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00.(4)具体的自我之爱和世界之爱。
(a)自我之爱在于只希望自己好,不希望别人好,除非为了自己,甚至不希望教会、国家、人类社会或同胞好。这爱还在于向他们行善,只是为了自己的名声、尊敬和荣耀;人若在向他人所行的良善中感知不到这些,就会在心里说:“这有什么意义呢?我为什么要这样做?这对我有什么好处?”然后就不再费心做事了。这清楚表明,处于自我之爱的人不爱教会、国家、社会、同胞,或任何真正的良善,只爱他自己和他所拥有的东西。
(b)当人在他的思维和行为中不关注邻舍,因而不关注公众,更不用说主了,只关注自己和自己人,因此做一切事都是为了自己和自己人,即便为了公众,那也只是为了表现,或即便为了邻舍,那也是为了给自己捞取一些好处时,他就处于自我之爱。
(c)之所以说为了自己和自己人,是因为爱自己的人也爱那些属于他的人,即自己人,尤其他的儿女和孙子孙女,以及总体上所有与他构成一体的人,他称他们为自己人。爱这些人就是爱他自己,因为他可以说在自己里面关注他们,并在他们里面关注自己。所有赞美他、尊敬他、向他献殷勤的人也包括在那些他称之为自己人的人当中。他的确用肉眼把其他所有人看作人,但用灵眼却把他们几乎看作幽灵或无名小卒。
(d)一个与自己相比鄙视邻舍,如果邻舍不向自己表示好感,不尊敬自己,不讨好自己,就视之为仇敌的人,就处于自我之爱。为了这些原因而恨恶并迫害邻舍的人更处于自我之爱;更何况那因此对邻舍充满报复,渴望毁灭他的人。这些人最终以残忍为快乐。
(e)通过与天堂之爱进行比较,可以清楚看到自我之爱的真正性质。天堂之爱在于为了功用而爱功用,或为了人为教会、国家、人类社会和同胞所行的良善而爱良善。但为了自己而爱他们的人,爱他们只是像爱他家里的仆人一样,因为仆人服侍他。由此可知,处于自我之爱的人希望教会、国家、社会和同胞为他服务,而不是他为他们服务;他把自己置于他们之上,把他们置于自己之下。
(f)此外,人越处于天堂之爱,即爱功用和良善,并在履行它们的过程中感到由衷的高兴,他就越被主引导,因为这就是主自己所处的爱,这爱来自祂。而另一方面,人越处于自我之爱,他越被自己引导,也越被他的自我引导;人的自我无非是邪恶,因为这是他的遗传之恶,遗传之恶在于爱自己胜过爱神,爱世界胜过爱天堂。
(g)此外,自我之爱还具有这种性质:缰绳越给它,也就是说,外在约束越被除去,如对法律及其惩罚的惧怕,对丧失名声、尊敬、利益、职位和生命的惧怕,它就越往前冲,直到它不仅渴望统治全世界,还渴望统治天堂,甚至统治神自己。它从来没有限度或尽头。这种欲望就潜伏在凡处于自我之爱的人里面,尽管它在世界面前可能并不明显,在世界上,它被刚才提到的约束和束缚阻止了。当这样的人遇到不可逾越的障碍时,他只是停下来保持安静,直等到这障碍被移除。因此,就连他自己都没有意识到,这种疯狂和无限的欲望就潜伏在他的爱中。然而,事实的确如此,谁都可以在统治者和国王身上看到这一点,他们没有这样的缰绳或制约、束缚和不可逾越的障碍,于是就往前冲,征服各个省和王国,并且只要成功,他们就渴望无限的权力和荣耀。这一点在那些将自己的统治扩展到天堂,将主的整个神性权柄都转给自己的人身上更明显;这些人不断地渴望更多,他们对权力的欲望是无法满足的。
(h)统治权有两种;一种来自对邻之爱,另一种来自自我之爱。这两种统治权是对立面。出于对邻之爱行使统治权的人渴望所有人的利益,只喜欢履行功用,从而为他人服务。为他人服务就是出于善意行善,并履行功用。这就是他的爱和心中的快乐。此外,他越晋升到很高的职位,就越高兴,不是因为职位高,而是因为他能在更大的范围和更大的规模上履行功用了。这就是天堂的统治权,或它的性质。而另一方面,出于自我之爱行使统治权的人只渴望自己和自己人的利益。他所履行的功用是为了他自己的名誉和荣耀,对他来说,名誉和荣耀是唯一的功用。他为他人服务的目的是,他自己可以被服侍、被尊敬,可以掌权。他追求高位不是为了他可以行善,而是为了他可以获得显赫和荣耀,并拥有它们所带给他的内心的快乐
(i)世上的生活结束后,对统治的爱仍留在每个人身上;但那些出于对邻之爱行使统治权的人在天堂也被赋予统治权。那时,不是他们在统治,而是他们所爱的功用和良善在统治;当功用和良善统治时,就是主在统治。然而,那些在世上出于自我之爱行使统治权的人,在结束世上的生活后,就会被赶下台,并沦为奴隶。由此明显可知,哪些人处于自我之爱。至于他们表面上看起来是什么样,是傲慢还是谦卑,则无关紧要,因为这些品质住在内在人中,或说属于内在人,并且大多数人都把内在人隐藏起来,而外在人则被训练,以假装爱公众、爱邻舍,从而伪装其真实性质的对立面。他们这样做是为了自我;因为他们知道,爱公众和邻舍会深深打动或影响所有人,并增加人们对他们的尊敬。对公众和邻舍的爱之所以如此深深打动人们,是因为天堂流入它。
(j)在那些处于自我之爱的人身上盛行的邪恶,一般来说是对他人的蔑视,嫉妒,对那些不支持他们的人的敌意和由此产生的实际敌对行为,各种仇恨,报复,狡诈,欺骗,无情和残忍。这些邪恶在哪里盛行,哪里就有对神、对神性事物,即教会的真理和良善的蔑视。即便他们尊重这些事物,那也只是用嘴巴,而不是用心。由于这些邪恶来自自我之爱,所以类似的虚假也来自它;因为虚假来自邪恶。
(k)世界之爱在于渴望不择手段地占有别人的财富,把心放在财富上,允许世界拖累一个人,使他分心,引导他远离属灵之爱,即对邻之爱,从而远离天堂。那些渴望通过各种手段将别人的财产据为己有的人,尤其那些想通过诡计和欺骗如此行,毫不关心邻舍利益的人,就处于世界之爱。那些处于这种爱的人垂涎或贪恋别人的财产,并且只要他们不害怕法律,因财富或利益而不害怕丧失名声,他们就会占有别人的财产,甚至掠夺。
(l)然而,世界之爱不像自我之爱那样与天堂之爱对立,因为它里面隐藏的邪恶没有那么大。
(m)世界之爱具有多种形式。它可能是一种为了地位或晋升到更高的职位而对财富的爱;也可能是一种为了获得或增加财富而对荣誉和地位或高位的爱;还可能是一种为了获得世俗的快乐而对财富的爱;又可能是一种仅仅为了财富本身而对财富的爱,这是守财奴的爱;等等。追求财富的目的被称为财富的功用;爱从目的或功用中获得自己的品质;因为做任何事的目的是怎样的,爱就是怎样的,或说爱的性质取决于它所指向的目的;其它一切都作为手段而为它服务。
(n)总之,自我之爱和世界之爱与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是直接对立的。因此,自我之爱和世界之爱,如前面所描述的,是地狱之爱;它们的确在地狱掌权作王,也构成人里面的地狱。但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是天堂之爱;它们在天堂掌权作王,也构成人里面的天堂。
121.(3)这样,主不仅救赎了世人,也救赎了天使。这一点从前一节所说的可推知,即:没有主的救赎,天使们不能继续存在,或说继续处于完好的状态。除了已经提到的原因外,还可以补充两个原因:(1)在主第一次降临时,地狱已经增长到充满位于天堂与地狱之间的整个灵人界的程度,从而不仅扰乱了最低层天堂,还攻击中间天堂,他们以上千种方式侵扰它;若没有主的维持和保护,中间天堂早就毁灭了。在示拿地所建的塔顶通天的塔就是指地狱的这种暴动或攻击。但其建造者的这种企图因语言的变乱而被挫败;这些建造者被驱散了,这城被称为巴别(创世记11:1-9)。出版于伦敦的《属天的奥秘》一书解释了塔和语言变乱在那里表示什么。
地狱增长到这种程度,是因为当主降世时,全地都因偶像崇拜和巫术而完全疏远了神;存在于以色列人中间,后来存在于犹太人中间的教会因歪曲和玷污圣言而彻底毁灭。所有这些人,无论犹太人还是外邦人,死后都涌入了灵人界,在那里,他们的人数最终如此增长,甚至成倍增加,以至于只有靠神亲自降临,只有靠祂神性臂膀的力量,他们才能被赶出去。1758年于伦敦出版的《最后的审判》这本小著描述了这项任务是如何完成的。它是由在世时的主完成的。如今,主又做了类似的事,因为如前所述,这是祂第二次降临的时候,整个启示录,马太福音(24:3, 30),马可福音(13:26),路加福音(21:27),使徒行传(1:11),以及别的地方都预言了祂的第二次降临。不同之处在于,在主第一次降临时,地狱是因偶像崇拜者、巫师和歪曲圣言的人而大大增长的;而在祂第二次降临时,地狱是因所谓的基督徒而增长的,无论那些充满自然主义的基督徒,还是那些通过确认他们关于来自永恒的三个神性位格,主的受难构成救赎本身的虚构信仰而歪曲圣言的基督徒;因为启示录(12和13章)中的“龙和他的两只兽”就是指这些人。
(2)主也救赎天使的第二个原因是,主不仅使每个人,还使每位天使躲避邪恶,并将其保持在良善中;因为没有人,无论天使还是人,凭自己处于良善,而是一切良善都来自主。因此,当天使在灵人界的脚凳被抽走时,他们就变得像一个人坐在宝座上,而宝座的支撑或底座却被移除了。在神眼里,天使并不纯洁,这一点从圣言的预言部分和约伯记,以及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即:没有一位天使以前不是一个人。这证实了本书开头以普遍和具体形式对新天堂和新教会信仰的阐述,即:“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除,祂通过与地狱争战并战胜它而移除了它,由此征服它,并使它服从祂自己。”此外,“耶和华神降临并取得人身,是为了使天堂里的一切和教会里的一切都恢复秩序;因为那时,魔鬼的势力,即地狱的势力,已经战胜了天堂的势力,而在地上,邪恶的势力战胜了良善的势力;因此,人类面临着迫在眉睫的毁灭威胁,或说一场彻底诅咒的威胁就站在门口。耶和华神通过祂的人身移除了这场迫在眉睫的毁灭或诅咒,从而救赎了天使和人类。由此清楚可知,除非主降临,否则没有人能得救。今天也是如此;因此,除非主再次降世,否则没有人能得救”(参看TCR 2—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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