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400

400.㈣具体的自我

400.㈣具体的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
⑴爱自己就是只愿自己好,而不愿别人好,除非为了自己,也不愿教会、国家、社区或同胞好。爱自己还包括向它们行善只是为了自己的名声、崇敬和荣耀。若在善行中看不到这些好处,他心里会说:“做这种事干什么?我为何要这样做?我能从中得到什么好处?”于是他就不再行这些善事了。由此可知,人若处于自我之爱,就不会爱教会、国家或社区,也不爱他的同胞,以及系真善之事,而只爱他自己或属他自己的东西。
⑵若人的思维和行为不关注邻人,因而不关注公众,更不用说关注主,而只关注自己和自己人,因此他做一切事都是为他自己或自己人,那么这人便处于自我之爱。即便他为公众做了点什么,那也只是为了做秀;若为邻人做了什么,那是为了赢得其好感。
⑶之所以说为了他自己或自己人,是因为凡爱自己的人也会爱属他自己的人。具体地说,这些人就是他的儿孙;一般来说,是与他行如一体的所有人,他称其为自己人。爱这些人也就是爱他自己,因为他仿佛在自己里面看待他们,并在他们里面看到自己。他口中的自己人还包括称赞、崇敬和尊重他的所有人。至于其他人,他以肉眼观之视为人,以灵眼观之,则视之与幽灵无异。
⑷与自己相比,人若看不起邻人,并且如果邻人不站在他这边、不敬畏和尊敬他,他就视之为敌,这人便处于自我之爱。若基于上述原因而仇恨并迫害邻人,就更是处于自我之爱;若因此怒火中烧、伺机报复,并渴望毁灭他,那这人在自我之爱中就陷得更深了。这种人最终喜欢残忍。
⑸对照天堂之爱可说明自我之爱的性质。天堂之爱就是为了服务而热爱服务,或为了人为教会、国家、社区和同胞所行之善而热爱良善。另一方面,凡为了自己而爱它们的人,只是象爱自己家里的仆人那样爱它们,因为它们对他有用。由此可知,凡处于自我之爱的人,都希望教会、国家、社区和同胞为他服务,而不是他为它们服务;他将自己置于它们之上、将它们置于自己之下。
⑹此外,人越拥有天堂之爱,就是热爱服务和善行,并且当如此行时,发自内心高兴,他就越被主引领,因为这就是主的爱,这爱出自祂。另一方面,人越爱自己,越自己引领自己,就越被自我(自我中心)所牵引。人的自我全然是恶,因为这是其遗传的邪恶,这恶就是爱己胜过神,爱尘世胜过天堂。
⑺自我之爱的另一个特征是:越放松约束,即越解除外在的束缚,如对法律及其惩罚的畏惧,对丧失名声、崇敬、利益、职位和生命的畏惧,这爱就越不顾一切地向前冲,直到不仅想统治全世界,甚至想统治天堂,事实上,还想凌驾于神之上,没有尽头或限度。这种欲望就潜藏在处于自我之爱中的每个人里面,即便它没有显明在全世界面前,因为上述约束和束缚拦住了他;具有这种秉性的人面临拦阻时,会就地等待,直等到前行的可能性再次出现。这就解释了,为何处于这种爱的人意识不到他里面居然隐藏着如此疯狂和无节制的欲望。不过,人人都能从独裁者和国王身上清楚看到这一事实。这种人不会遇到这类约束、束缚和不可能。他们急于征服各省各国,并且只要能成功,就会渴望无限的权力和荣耀。这种情形在那些将疆域扩张到天堂,并将主的整个神性权力转给自己之人身上尤其明显。这些人不停地想要更多。
⑻权力分为两种,一种基于对邻之爱,另一种则基于自我之爱。这两种权力是对立的。人若因爱邻而行使权力,就会想要所有人都好,并且只喜欢发挥作用或服务他人。服务他人就是因希望别人好而对他人行善,并发挥作用。这就是他的爱,也是他内心的快乐。而且,他的地位晋升得越高,他就越开心,不过不是因着他的地位,而是因着他能在更大范围和更高程度上所发挥的作用。这就是天堂的权力。另一方面,人因爱自己而行使权力,就不想任何人好,只想自己和自己人好。他履行服务是为了他自己的崇敬和荣耀,因为只有这些才是他所认可的用处。服务他人只是为了他能被服务、崇敬并获得权力。他寻求高位不是为了能行善,而是为了能保持领袖地位,倍受尊敬,从而实现内心的满足。
⑼结束尘世生活后,对权力的热爱仍存留在每个人身上;但那些出于爱邻行使权力的人在天堂同样会拥有赋予他们的权力,不过,那时行使权力的不是他们,而是他们所热爱的服务和良善。当服务和善行行使权力时,就是主在行使权力。然而,那些在世时出于自我之爱行使权力的人,在结束自己的尘世生活后,则会被罢免,并沦为奴隶。
这些就是借以识别那些处于自我之爱之人的迹象。无论傲慢还是谦卑,他们表面看上去没什么区别。因为这类事物居于内在人,并且绝大多数人会隐藏内在,训练外在假装爱大众和邻人,其实他真实的感觉是相反的。他们这样做是为了他们自己,因为他们知道,爱大众和邻人会内在地感染所有人,他们会在某种程度上赢得尊重。这爱之所以如此感染人,是因为天堂流入它里面。
⑽邪恶可见于那些处于自我之爱的人身上,通常是对他人的蔑视、嫉妒、对待异己者的不友善、由此产生的敌意、各种仇恨、报复行为、欺骗、狡诈、冷酷和残忍。哪里盛行这类邪恶,哪里就有对神、对神性事物,即教会的真理与良善的藐视。即便他们尊敬这些事物,也只是挂在嘴上,而非发自内心。由于这类邪恶出于自我之爱,故必然伴随类似的虚假,因为虚假来自邪恶。
⑾然而,尘世之爱则是渴望不择手段地占有他人财富,心系财富,并放任尘世将其从属灵之爱那里撤回并引离,而属灵之爱则是对邻之爱,即来自天堂。那些渴望不择手段占有他人财物之人,尤其那些想通过诡计和欺骗这样做的人,就处于尘世之爱,他们毫不关心邻人的利益。那些处于这种爱的人觊觎别人的财物,并且只要不害怕法律,或不会因追求利益而名声扫地,他们就会占有他人财物,甚至掠夺之。
⑿不过,尘世之爱不像自我之爱那样与天堂之爱截然对立,因为它里面隐藏的邪恶没有这么大。
⒀尘世之爱具有多种形式。有一种对财富的爱是晋升荣誉的手段;还有一种对名誉和尊严的爱是获取财富的手段;为了各种提供世俗快乐的功用而热爱财富;只是为了财富(就是那种守财奴式的爱)而对财富之爱等等。追求这类财富的目的被称为用;正是目的或用赋予爱以品质,因为爱的品质是由它所渴望的目的决定的,其它一切只是它的手段。
⒁总之,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与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完全对立。如前所述,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因此是地狱之爱;它们在地狱居于主导地位,也使地狱存在于人们里面。然而,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是天堂之爱;它们在天堂居于主导地位,也使天堂存在于人里面。

诠释启示录 #152

152.“那眼目如火

152.“那眼目如火焰”表示出于祂的神性之爱的圣治,以及传给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由此处于对主之信之人的神性智慧和聪明。这从前面的阐述(AE 68节)清楚可知,那里说明:“如火焰的眼目”当论及主时,表示出于其神性之爱的圣治。它也表示传给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由此处于对主之信之人的神性智慧和聪明,因为在圣言中,“眼”当论及人时,表示对真理的理解,对真理的理解就是聪明和智慧;因此,“眼”当论及主时,表示从祂发出的神性智慧和聪明;从祂发出之物被传给天使和处于对主之爱,并由此处于对主之信的世人。天使和世人所拥有的一切智慧和聪明都不属于他们自己,而是属于与他们同在的主。这在教会也是众所周知的;因为教会知道属于爱的一切良善和属于信的一切真理都来自神,丝毫不来自人;从内层被看见和承认的真理构成聪明,它们与从内层被感知到、因而被看见的良善结合后一起构成智慧。正因如此,“祂那如火焰的眼目”也表示传给那些处于爱之良善,并由此处于对主之信之人的主的神性智慧和聪明。

眼睛之所以表示理解力,是因为对世人和天使来说,眼睛的一切看见都来自理解力。眼睛的一切看见都来自理解力,这一点在那些不知道呈现在身体中的结果所来自的事物的内在原因之人看来,似乎是一个荒谬的悖论。不知道这些原因的人只相信眼睛凭自己看见,耳朵凭自己听见,舌头凭自己尝味,身体凭自己感觉;而事实上,正是人的内在生命,即其灵的生命,也就是他的理解力和意愿,或思维和情感的生命通过身体器官感觉世上的事物,从而属世地感知它们。整个身体及其感官只是它的灵魂或灵的一个工具。这也是为何当人的灵与身体分离时,身体就完全没有了感觉,而灵以后继续拥有以前的感觉。人的灵在从身体中被释放出来后,和活在世上时一样看见、听见和感觉(参看《天堂与地狱》,461–469节);关于理解力与眼睛的看见或视觉的对应关系,可参看《属天的奥秘》(4403–4421, 4523–4534节)。对动物来说,它们的内在生命也被称为它们的灵魂,通过它们的外在身体器官一样拥有感觉;不同之处在于,动物的感觉不像人那样理性,因而不是从诸如人所拥有的那种理解力和意愿形成的(参看《天堂与地狱》,108节;《最后的审判》,25节)。

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眼”表示对真理的理解,或聪明和智慧,这从以下经文可以看出来,以赛亚书:

你对这百姓说,你们听是要听见,却不明白;看是要看见,却不晓得。要使这百姓心蒙脂油,耳朵发沉,将他们的眼涂抹掉,免得他们眼睛看见。(以赛亚书6:9–10; 约翰福音12:40)

“将眼涂抹掉,免得他们眼睛看见”是指使理解力昏暗,免得他们明白。

同一先知书:

耶和华将沉睡的灵浇灌你们,封闭你们的眼,蒙盖先知和你们的头,先见。(以赛亚书29:10)

此处“封闭你们的眼,蒙盖先知和你们的头,先见”是指(遮盖)对真理的理解。“先知”是指那些教导真理的人;这些人也被称为“头”,因为“头”表示聪明;他们也因神性真理在他们那里的启示而被称为先见。

又:

那能看的人,眼不再闭上,能听的人,耳必倾听。(以赛亚书32:3)

“那能看的人的眼”表示那些理解真理的人。又:

闭眼不看邪恶的。你的眼必见王的荣美。(以赛亚书33:15, 17)

“闭眼不看邪恶”是指不允许邪恶进入思维;“他们的眼必见王的荣美”是指他们要怀着愉悦在真理之光中理解真理;因为“王”在此不是指一个王,而是指真理(参看AE 31a节)。

耶利米书:

愚昧无心的百姓啊,你们有眼不看,有耳不听,现在当听这话。(耶利米书5:21; 以西结书12:2)

耶利米哀歌:

我们头上的冠冕掉落;为这事我们的心发昏;为这事我们的眼昏暗。(耶利米哀歌5:16, 17)

“头上的冠冕”是指智慧(参看AE 126节);“心发昏”是指对良善的意愿不复存在。“心”是指意愿和爱(参看《天堂与地狱》,95节)。“眼”是指对真理的理解,当真理不再被理解时,就说它们昏暗。

撒迦利亚书:

对丢弃羊群的牧人的惩罚,剑必临到他右眼上;他的右眼也必完全昏暗。(撒迦利亚书11:17)

“剑必临到右眼上;右眼也必完全昏暗”表示理解力中的一切真理都要因虚假而灭亡。“剑”是指虚假对真理的摧毁(参看AE 131b节)。

同一先知书:

耶和华用灾殃攻击那与耶路撒冷争战的众民;他们的眼在眶中干瘪。(撒迦利亚书14:12)

“与耶路撒冷争战的众民”是指那些与教会争战的人;“耶路撒冷”是指教会;“他们的眼干瘪”表示聪明将灭亡,因为他们利用虚假与真理争战。

又:

我必以惊惶击打一切马匹,以瞎眼击打列民一切的马匹。(撒迦利亚书12:4)

此处论述的是教会的荒废;“马”表示理解力,因此,“以惊惶和瞎眼击打马匹”表示理解力的愚蠢和盲目。“马”表示理解力(可参看《白马》,1–5节)。

诗篇:

耶和华我的神啊,求你垂听我,使我眼目光明,免得我沉睡至死。(诗篇13:3)

此处“眼目”表示理解力。摩西五经:

你不可受贿赂,因为贿赂使智慧人的眼睛变瞎。(申命记16:19)

“使智慧人的眼睛变瞎”是指防止他们看见或理解真理。

马太福音:

身体的灯就是眼睛;如果眼睛健全,全身就光明;如果眼睛坏了,全身就黑暗。所以你里头的光若是黑暗,那黑暗是何等大呢。(马太福音6:22, 23; 路加福音11:34)

此处“眼睛”不是指眼睛,而是指理解力;“健全的眼睛”是指对真理的理解;“坏了的眼睛”是指对虚假的理解;“黑暗”是指虚假;“全身”是指整个灵,这灵完全就是诸如意愿和由此而来的理解力的样子或品质;它若从对良善的意愿而拥有对真理的理解,就是一位光明天使;但它若拥有对虚假的理解,就是一个黑暗灵人。上述经文描述了通过对真理的理解对人的改造。由此清楚可知,人若知道眼睛表示什么,就能知道这些话所包含的奥秘。人通过以理解力所接受的真理而得以改造(可参看AE 112, 126节)。

马太福音:

若是你的右眼叫你跌倒,就把它剜出来,从你身上扔掉。只有一只眼进入生命,强如有两只眼被丢在地狱的火里。(马太福音5:29; 18:9; 马可福音9:47)

此处“眼”也不指眼睛,而是指进行思想的理解力;“叫人跌倒的右眼”是指思想邪恶的理解力;“把它剜出来扔掉”是指不接受这种邪恶,而是弃绝它;“有一只眼”是指不思想邪恶,只思想真理的理解力,因为理解力能思想真理;它若思想邪恶,就来自对邪恶的意愿。经上之所以说“右眼”,是因为“右眼”表示对良善的理解,“左眼”是指对真理的理解(参看《属天的奥秘》,4410, 6923节)。

以赛亚书:

当那日,聋子必听见这书上的话;瞎子的眼,必从幽暗和黑暗中看见。(以赛亚书29:18)

同一先知书:

那时,瞎子的眼必打开,聋子的耳必开通。(以赛亚书35:5)

又:

我必使你作列族的光,开瞎子的眼,领被囚的出监狱,领坐黑暗的出牢房。(以赛亚书42:6, 7)

又:

你要将有眼而瞎,有耳而聋的民带出来。(以赛亚书43:8)

“开瞎子的眼”是指教导那些还不知道真理,却渴望真理的人,也就是外邦人。主治好瞎子(马太福音9:27–29; 20:29–34; 21:14; 马可福音8:23, 25; 路加福音18:35–43; 约翰福音9:1–21)所表相同;因为主所行的一切神迹都涉及诸如属于教会和天堂的那类事物,因此,它们都是神性(参看《属天的奥秘》,7337, 8364, 9301节)。

由于“眼”表示理解力,所以在属于以色列人的律例中,有这样一条:

亚伦的种,凡是瞎眼的,或眼有残疾的,都不可近前来献祭,或进到幔子里面。(利未记21:17–23)

利未记:

瞎眼的不可献上作祭物。(利未记22:22; 玛拉基书1:8)

因此,在诅咒当中有这样一个诅咒:

消耗眼睛的热病。(利未记26:16)

由此可知“如火焰的神之子的眼目”表示什么,即表示传给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由此处于对主之信之人的神性智慧和聪明。

由此也表示祂的圣治,这一点从前面的说明(AE 68节)清楚看出来。对此,可以补充的是,论及以西结书中的基路伯,和启示录所提到的宝座周围的四活物的话也表示主的圣治,尤表一种守卫,即:若不通过良善,不可靠近主。以西结书:

我观看,见基路伯旁边有四个轮子;他们全身,连背带手和翅膀,并轮周围都满了眼睛。(以西结书10:9, 12)

启示录:

宝座周围有四个活物,前后都满了眼睛;每一个都有翅膀,周围和里面都满了眼睛。(启示录4:6, 8)

这“四活物”也是基路伯,因为对它们的描述和对以西结书中的基路伯的描述几乎一样。如此多的眼睛被归给它们,是因为“基路伯”所表示的主的圣治就是祂通过神性智慧对天上和地上的一切事物的管理;事实上,主从圣治中看见一切,安排一切并预见一切。“基路伯”表示主的圣治,尤表一种守卫,即:若不通过良善,不可靠近主(AC 9277, 9509, 967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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