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00.㈣具体的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
⑴爱自己就是只愿自己好,而不愿别人好,除非为了自己,也不愿教会、国家、社区或同胞好。爱自己还包括向它们行善只是为了自己的名声、崇敬和荣耀。若在善行中看不到这些好处,他心里会说:“做这种事干什么?我为何要这样做?我能从中得到什么好处?”于是他就不再行这些善事了。由此可知,人若处于自我之爱,就不会爱教会、国家或社区,也不爱他的同胞,以及系真善之事,而只爱他自己或属他自己的东西。
⑵若人的思维和行为不关注邻人,因而不关注公众,更不用说关注主,而只关注自己和自己人,因此他做一切事都是为他自己或自己人,那么这人便处于自我之爱。即便他为公众做了点什么,那也只是为了做秀;若为邻人做了什么,那是为了赢得其好感。
⑶之所以说为了他自己或自己人,是因为凡爱自己的人也会爱属他自己的人。具体地说,这些人就是他的儿孙;一般来说,是与他行如一体的所有人,他称其为自己人。爱这些人也就是爱他自己,因为他仿佛在自己里面看待他们,并在他们里面看到自己。他口中的自己人还包括称赞、崇敬和尊重他的所有人。至于其他人,他以肉眼观之视为人,以灵眼观之,则视之与幽灵无异。
⑷与自己相比,人若看不起邻人,并且如果邻人不站在他这边、不敬畏和尊敬他,他就视之为敌,这人便处于自我之爱。若基于上述原因而仇恨并迫害邻人,就更是处于自我之爱;若因此怒火中烧、伺机报复,并渴望毁灭他,那这人在自我之爱中就陷得更深了。这种人最终喜欢残忍。
⑸对照天堂之爱可说明自我之爱的性质。天堂之爱就是为了服务而热爱服务,或为了人为教会、国家、社区和同胞所行之善而热爱良善。另一方面,凡为了自己而爱它们的人,只是象爱自己家里的仆人那样爱它们,因为它们对他有用。由此可知,凡处于自我之爱的人,都希望教会、国家、社区和同胞为他服务,而不是他为它们服务;他将自己置于它们之上、将它们置于自己之下。
⑹此外,人越拥有天堂之爱,就是热爱服务和善行,并且当如此行时,发自内心高兴,他就越被主引领,因为这就是主的爱,这爱出自祂。另一方面,人越爱自己,越自己引领自己,就越被自我(自我中心)所牵引。人的自我全然是恶,因为这是其遗传的邪恶,这恶就是爱己胜过神,爱尘世胜过天堂。
⑺自我之爱的另一个特征是:越放松约束,即越解除外在的束缚,如对法律及其惩罚的畏惧,对丧失名声、崇敬、利益、职位和生命的畏惧,这爱就越不顾一切地向前冲,直到不仅想统治全世界,甚至想统治天堂,事实上,还想凌驾于神之上,没有尽头或限度。这种欲望就潜藏在处于自我之爱中的每个人里面,即便它没有显明在全世界面前,因为上述约束和束缚拦住了他;具有这种秉性的人面临拦阻时,会就地等待,直等到前行的可能性再次出现。这就解释了,为何处于这种爱的人意识不到他里面居然隐藏着如此疯狂和无节制的欲望。不过,人人都能从独裁者和国王身上清楚看到这一事实。这种人不会遇到这类约束、束缚和不可能。他们急于征服各省各国,并且只要能成功,就会渴望无限的权力和荣耀。这种情形在那些将疆域扩张到天堂,并将主的整个神性权力转给自己之人身上尤其明显。这些人不停地想要更多。
⑻权力分为两种,一种基于对邻之爱,另一种则基于自我之爱。这两种权力是对立的。人若因爱邻而行使权力,就会想要所有人都好,并且只喜欢发挥作用或服务他人。服务他人就是因希望别人好而对他人行善,并发挥作用。这就是他的爱,也是他内心的快乐。而且,他的地位晋升得越高,他就越开心,不过不是因着他的地位,而是因着他能在更大范围和更高程度上所发挥的作用。这就是天堂的权力。另一方面,人因爱自己而行使权力,就不想任何人好,只想自己和自己人好。他履行服务是为了他自己的崇敬和荣耀,因为只有这些才是他所认可的用处。服务他人只是为了他能被服务、崇敬并获得权力。他寻求高位不是为了能行善,而是为了能保持领袖地位,倍受尊敬,从而实现内心的满足。
⑼结束尘世生活后,对权力的热爱仍存留在每个人身上;但那些出于爱邻行使权力的人在天堂同样会拥有赋予他们的权力,不过,那时行使权力的不是他们,而是他们所热爱的服务和良善。当服务和善行行使权力时,就是主在行使权力。然而,那些在世时出于自我之爱行使权力的人,在结束自己的尘世生活后,则会被罢免,并沦为奴隶。
这些就是借以识别那些处于自我之爱之人的迹象。无论傲慢还是谦卑,他们表面看上去没什么区别。因为这类事物居于内在人,并且绝大多数人会隐藏内在,训练外在假装爱大众和邻人,其实他真实的感觉是相反的。他们这样做是为了他们自己,因为他们知道,爱大众和邻人会内在地感染所有人,他们会在某种程度上赢得尊重。这爱之所以如此感染人,是因为天堂流入它里面。
⑽邪恶可见于那些处于自我之爱的人身上,通常是对他人的蔑视、嫉妒、对待异己者的不友善、由此产生的敌意、各种仇恨、报复行为、欺骗、狡诈、冷酷和残忍。哪里盛行这类邪恶,哪里就有对神、对神性事物,即教会的真理与良善的藐视。即便他们尊敬这些事物,也只是挂在嘴上,而非发自内心。由于这类邪恶出于自我之爱,故必然伴随类似的虚假,因为虚假来自邪恶。
⑾然而,尘世之爱则是渴望不择手段地占有他人财富,心系财富,并放任尘世将其从属灵之爱那里撤回并引离,而属灵之爱则是对邻之爱,即来自天堂。那些渴望不择手段占有他人财物之人,尤其那些想通过诡计和欺骗这样做的人,就处于尘世之爱,他们毫不关心邻人的利益。那些处于这种爱的人觊觎别人的财物,并且只要不害怕法律,或不会因追求利益而名声扫地,他们就会占有他人财物,甚至掠夺之。
⑿不过,尘世之爱不像自我之爱那样与天堂之爱截然对立,因为它里面隐藏的邪恶没有这么大。
⒀尘世之爱具有多种形式。有一种对财富的爱是晋升荣誉的手段;还有一种对名誉和尊严的爱是获取财富的手段;为了各种提供世俗快乐的功用而热爱财富;只是为了财富(就是那种守财奴式的爱)而对财富之爱等等。追求这类财富的目的被称为用;正是目的或用赋予爱以品质,因为爱的品质是由它所渴望的目的决定的,其它一切只是它的手段。
⒁总之,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与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完全对立。如前所述,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因此是地狱之爱;它们在地狱居于主导地位,也使地狱存在于人们里面。然而,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是天堂之爱;它们在天堂居于主导地位,也使天堂存在于人里面。
166.“是未曾污秽自己衣服的”表他们持守真理,未曾以生活的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玷污敬拜。在圣言中,“衣服”表包裹良善的真理,在反面意义上表包裹邪恶的虚假。因为人要么是他自己的善,要么是他自己的恶,从善或恶所发出的真理或虚假就是他的“衣服”。所有天使和灵人都照着其良善的真理,或其邪恶的虚假而穿衣。关于这个主题,可参看于伦敦出版的《天堂与地狱》(177-182节)一书。由此明显可知,“未曾污秽自己衣服”表持守真理,未曾以恶行和由此而来的虚假玷污敬拜。
在圣言中,“衣服”表真理,在反面意义上表虚假。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锡安啊,醒来,醒来,披上你的力量;耶路撒冷啊,穿上你华美的衣服。(以赛亚书52:1)
耶路撒冷啊,我使你穿上绣花衣服,穿上海狗皮鞋,并用细麻布给你束腰,又用妆饰打扮你;这样,你就有金银的妆饰,你的衣服是细麻衣和丝绸并绣花衣,你由此变得极其美貌。你却脱下你的衣服,为自己在高处结彩,在其上行邪淫。你又取你的绣花衣服,制造男性的像,与它们行邪淫。(以西结书16:10-18)
此处描述的是犹太教会,真理被赋予它,因为它拥有圣言;但他们却将其歪曲了;“行邪淫”就是歪曲(134节)。
王女在里面极其荣华,她的衣服是用金线绣的;她要穿刺绣衣服,被引到王前。(诗篇45:13-14)
“王女”是指教会对真理的情感。
以色列的女子啊,当为扫罗哭号!他曾使你们穿朱红色的美衣,使你们衣服有黄金的妆饰。(撒母耳记下1:24)
这论及扫罗,因为作为王的他表神性真理(20节)。
我必惩罚首领和王子,并一切穿外邦衣服的。(西番雅书1:8)
仇敌必剥去你的衣服,夺去你的装饰品。(以西结书23:26)
约书亚穿着污秽的衣服,站在使者面前;使者说,你们要脱去他污秽的衣服,给他穿上其它衣服。(撒迦利亚书3:3-5)
王进来观看坐席的人;看见有一个人没有穿婚筵礼服;就对他说,朋友,你到这里来,怎么不穿婚筵礼服呢?(马太福音22:11-12)
“婚筵礼服”是指圣言的神性真理。
你们要防备假先知。他们到你们这里来,外面披着羊皮。(马太福音7:15)
没有人把新衣服撕下一块来补在旧衣服上;若是这样,新的就会撑破旧的,并且所撕下来的那块新的和旧的也不相称。(路加福音5:36)
由于“衣服”表真理,所以主将前教会的真理,也就是属灵事物的外和代表,比作“一块旧衣服”;将新教会内在并属灵的真理比作“一块新衣服”。
宝座上坐着二十四位身穿白衣的长老。(启示录4:4)
他们站在宝座和羔羊面前,披着白袍;曾用羔羊的血洗袍子,把袍子洗洁白了。(启示录7:9, 13, 14)
有白袍赐给祭坛底下的各人。(启示录6:11)
祂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启示录19:14)
由于“天使或使者”表示神性真理,故在主坟墓中所看到的天使看似身穿“洁白、放光的衣服”(马太福音28:3;路加福音24:4)。主是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衣服”又表示真理,所以当主变像时:
脸面发光如日头,衣裳如光。(马太福音17:2)
衣服洁白放光。(路加福音9:29)
衣服放光,洁白如雪,地上没有一个能漂得那样白。(马可福音9:3)
论到亘古常在者,也就是主,经上说:
祂的衣服洁白如雪。(但以理书7:9)
另外,以下经文也是说主:
祂用没药、沉香、肉桂膏抹你所有的衣服。(诗篇45:8)
他在葡萄酒中洗了衣服,在血红葡萄汁中洗了袍褂。(创世记49:11)
这从以东来,衣服从波斯拉飘溅出、穿着华美的是谁呢?你的衣服为何有红色?你的衣服为何像踹酒榨的呢?胜利溅在我衣服上;我把我所有的衣裳都染污了。(以赛亚书63:1-3)
这也论及主。祂的“衣服”在此是指圣言的真理。
骑在马上的,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之道。(启示录19:13, 16)
由“衣服”的含义可以看出,主进耶路撒冷时,门徒为何将衣服搭在驴和驴驹上,百姓则将衣服铺在路上(马太福音21:7-9;马可福音11:7-8;路加福音19:35-36),也能看出兵丁将主的衣服分成四分(约翰福音19:23-24),以及他们分我的外衣,为我的里衣拈阄(诗篇22:18)分别是什么意思。
由“衣服”的含义也明显可知,为何当有人出言反对圣言的神性真理时,他们就撕裂衣服(以赛亚书37:1等);又为何他们洗自己的衣服,好叫自己得到洁净(出埃及记19:4;利未记11:25, 40; 14:8, 9;民数记19:11至末尾);为何由于干犯了神性真理,他们就脱去衣服,披上麻布(以赛亚书15:3; 22:12; 37:1, 2;耶利米书4:8; 6:26; 48:37; 49:3;耶利米哀歌2:10;以西结书27:31;阿摩司书8:10;约拿书3:5, 6, 8)。人若知道“衣服”于总体上和具体上各表何义,就能明白亚伦和他儿子的圣衣,包括以弗得、外袍、内袍、腰带、裤子、裹头巾,各表何义。由于“光”表神性真理,“衣服”也表神性真理,故经上说:
耶和华披上亮光,如披外袍。(诗篇1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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