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400

400.㈣具体的自我

400.㈣具体的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
⑴爱自己就是只愿自己好,而不愿别人好,除非为了自己,也不愿教会、国家、社区或同胞好。爱自己还包括向它们行善只是为了自己的名声、崇敬和荣耀。若在善行中看不到这些好处,他心里会说:“做这种事干什么?我为何要这样做?我能从中得到什么好处?”于是他就不再行这些善事了。由此可知,人若处于自我之爱,就不会爱教会、国家或社区,也不爱他的同胞,以及系真善之事,而只爱他自己或属他自己的东西。
⑵若人的思维和行为不关注邻人,因而不关注公众,更不用说关注主,而只关注自己和自己人,因此他做一切事都是为他自己或自己人,那么这人便处于自我之爱。即便他为公众做了点什么,那也只是为了做秀;若为邻人做了什么,那是为了赢得其好感。
⑶之所以说为了他自己或自己人,是因为凡爱自己的人也会爱属他自己的人。具体地说,这些人就是他的儿孙;一般来说,是与他行如一体的所有人,他称其为自己人。爱这些人也就是爱他自己,因为他仿佛在自己里面看待他们,并在他们里面看到自己。他口中的自己人还包括称赞、崇敬和尊重他的所有人。至于其他人,他以肉眼观之视为人,以灵眼观之,则视之与幽灵无异。
⑷与自己相比,人若看不起邻人,并且如果邻人不站在他这边、不敬畏和尊敬他,他就视之为敌,这人便处于自我之爱。若基于上述原因而仇恨并迫害邻人,就更是处于自我之爱;若因此怒火中烧、伺机报复,并渴望毁灭他,那这人在自我之爱中就陷得更深了。这种人最终喜欢残忍。
⑸对照天堂之爱可说明自我之爱的性质。天堂之爱就是为了服务而热爱服务,或为了人为教会、国家、社区和同胞所行之善而热爱良善。另一方面,凡为了自己而爱它们的人,只是象爱自己家里的仆人那样爱它们,因为它们对他有用。由此可知,凡处于自我之爱的人,都希望教会、国家、社区和同胞为他服务,而不是他为它们服务;他将自己置于它们之上、将它们置于自己之下。
⑹此外,人越拥有天堂之爱,就是热爱服务和善行,并且当如此行时,发自内心高兴,他就越被主引领,因为这就是主的爱,这爱出自祂。另一方面,人越爱自己,越自己引领自己,就越被自我(自我中心)所牵引。人的自我全然是恶,因为这是其遗传的邪恶,这恶就是爱己胜过神,爱尘世胜过天堂。
⑺自我之爱的另一个特征是:越放松约束,即越解除外在的束缚,如对法律及其惩罚的畏惧,对丧失名声、崇敬、利益、职位和生命的畏惧,这爱就越不顾一切地向前冲,直到不仅想统治全世界,甚至想统治天堂,事实上,还想凌驾于神之上,没有尽头或限度。这种欲望就潜藏在处于自我之爱中的每个人里面,即便它没有显明在全世界面前,因为上述约束和束缚拦住了他;具有这种秉性的人面临拦阻时,会就地等待,直等到前行的可能性再次出现。这就解释了,为何处于这种爱的人意识不到他里面居然隐藏着如此疯狂和无节制的欲望。不过,人人都能从独裁者和国王身上清楚看到这一事实。这种人不会遇到这类约束、束缚和不可能。他们急于征服各省各国,并且只要能成功,就会渴望无限的权力和荣耀。这种情形在那些将疆域扩张到天堂,并将主的整个神性权力转给自己之人身上尤其明显。这些人不停地想要更多。
⑻权力分为两种,一种基于对邻之爱,另一种则基于自我之爱。这两种权力是对立的。人若因爱邻而行使权力,就会想要所有人都好,并且只喜欢发挥作用或服务他人。服务他人就是因希望别人好而对他人行善,并发挥作用。这就是他的爱,也是他内心的快乐。而且,他的地位晋升得越高,他就越开心,不过不是因着他的地位,而是因着他能在更大范围和更高程度上所发挥的作用。这就是天堂的权力。另一方面,人因爱自己而行使权力,就不想任何人好,只想自己和自己人好。他履行服务是为了他自己的崇敬和荣耀,因为只有这些才是他所认可的用处。服务他人只是为了他能被服务、崇敬并获得权力。他寻求高位不是为了能行善,而是为了能保持领袖地位,倍受尊敬,从而实现内心的满足。
⑼结束尘世生活后,对权力的热爱仍存留在每个人身上;但那些出于爱邻行使权力的人在天堂同样会拥有赋予他们的权力,不过,那时行使权力的不是他们,而是他们所热爱的服务和良善。当服务和善行行使权力时,就是主在行使权力。然而,那些在世时出于自我之爱行使权力的人,在结束自己的尘世生活后,则会被罢免,并沦为奴隶。
这些就是借以识别那些处于自我之爱之人的迹象。无论傲慢还是谦卑,他们表面看上去没什么区别。因为这类事物居于内在人,并且绝大多数人会隐藏内在,训练外在假装爱大众和邻人,其实他真实的感觉是相反的。他们这样做是为了他们自己,因为他们知道,爱大众和邻人会内在地感染所有人,他们会在某种程度上赢得尊重。这爱之所以如此感染人,是因为天堂流入它里面。
⑽邪恶可见于那些处于自我之爱的人身上,通常是对他人的蔑视、嫉妒、对待异己者的不友善、由此产生的敌意、各种仇恨、报复行为、欺骗、狡诈、冷酷和残忍。哪里盛行这类邪恶,哪里就有对神、对神性事物,即教会的真理与良善的藐视。即便他们尊敬这些事物,也只是挂在嘴上,而非发自内心。由于这类邪恶出于自我之爱,故必然伴随类似的虚假,因为虚假来自邪恶。
⑾然而,尘世之爱则是渴望不择手段地占有他人财富,心系财富,并放任尘世将其从属灵之爱那里撤回并引离,而属灵之爱则是对邻之爱,即来自天堂。那些渴望不择手段占有他人财物之人,尤其那些想通过诡计和欺骗这样做的人,就处于尘世之爱,他们毫不关心邻人的利益。那些处于这种爱的人觊觎别人的财物,并且只要不害怕法律,或不会因追求利益而名声扫地,他们就会占有他人财物,甚至掠夺之。
⑿不过,尘世之爱不像自我之爱那样与天堂之爱截然对立,因为它里面隐藏的邪恶没有这么大。
⒀尘世之爱具有多种形式。有一种对财富的爱是晋升荣誉的手段;还有一种对名誉和尊严的爱是获取财富的手段;为了各种提供世俗快乐的功用而热爱财富;只是为了财富(就是那种守财奴式的爱)而对财富之爱等等。追求这类财富的目的被称为用;正是目的或用赋予爱以品质,因为爱的品质是由它所渴望的目的决定的,其它一切只是它的手段。
⒁总之,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与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完全对立。如前所述,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因此是地狱之爱;它们在地狱居于主导地位,也使地狱存在于人们里面。然而,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是天堂之爱;它们在天堂居于主导地位,也使天堂存在于人里面。

揭秘启示录 #379

379.“用羔羊的血

379.“用羔羊的血使他们的袍子洁白”表并通过真理将自己从邪恶的虚假中洁净,从而被主改造。既有虚假的邪恶,也有邪恶的虚假;那些出于宗教信仰认为只要口头上承认自己是罪人,邪恶就不会判罚之人就具有虚假的邪恶;那些确认自己身上邪恶的人则具有邪恶的虚假。此处“袍子”表示来自圣言的一般真理,这些一般真理构成他们的宗教信仰准则,如前所述(378节)。经上之所以说“用羔羊的血使他们的袍子洁白”,是因为“白”论及真理(167,231,232节);因此,他们通过真理洁净虚假。这句话还表示他们因此被主改造,因为所有在世时与邪恶争战,并相信主的人离世后都由主教导,通过真理从其宗教信仰的虚假中退出,从而得以改造。原因在于,凡避恶如罪的人都处于生活的良善;而生活的良善渴望真理,承认并接受它们;而生活的邪恶永远不会。在此处以及圣言的其它地方,“羔羊的血”被以为表示主的十字架受难;但十字架受难是最后的试探,主通过这个试探完全征服地狱,完全荣耀了祂的人身,并凭这二者拯救人类;对此,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12-14,15-17;6,以及本书前面的67节)。 而且,正因为主由此完全荣耀了祂的人身,也就是使其变成神性,所以祂的“肉”和“血”除了表示在祂里面并来自祂的神性外,不可能表示别的;“肉”表示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血”表示源于这良善的神性真理。
“血”在圣言经常被提及,无论在哪里,在属灵意义上都表示主的神性真理,也就是圣言的神性真理;在反面意义上则表示被歪曲或亵渎的圣言神性真理,这一切从下面的经文明显看出来。首先:“血”表示主或圣言的神性真理。这一点从这些考虑明显可知:“血”被称为“立约的血”,“约”就是结合,这结合由主凭祂的神性真理来实现;例如撒迦利亚书:
我因与你立约的血,将被掳而囚的人从无水的坑里释放出来。(撒迦利亚书9:11)
摩西五经:
摩西在百姓耳边念了这律法书后,将血一半洒在百姓身上,说,看哪,耶和华按这一切话与你们所立的立约的血。(出埃及记24:3-8)
还有:
耶稣拿起杯来,递给他们,说,你们都喝这个;这是我的血,是新约的血。(马太福音26:27-28;马可福音14:24;路加福音22:20)
“新约的血”或新约无非表示圣言,也就是所谓的“旧约”和“新约”,因而表示其中的神性真理。
因为“血”有这样的含义,所以主将葡萄酒递给他们时,说“这是我的血”;“葡萄酒”表示神性真理(316节);也正因如此,“葡萄酒”被称为“葡萄血”(创世记49:11;申命记32:14)。这一点同样从主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
我实实在在告诉你们,你们若不吃人子的肉、喝人子的血,就没有生命在你们里面。因为我的肉真是可吃的,我的血真是可喝的。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在我里面,我也在他里面。(约翰福音6:53-56)
显而易见,此处“血”表示神性真理,因为经上说,喝的人拥有生命,并且在主里面,主也在他里面。神性真理和照之的生活起到这种效果,圣餐则确认它,这在教会是众所周知的。
由于“血”表示主的神性真理,也就是圣言的神性真理,而这就是新旧约本身,故在每一个事物都是对应属灵事物的以色列教会,“血”是最神圣的代表;如:
他们取了逾越节羔羊的血,涂在门框和门楣上,以免灾祸临到他们。(出埃及记12:7,13,22)
燔祭的血洒在祭坛,坛的底座,亚伦和他的儿子及其圣衣上(出埃及记29:12,16,20,21;利未记1:5; 11, 15; 3:2, 8, 13; 4:25, 30, 34; 5:9; 8:15, 24; 17:6;民数记18:17;申命记12:27);还洒在约柜上面的幔子上,洒在施恩座、香坛的四个角上(利未记4:6, 7, 17-18; 16:12-15)。
在以下启示录经文中,“羔羊的血”所表相同:
在天上就有了争战;米迦勒同他的使者与龙争战,因羔羊的血和自己所见证的道胜过他。(启示录12:7, 11)
人们不可能认为米迦勒和他的使者胜过龙靠的是别的什么,而是靠着圣言中主的神性真理;事实上,天上的天使不会想到任何血,也不会想到主的受难,只会想到神性真理和祂的复活。因此,当世人想到主的血时,天使只会觉察到祂的神性真理;当世人想到主的受难时,天使只会觉察到祂的荣耀,然后只想到祂的复活。我被恩准通过大量经历得知这一切。
“血”表示神性真理,这从以下诗篇里的话明显看出来:
神要拯救穷苦人的性命,他们的血在祂眼中看为宝贵;他们要存活,祂要给他们示巴的金子。(诗篇72:13-15)
“在神眼中看为宝贵的血”是为了他们所具有的神性真理;“示巴的金子”是指来自神性真理的智慧。以西结书:
你们聚集到以色列山上献大祭之地,好叫你们吃肉喝血;你们必喝地上首领的血,你们吃我为你们所献的祭,必喝醉了血;我要在列族中彰显我的荣耀。(以西结书39:17-21)
此处“血”不可能是指血,因为经上说“他们必喝地上首领的血”,还要“喝醉了血”。但当“血”被理解为神性真理时,圣言的真正意义就浮现出来了。此处论述的是主的教会,祂即将建在外邦人当中。
其次:“血”表示神性真理。这一点从它的反面意义清楚看出来,它在反面意义上表示被歪曲或亵渎的神性真理。这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塞耳不听流血的话,闭眼不看邪恶事的。(以赛亚书33:15)
说谎言的,你必灭绝;好流人血弄诡诈的,都为耶和华所憎恶。(诗篇5:6)
主以公义的灵和洁净的灵,将耶路撒冷中杀人的血除净,那时,一切住耶路撒冷,在生命册上记名的。(以赛亚书4:3-4)
你初生的日子,我见你滚在血中;我说,你虽在血中,仍可存活;我洗涤你,洗净你身上的血。(以西结书16:5,6,9,22,36,38)
他们在街上如瞎子乱走,又被血玷污,以致素常不当触着的,如今竟用服装去触着了。(耶利米哀歌4:13-14)
滚在血中的衣服。(以赛亚书9:5)
并且你的衣襟上有无辜灵魂的血。(耶利米书2:34)
你们的手都满了血;你们要洗濯,自洁,除掉你们的恶行。(以赛亚书1:15,16)
你们的手被血沾染,你们的手指被罪孽玷污;你们的嘴唇说谎言,他们急速流无辜人的血。(以赛亚书59:3,7)
耶和华出来,要刑罚地的罪孽,地也必露出它的血。(以赛亚书26:21)
凡接待祂的,祂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女,这等人不是从血(气)生的。(约翰福音1:12,13)
先知和圣徒的血都在巴比伦发现了。(启示录18:24)
海就变成好像死人的血,众水的泉源就变成血。(启示录16:3-4;以赛亚书15:9;诗篇105:29);
变成血的埃及的河、池和水塘(出埃及记7:15-25)所表相同。
在耶和华的大日未到以先,月亮要变为血。(约珥书2:31)
月亮变成血。(启示录6:12)
在这些以及许多其它地方,“血”表示被歪曲,以及被亵渎的圣言真理;这一点通过阅读圣言中这一系列的经文,会看得更清楚一些。由于“血”在反面意义上表示被歪曲或亵渎的圣言真理,故显而易见,“血”在真正意义上表示未被歪曲的圣言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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