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00.(4)具体的自我之爱和世界之爱。
(a)自我之爱在于只希望自己好,不希望别人好,除非为了自己,甚至不希望教会、国家、人类社会或同胞好。这爱还在于向他们行善,只是为了自己的名声、尊敬和荣耀;人若在向他人所行的良善中感知不到这些,就会在心里说:“这有什么意义呢?我为什么要这样做?这对我有什么好处?”然后就不再费心做事了。这清楚表明,处于自我之爱的人不爱教会、国家、社会、同胞,或任何真正的良善,只爱他自己和他所拥有的东西。
(b)当人在他的思维和行为中不关注邻舍,因而不关注公众,更不用说主了,只关注自己和自己人,因此做一切事都是为了自己和自己人,即便为了公众,那也只是为了表现,或即便为了邻舍,那也是为了给自己捞取一些好处时,他就处于自我之爱。
(c)之所以说为了自己和自己人,是因为爱自己的人也爱那些属于他的人,即自己人,尤其他的儿女和孙子孙女,以及总体上所有与他构成一体的人,他称他们为自己人。爱这些人就是爱他自己,因为他可以说在自己里面关注他们,并在他们里面关注自己。所有赞美他、尊敬他、向他献殷勤的人也包括在那些他称之为自己人的人当中。他的确用肉眼把其他所有人看作人,但用灵眼却把他们几乎看作幽灵或无名小卒。
(d)一个与自己相比鄙视邻舍,如果邻舍不向自己表示好感,不尊敬自己,不讨好自己,就视之为仇敌的人,就处于自我之爱。为了这些原因而恨恶并迫害邻舍的人更处于自我之爱;更何况那因此对邻舍充满报复,渴望毁灭他的人。这些人最终以残忍为快乐。
(e)通过与天堂之爱进行比较,可以清楚看到自我之爱的真正性质。天堂之爱在于为了功用而爱功用,或为了人为教会、国家、人类社会和同胞所行的良善而爱良善。但为了自己而爱他们的人,爱他们只是像爱他家里的仆人一样,因为仆人服侍他。由此可知,处于自我之爱的人希望教会、国家、社会和同胞为他服务,而不是他为他们服务;他把自己置于他们之上,把他们置于自己之下。
(f)此外,人越处于天堂之爱,即爱功用和良善,并在履行它们的过程中感到由衷的高兴,他就越被主引导,因为这就是主自己所处的爱,这爱来自祂。而另一方面,人越处于自我之爱,他越被自己引导,也越被他的自我引导;人的自我无非是邪恶,因为这是他的遗传之恶,遗传之恶在于爱自己胜过爱神,爱世界胜过爱天堂。
(g)此外,自我之爱还具有这种性质:缰绳越给它,也就是说,外在约束越被除去,如对法律及其惩罚的惧怕,对丧失名声、尊敬、利益、职位和生命的惧怕,它就越往前冲,直到它不仅渴望统治全世界,还渴望统治天堂,甚至统治神自己。它从来没有限度或尽头。这种欲望就潜伏在凡处于自我之爱的人里面,尽管它在世界面前可能并不明显,在世界上,它被刚才提到的约束和束缚阻止了。当这样的人遇到不可逾越的障碍时,他只是停下来保持安静,直等到这障碍被移除。因此,就连他自己都没有意识到,这种疯狂和无限的欲望就潜伏在他的爱中。然而,事实的确如此,谁都可以在统治者和国王身上看到这一点,他们没有这样的缰绳或制约、束缚和不可逾越的障碍,于是就往前冲,征服各个省和王国,并且只要成功,他们就渴望无限的权力和荣耀。这一点在那些将自己的统治扩展到天堂,将主的整个神性权柄都转给自己的人身上更明显;这些人不断地渴望更多,他们对权力的欲望是无法满足的。
(h)统治权有两种;一种来自对邻之爱,另一种来自自我之爱。这两种统治权是对立面。出于对邻之爱行使统治权的人渴望所有人的利益,只喜欢履行功用,从而为他人服务。为他人服务就是出于善意行善,并履行功用。这就是他的爱和心中的快乐。此外,他越晋升到很高的职位,就越高兴,不是因为职位高,而是因为他能在更大的范围和更大的规模上履行功用了。这就是天堂的统治权,或它的性质。而另一方面,出于自我之爱行使统治权的人只渴望自己和自己人的利益。他所履行的功用是为了他自己的名誉和荣耀,对他来说,名誉和荣耀是唯一的功用。他为他人服务的目的是,他自己可以被服侍、被尊敬,可以掌权。他追求高位不是为了他可以行善,而是为了他可以获得显赫和荣耀,并拥有它们所带给他的内心的快乐
(i)世上的生活结束后,对统治的爱仍留在每个人身上;但那些出于对邻之爱行使统治权的人在天堂也被赋予统治权。那时,不是他们在统治,而是他们所爱的功用和良善在统治;当功用和良善统治时,就是主在统治。然而,那些在世上出于自我之爱行使统治权的人,在结束世上的生活后,就会被赶下台,并沦为奴隶。由此明显可知,哪些人处于自我之爱。至于他们表面上看起来是什么样,是傲慢还是谦卑,则无关紧要,因为这些品质住在内在人中,或说属于内在人,并且大多数人都把内在人隐藏起来,而外在人则被训练,以假装爱公众、爱邻舍,从而伪装其真实性质的对立面。他们这样做是为了自我;因为他们知道,爱公众和邻舍会深深打动或影响所有人,并增加人们对他们的尊敬。对公众和邻舍的爱之所以如此深深打动人们,是因为天堂流入它。
(j)在那些处于自我之爱的人身上盛行的邪恶,一般来说是对他人的蔑视,嫉妒,对那些不支持他们的人的敌意和由此产生的实际敌对行为,各种仇恨,报复,狡诈,欺骗,无情和残忍。这些邪恶在哪里盛行,哪里就有对神、对神性事物,即教会的真理和良善的蔑视。即便他们尊重这些事物,那也只是用嘴巴,而不是用心。由于这些邪恶来自自我之爱,所以类似的虚假也来自它;因为虚假来自邪恶。
(k)世界之爱在于渴望不择手段地占有别人的财富,把心放在财富上,允许世界拖累一个人,使他分心,引导他远离属灵之爱,即对邻之爱,从而远离天堂。那些渴望通过各种手段将别人的财产据为己有的人,尤其那些想通过诡计和欺骗如此行,毫不关心邻舍利益的人,就处于世界之爱。那些处于这种爱的人垂涎或贪恋别人的财产,并且只要他们不害怕法律,因财富或利益而不害怕丧失名声,他们就会占有别人的财产,甚至掠夺。
(l)然而,世界之爱不像自我之爱那样与天堂之爱对立,因为它里面隐藏的邪恶没有那么大。
(m)世界之爱具有多种形式。它可能是一种为了地位或晋升到更高的职位而对财富的爱;也可能是一种为了获得或增加财富而对荣誉和地位或高位的爱;还可能是一种为了获得世俗的快乐而对财富的爱;又可能是一种仅仅为了财富本身而对财富的爱,这是守财奴的爱;等等。追求财富的目的被称为财富的功用;爱从目的或功用中获得自己的品质;因为做任何事的目的是怎样的,爱就是怎样的,或说爱的性质取决于它所指向的目的;其它一切都作为手段而为它服务。
(n)总之,自我之爱和世界之爱与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是直接对立的。因此,自我之爱和世界之爱,如前面所描述的,是地狱之爱;它们的确在地狱掌权作王,也构成人里面的地狱。但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是天堂之爱;它们在天堂掌权作王,也构成人里面的天堂。
41.(4)爱和智慧在神里面合一。在教会中,凡有智慧的人都知道,一切爱与仁爱之良善,以及一切智慧与信仰之真理都来自神。事实上,一旦人类理性意识到爱和智慧源于灵界太阳,耶和华神就在这太阳中间,换言之,一旦它意识到爱和智慧通过围绕耶和华神的太阳来自耶和华神,它就能看到这是真的;因为从这太阳发出的热本质上是爱,从它发出的光本质上是智慧。由此很清楚地看出,爱和智慧在其起源上为一,因而在神里面为一,神是这太阳的起源。这一点可通过自然界的太阳来说明,自然界的太阳是纯粹的火,热从它的火发出,光从这火的发光发出,或说热从它燃烧的属性发出,光从它的光辉发出;因此,这两者在其起源上为一。
然而,这些在发出时是分离的,这一点从它们的主体明显看出来,其中一些主体接收热更多一些,一些主体接收光更多一些。对人来说,尤其如此;在人里面,生命之光,即聪明,和生命之热,即爱,是分离的。这种分离之所以存在,是因为人必须被改造和重生,而这是不可能的,除非生命之光,即聪明,教导他当意愿什么,当爱什么。然而,重要的是要知道,神不断作工,在人里面把爱和智慧结合起来;而人若不仰望神并信祂,就会不断作工把它们分离。因此,这两者,即爱或仁爱之良善和智慧或信仰之真理,越在人里面被结合起来,他就越成为神的形像,朝天使们所在的天堂被提升,并进入天堂。另一方面,这两者越被人分离,他就越成为路西弗和龙的形像,从天上被扔到地上,最后被扔到地下面的地狱中。当这两者结合时,人的状态就会变得像春天里的一棵树,当热和光等量结合时,这棵树就会由此发芽、开花、结果;而另一方面,当这两者分离时,人的状态就会变得像冬天里的一棵树,当热从光中退出时,这棵树就会由此枝叶凋零,脱去绿意,变得光秃秃的。
当属灵之热,即爱,和属灵之光,即智慧,分离时,换言之,当仁爱和信仰分离时,人就会变得像滋生虫子的酸败或腐烂的土壤;即便长出植被,叶子也会布满虫子,并被吃光。因为邪恶之爱的诱惑本身是欲望,它们会突然爆发,而理解力非但不抑制和约束它们,反而热爱、纵容和滋养它们。总之,将爱和智慧,或仁爱和信仰分离(而神不断努力将这两样事物结合起来),就像夺去脸上的红润,换上死一般的苍白,或像除去红润中的白皙,使得脸就像燃烧的火把或烧红的烙铁。这也像解除两个人之间的婚姻纽带,从而使妻子成为妓女,使丈夫成为奸夫,因为爱或仁爱就像丈夫,智慧或信仰就像妻子;当这两者分离时,属灵的淫乱和通奸,即对真理的歪曲和对良善的玷污,就会随之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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