之光的人无法理解和形容它;人们不仅活在世上时是这种情况,而且死后成为灵人,并且聪明和智慧构成清醒时也是这种情况。由此可见,“警醒”在此表示他们要为自己获得属灵生命。
187b.在以下经文中,“警醒”具有相同的含义,马太福音:
所以,你们要警醒,因为你们不知道你们的主哪个时刻来到。(马太福音24:42)
马可福音:
你们要警醒,因为你们不知道这家的主人什么时候来,是晚上,或半夜,或鸡叫时;恐怕他忽然来到,发现你们正在睡觉。我对你们所说的话,也是对众人说,要警醒。(马可福音13:35–37)
不知道圣言内义的人会以为这些话是指最后的审判,每个人都应当为此而做准备;但它们指的是当人死亡时,他在其爱和信方面的不同状态,因为那时对他的最后审判会发生。“晚上”、“夜”和“鸡叫”表示这些状态。“晚上”表示信和仁终止或衰落的状态,这种情况发生在一个人进入对自己审判的实施,并在自己里面熄灭他在童年时期所吸收的事物之时;“夜”表示没有信和仁的状态;“鸡叫”或“黎明”表示当信和仁正在开始时,也就是当人热爱真理,并想通过真理而被改造时的状态。人在哪种状态下死亡,就保留哪种状态,并照该状态受审判。由此明显可知,“你们要警醒,恐怕主人忽然来到,发现你们正在睡觉”表示什么,即:“要警醒”表示从主接受生命,这生命是属灵生命,“睡觉”表示没有属灵生命的属世生命,或说过一种没有属灵生活的属世生活。“晚上”表示信和仁终止或衰落的状态(参看《属天的奥秘》,3056, 3197, 3833, 8431, 10134, 10135节);“夜”表示没有信和仁的状态(AC 221, 709, 2353, 6000, 7870, 7947节);早晨之前的“黎明”或“鸡叫”表示信和仁正在开始时的状态(AC 10134节)。
路加福音:
主人来了,看见仆人警醒,那些仆人就有福了;我实在告诉你们,主人会自己束上腰带,让他们坐下来吃饭,进前事奉他们。你们也要预备,因为在你们想不到的时候,人子就来了。(路加福音12:37, 40)
此处那些“警醒”的人表示属灵的警醒者,也就是那些从主接受属灵生命的人,因为这些人进入关于神性真理的聪明和智慧之光;但那些不接受属灵生命的人则依然留在关于这些真理的模糊或阴影和黑暗之中;因此,后者处于睡眠的状态,或是睡着的,而前者是醒着的。他“自己束上腰带,让他们坐下来吃饭,进前事奉他们”表示祂要将天堂的良善传给他们,这些良善都来自主。
马太福音:
天国好比十个童女,其中有五个是谨慎的,五个是愚拙的。新郎迟延的时候,她们都打盹睡着了;新郎来了,那些童女就都起来收拾灯。当有灯无油的愚拙的来了,说,主啊,主啊,给我们开门时,主说,我告诉你们,我不认识你们。所以你们要警醒,因为人子来的那日子,那时辰,你们不知道。(马太福音25:1–13)
“十个童女”表示所有属于教会的人;“五个”表示他们当中的一些人;这就是这个数字的含义;“灯”表示信的事物;“油”表示爱的事物。因此,“五个谨慎的童女”表示那些处于爱,并由此处于信的人;但“五个愚拙的童女”表示那些未处于爱,只处于信的人。由于后者没有属灵生命,所以他们被关在天堂之外,故主对他们说,“我告诉你们,我不认识你们”;事实上,只有那些处于爱和仁的人拥有属灵生命。由此清楚可知,“所以你们要警醒,因为人子来的那日子,那时辰,你们不知道”表示什么,即表示他们要接受属灵生命,这生命属于那些处于爱,并由此处于信的人。这些事在《属天的奥秘》一书有更充分的解释,可参看相关章节(AC 4635–4638节)。
路加福音:
所以你们要时时警醒,常常祈求,使你们可以值得逃避这一切要来的事,得以站立在人子面前。(路加福音21:36)
此处“警醒”也表示接受属灵生命,“常常祈求”表示预备自己。
启示录:
看哪,我来像贼一样。那警醒,看守衣服,免得赤身而行的,有福了。(启示录16:15)
此处“警醒”表示从主接受属灵生命,这一点从经上说“那警醒,看守衣服,免得赤身而行的,有福了”明显看出来;“衣服”表示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或认知,人通过这些知识或认知而拥有属灵生命;“赤身而行”表示没有作为手段的这些知识的生命,因而表示不属灵,只属世的生命。“衣服”表示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或认知(参看AE 195节),“赤身”表示对它们的剥夺(参看《属天的奥秘》,1073, 5433, 5954, 9960节)。
耶利米哀歌:
夜间,每逢交更的时候(beginning of the watches)要起来大声呼喊;你的孩童在各街头受饿发昏,你要为他们的灵魂向主举手。(耶利米哀歌2:19)
此处和前面一样,“夜”表示一种没有信的状态;“每逢交更的时候”表示当信开始时的状态,因而表示光照的状态,也就是当人变得属灵时的状态。“孩童”表示那些热爱并渴望获得真理的人;“在各街头受饿发昏”是指因缺乏真理和良善的知识而被剥夺属灵生命。“饥饿”表示知识的缺乏和对它们的渴望(参看《属天的奥秘》,1460, 3364, 5277, 5279, 5281, 5300, 5360, 5376, 5893节);“街”是指教义的真理(AC 2336节)。
由于“警醒”(或清醒)表示接受属灵生命,所以“睡觉”表示没有属灵生命的属世生命,因为属世生命相对于属灵生命,如同睡觉相对于清醒,如前所述。这就是以下经文中的“睡”所表示的,马太福音:
天国好像人撒好种在田里,在人睡觉的时候,仇敌来把稗子撒在麦子中间。(马太福音13:24, 25)
耶利米书:
他们火热的时候,我必为他们设摆酒席,使他们沉醉,好叫他们睡了长觉,永不醒起。(耶利米书51:39, 57)
诗篇:
看!耶和华我的神啊,回答我!使我眼目光明,免得我沉睡至死。(诗篇13:3)
又:
心里勇敢的人成为猎物,他们睡了长觉;因你的斥责,战车和马匹都沉睡了。(诗篇76:5, 6)
“战车和马匹”表示教会的教义和对教义的理解;当它们没有真理时,因而当教会成员没有通过真理获得属灵生命时,经上就说它们都“沉睡了”。在圣言中,“战车和马匹”表示教义和理解力(参看《白马》这本小书,1–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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