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00.㈣具体的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
⑴爱自己就是只愿自己好,而不愿别人好,除非为了自己,也不愿教会、国家、社区或同胞好。爱自己还包括向它们行善只是为了自己的名声、崇敬和荣耀。若在善行中看不到这些好处,他心里会说:“做这种事干什么?我为何要这样做?我能从中得到什么好处?”于是他就不再行这些善事了。由此可知,人若处于自我之爱,就不会爱教会、国家或社区,也不爱他的同胞,以及系真善之事,而只爱他自己或属他自己的东西。
⑵若人的思维和行为不关注邻人,因而不关注公众,更不用说关注主,而只关注自己和自己人,因此他做一切事都是为他自己或自己人,那么这人便处于自我之爱。即便他为公众做了点什么,那也只是为了做秀;若为邻人做了什么,那是为了赢得其好感。
⑶之所以说为了他自己或自己人,是因为凡爱自己的人也会爱属他自己的人。具体地说,这些人就是他的儿孙;一般来说,是与他行如一体的所有人,他称其为自己人。爱这些人也就是爱他自己,因为他仿佛在自己里面看待他们,并在他们里面看到自己。他口中的自己人还包括称赞、崇敬和尊重他的所有人。至于其他人,他以肉眼观之视为人,以灵眼观之,则视之与幽灵无异。
⑷与自己相比,人若看不起邻人,并且如果邻人不站在他这边、不敬畏和尊敬他,他就视之为敌,这人便处于自我之爱。若基于上述原因而仇恨并迫害邻人,就更是处于自我之爱;若因此怒火中烧、伺机报复,并渴望毁灭他,那这人在自我之爱中就陷得更深了。这种人最终喜欢残忍。
⑸对照天堂之爱可说明自我之爱的性质。天堂之爱就是为了服务而热爱服务,或为了人为教会、国家、社区和同胞所行之善而热爱良善。另一方面,凡为了自己而爱它们的人,只是象爱自己家里的仆人那样爱它们,因为它们对他有用。由此可知,凡处于自我之爱的人,都希望教会、国家、社区和同胞为他服务,而不是他为它们服务;他将自己置于它们之上、将它们置于自己之下。
⑹此外,人越拥有天堂之爱,就是热爱服务和善行,并且当如此行时,发自内心高兴,他就越被主引领,因为这就是主的爱,这爱出自祂。另一方面,人越爱自己,越自己引领自己,就越被自我(自我中心)所牵引。人的自我全然是恶,因为这是其遗传的邪恶,这恶就是爱己胜过神,爱尘世胜过天堂。
⑺自我之爱的另一个特征是:越放松约束,即越解除外在的束缚,如对法律及其惩罚的畏惧,对丧失名声、崇敬、利益、职位和生命的畏惧,这爱就越不顾一切地向前冲,直到不仅想统治全世界,甚至想统治天堂,事实上,还想凌驾于神之上,没有尽头或限度。这种欲望就潜藏在处于自我之爱中的每个人里面,即便它没有显明在全世界面前,因为上述约束和束缚拦住了他;具有这种秉性的人面临拦阻时,会就地等待,直等到前行的可能性再次出现。这就解释了,为何处于这种爱的人意识不到他里面居然隐藏着如此疯狂和无节制的欲望。不过,人人都能从独裁者和国王身上清楚看到这一事实。这种人不会遇到这类约束、束缚和不可能。他们急于征服各省各国,并且只要能成功,就会渴望无限的权力和荣耀。这种情形在那些将疆域扩张到天堂,并将主的整个神性权力转给自己之人身上尤其明显。这些人不停地想要更多。
⑻权力分为两种,一种基于对邻之爱,另一种则基于自我之爱。这两种权力是对立的。人若因爱邻而行使权力,就会想要所有人都好,并且只喜欢发挥作用或服务他人。服务他人就是因希望别人好而对他人行善,并发挥作用。这就是他的爱,也是他内心的快乐。而且,他的地位晋升得越高,他就越开心,不过不是因着他的地位,而是因着他能在更大范围和更高程度上所发挥的作用。这就是天堂的权力。另一方面,人因爱自己而行使权力,就不想任何人好,只想自己和自己人好。他履行服务是为了他自己的崇敬和荣耀,因为只有这些才是他所认可的用处。服务他人只是为了他能被服务、崇敬并获得权力。他寻求高位不是为了能行善,而是为了能保持领袖地位,倍受尊敬,从而实现内心的满足。
⑼结束尘世生活后,对权力的热爱仍存留在每个人身上;但那些出于爱邻行使权力的人在天堂同样会拥有赋予他们的权力,不过,那时行使权力的不是他们,而是他们所热爱的服务和良善。当服务和善行行使权力时,就是主在行使权力。然而,那些在世时出于自我之爱行使权力的人,在结束自己的尘世生活后,则会被罢免,并沦为奴隶。
这些就是借以识别那些处于自我之爱之人的迹象。无论傲慢还是谦卑,他们表面看上去没什么区别。因为这类事物居于内在人,并且绝大多数人会隐藏内在,训练外在假装爱大众和邻人,其实他真实的感觉是相反的。他们这样做是为了他们自己,因为他们知道,爱大众和邻人会内在地感染所有人,他们会在某种程度上赢得尊重。这爱之所以如此感染人,是因为天堂流入它里面。
⑽邪恶可见于那些处于自我之爱的人身上,通常是对他人的蔑视、嫉妒、对待异己者的不友善、由此产生的敌意、各种仇恨、报复行为、欺骗、狡诈、冷酷和残忍。哪里盛行这类邪恶,哪里就有对神、对神性事物,即教会的真理与良善的藐视。即便他们尊敬这些事物,也只是挂在嘴上,而非发自内心。由于这类邪恶出于自我之爱,故必然伴随类似的虚假,因为虚假来自邪恶。
⑾然而,尘世之爱则是渴望不择手段地占有他人财富,心系财富,并放任尘世将其从属灵之爱那里撤回并引离,而属灵之爱则是对邻之爱,即来自天堂。那些渴望不择手段占有他人财物之人,尤其那些想通过诡计和欺骗这样做的人,就处于尘世之爱,他们毫不关心邻人的利益。那些处于这种爱的人觊觎别人的财物,并且只要不害怕法律,或不会因追求利益而名声扫地,他们就会占有他人财物,甚至掠夺之。
⑿不过,尘世之爱不像自我之爱那样与天堂之爱截然对立,因为它里面隐藏的邪恶没有这么大。
⒀尘世之爱具有多种形式。有一种对财富的爱是晋升荣誉的手段;还有一种对名誉和尊严的爱是获取财富的手段;为了各种提供世俗快乐的功用而热爱财富;只是为了财富(就是那种守财奴式的爱)而对财富之爱等等。追求这类财富的目的被称为用;正是目的或用赋予爱以品质,因为爱的品质是由它所渴望的目的决定的,其它一切只是它的手段。
⒁总之,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与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完全对立。如前所述,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因此是地狱之爱;它们在地狱居于主导地位,也使地狱存在于人们里面。然而,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是天堂之爱;它们在天堂居于主导地位,也使天堂存在于人里面。
484.对此,我补充三则记事,这些事都是在灵界发生的。记事一:
有一次我在灵界听见有如同碾磨的声音。这个声音在北部地区。刚开始,我纳闷这会是什么,但想起在圣言中,“磨坊”和“碾磨”表示从圣言寻求能用于教义之物(794节)。于是,我就靠近听见声音的地方。待我走近时,那声音却消失了。只见地上有一个拱形石窟,接近它要穿过一个洞穴。一看到这洞穴我便下来进去了。瞧!那里有一个房间,我看见里面有一个老人坐在书堆里,拿着圣言在面前,从中寻找对他的教义有用的经文。到处都是纸条,他将满足其目的的经文就抄在这些纸条上。隔壁房间有几个抄写员,他们正收集纸条,把上面的内容誊写在干净的纸上。我先问了问他周围是些什么书。他说,这些书全都是有关称义之信的,出自瑞典和丹麦的那些书深奥些,德国的更深奥,英国的尤为深奥,而荷兰的书将它论述得最深奥。他还补充说,它们在各个方面都不同,但在唯信称义和得救这一点上全都一致。后来,他对我说,他正从圣言收集第一个信条,也就是称义之信,即:父神因人类的罪而收回对人类的恩典;因此,为了拯救世人,神的需求是:要有一个能担当起公义的诅咒之人做出补偿、和解,安抚和代求,并且这一切只能通过祂的独生子才能成就;还有,这一切成就后,通向父神的道路为儿子的缘故就被打开了。他说:“我看到,并且已经看到,这符合一切理性。除了信子的功德外,还能怎样靠近父神?我刚刚又发现,这也符合圣经。”
听到这里,我对他竟然声称这既“符合理性”,也“符合圣经”而震惊。而事实上,如我所清楚告诉他的,这既违背理性,也违背圣经。然后,他越发激动,反驳道:“你怎么能这样说。”于是,我阐明自己的观点,说:“认为父神会收回对人类的恩典,并弃绝人类,这岂不违背理性?神性恩典岂不是神性本质的一种属性?因此,收回恩典就是收回祂的神性本质,收回祂的神性本质也就不再是神。神怎么可能疏远祂自己呢?相信我,神的恩典是无限的,因而也是永恒的。人若不接受它,就有可能失去神的恩典,但神永远不会收回祂的恩典。若恩典离开神,整个天堂和整个人类就全完了,以致人不再是人,丝毫不是。因此,神的恩典会永远常存,不仅面向天使和世人,还面向魔鬼本身。这既然符合理性,你为何说接近父神的唯一途径就是通过信子的功德呢?而事实上,通过恩典就有永恒的通道。
“不过,你为何说为了子的缘故接近父神,而不说通过子接近父神呢?难道子不是中保和救主吗?你为何不靠近中保和救主自己呢?难道祂不是神和人?在世上,谁能直接觐见帝王或君王、首领?不得找一个引见他的使者吗?难道你不知道主降世是为了祂自己可以把世人引到父那里,并且若不藉着祂,靠近父是不可能的?查考圣经,你就会明白,这符合圣经,而你靠近父的方式正如违背理性那样违背圣经。我还告诉你,攀向父神却不通过父怀里的主(唯独祂与父同在),是妄自尊大。难道你没读过约翰福音(14:6)?”听到这些话,那老人恼羞成怒,从椅子上跳起来,对他的抄写员们叫喊说把我赶出去。我立刻自动出去,这时,他手里正好有一本书,便朝我扔过来,扔到了门外。这本书就是圣言。
记事二:
我离开后,又听见刺耳的声音,不过这次听上去像两块磨石在互相摩擦。我靠近那声音,它就消失了。我看见一道窄窄的入口,斜斜地通向下方一个被分成若干小房间的石窟。每个房间都坐着两个人,他们也在从圣言搜集支持信的证据。一个搜集,另一个记录,轮流进行。我靠近其中一间,站在门口问道:“你们在搜集和记录什么?”回答是:“关于称义的行为,或行为中的信,它是称义、复活、得救的信本身,也是基督教界的主要教义。”于是,我对他说:“当这信被引入人的内心和灵魂时,烦请告诉我这行为的一些迹象?”他回答:“这行为的迹象是瞬间的,就在因被诅咒而痛苦的这个人想到基督已拿走律法的定罪,然后满怀信心地抓住祂的功德,以此在思想上来到父神那里祷告之时。”
然后,我说:“就算是这样,这行为是瞬间的。”我问道:“我该如何理解关于该行为的说法,即:人的行为丝毫无助于它,就好像他是一根木头或一块石头一样,并且此人在这行为方面不能开始、意愿、理解、思考、运作、合作,或调整自己去适应?请告诉我,这一切你如何自圆其说?因为你声称,当此人想到律法的公正,想到基督已除去他的谴责,想到紧紧抓住祂的功德所凭的信心,并且在想到这一切时他到父那里祷告时,该行为就会发生。而所有这些事却是由这个人貌似凭自己而做出的。”但他说:“它们不是人主动做的,而是被动做的。”
于是,我回答:“人如何被动思考、信靠或祷告呢?如果拿走人的主动或回应,不也同时拿走人的接受力,从而拿走一切事物和同这一切事物一起的行为本身了吗?那你的行为不就成了可称作理智实体(entity of reason)的某种纯想象的事物了吗?我知道你不会和某些人那样,认为这样的行为只可发生在那些命中注定的人身上,而他们对那信注入到自己里面一无所知。或许他们可以掷骰子来查明事情是否如此。所以,我的朋友啊,你当相信,在信的问题上,人貌似凭自己运作和合作,缺乏这种合作,你们称之为教义和宗教的首要事物的信之行为,无非就是罗得之妻的雕像,当文士用笔或指甲在上面刮擦时,就像干盐那样叮当作响(路加福音17:32)。我之所以说这番话,是因为由于这行为,你使自己变得如这雕像一般了。”我话音刚落,他就站起来,操起烛台朝我脸上砸过来。但就在这时,蜡烛突然灭了,只剩下一片漆黑,他便扔到了同伴的额头上,我笑笑离开了。
注:理智实体:阿维洛伊主义者的“理智实体论”,即断言理智乃存在于人的身体和灵魂之外的独立实体。
记事三:
在灵界的北部地区,我听见似有水的咆哮声,于是就朝那里走去。当我走近时,咆哮声停止了,我又听见仿佛一大群人聚集的声音。就在这时,只见一幢千疮百孔的房子,四围有墙。所听到的声音就是从这幢房子传出来的。我上前去,见有一个守门人在那里,便问他那里是些什么人。他说,他们是智者中的智者,正就超自然的话题得出结论。他出于自己简单的信仰而这种方式说话。于是,我说:“我可以进去吗?”他说可以,“只是千万别说话。我可以放你进去,因为作为恩赐,我可以让外邦人和我一同站在门口。”于是我就进去了。看哪,这是一个圆形剧场,中间有一个高起来的讲坛,一群所谓的智者正在讨论信的奥秘。此时讨论的主题或议题是:人在因信称义的状态下,或在行为之后信的发展过程中所行的良善,是不是宗教的良善?他们一致强调,所说的宗教良善是指有助于救恩的良善。
辩论非常激烈;不过,占优势的那些人声称,人在信的状态或过程中所行的善事,只不过是道德、社会或政治的,丝毫无助于救恩,而这信才是唯一的方法。他们是这样证实的:“人的任何行为怎能与白白的恩典结合呢?救恩不是白白的恩典吗?人的任何良善怎能与基督的功德结合呢?救恩不是单单靠着基督的功德吗?人的作工怎能与圣灵的作工结合呢?圣灵不是无需人的帮助就能成就一切吗?在信的行为上,不是唯独这三者施行拯救吗?在信的状态或过程中,唯独施行拯救的,不还是这三者吗?所以,人所行的额外良善绝不可被称为宗教良善;正如前面说的,宗教良善才有助于救恩。若有人为得救而行这样的善,那么这善倒不如被称作宗教邪恶更恰当些。”
在入口处站在守门人旁边的两个外邦人听了这些话,一个对另一个说:“这些人没有任何宗教信仰。谁不明白,所谓宗教信仰就是为了神的缘故,因而与神一起并通过神而向邻人行善?”另一个则说:“他们的信冲昏了他们的头脑。”于是,他们问守门人:“这些人是谁?”守门人说:“他们是有智慧的基督徒。”“胡说,你在骗我们吧,”他们答道;“从他们谈论的方式看,他们分明是演员。”于是,我离开了。过了一段时间,我观看那房子所在的地方,看哪,那里已成为一片沼泽。
我耳闻目睹的这些事,都是在我的身体和灵皆处于完全清醒的状态下所看到和听到的,因为主已将我的灵与身体联结起来,以致我同时处于这二者(即灵与身体)中。我来到这些住所,以及赶上他们谈论这些话题,并且照着所描述的那样发生,这一切都主的神性主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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