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400

400.㈣具体的自我

400.㈣具体的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
⑴爱自己就是只愿自己好,而不愿别人好,除非为了自己,也不愿教会、国家、社区或同胞好。爱自己还包括向它们行善只是为了自己的名声、崇敬和荣耀。若在善行中看不到这些好处,他心里会说:“做这种事干什么?我为何要这样做?我能从中得到什么好处?”于是他就不再行这些善事了。由此可知,人若处于自我之爱,就不会爱教会、国家或社区,也不爱他的同胞,以及系真善之事,而只爱他自己或属他自己的东西。
⑵若人的思维和行为不关注邻人,因而不关注公众,更不用说关注主,而只关注自己和自己人,因此他做一切事都是为他自己或自己人,那么这人便处于自我之爱。即便他为公众做了点什么,那也只是为了做秀;若为邻人做了什么,那是为了赢得其好感。
⑶之所以说为了他自己或自己人,是因为凡爱自己的人也会爱属他自己的人。具体地说,这些人就是他的儿孙;一般来说,是与他行如一体的所有人,他称其为自己人。爱这些人也就是爱他自己,因为他仿佛在自己里面看待他们,并在他们里面看到自己。他口中的自己人还包括称赞、崇敬和尊重他的所有人。至于其他人,他以肉眼观之视为人,以灵眼观之,则视之与幽灵无异。
⑷与自己相比,人若看不起邻人,并且如果邻人不站在他这边、不敬畏和尊敬他,他就视之为敌,这人便处于自我之爱。若基于上述原因而仇恨并迫害邻人,就更是处于自我之爱;若因此怒火中烧、伺机报复,并渴望毁灭他,那这人在自我之爱中就陷得更深了。这种人最终喜欢残忍。
⑸对照天堂之爱可说明自我之爱的性质。天堂之爱就是为了服务而热爱服务,或为了人为教会、国家、社区和同胞所行之善而热爱良善。另一方面,凡为了自己而爱它们的人,只是象爱自己家里的仆人那样爱它们,因为它们对他有用。由此可知,凡处于自我之爱的人,都希望教会、国家、社区和同胞为他服务,而不是他为它们服务;他将自己置于它们之上、将它们置于自己之下。
⑹此外,人越拥有天堂之爱,就是热爱服务和善行,并且当如此行时,发自内心高兴,他就越被主引领,因为这就是主的爱,这爱出自祂。另一方面,人越爱自己,越自己引领自己,就越被自我(自我中心)所牵引。人的自我全然是恶,因为这是其遗传的邪恶,这恶就是爱己胜过神,爱尘世胜过天堂。
⑺自我之爱的另一个特征是:越放松约束,即越解除外在的束缚,如对法律及其惩罚的畏惧,对丧失名声、崇敬、利益、职位和生命的畏惧,这爱就越不顾一切地向前冲,直到不仅想统治全世界,甚至想统治天堂,事实上,还想凌驾于神之上,没有尽头或限度。这种欲望就潜藏在处于自我之爱中的每个人里面,即便它没有显明在全世界面前,因为上述约束和束缚拦住了他;具有这种秉性的人面临拦阻时,会就地等待,直等到前行的可能性再次出现。这就解释了,为何处于这种爱的人意识不到他里面居然隐藏着如此疯狂和无节制的欲望。不过,人人都能从独裁者和国王身上清楚看到这一事实。这种人不会遇到这类约束、束缚和不可能。他们急于征服各省各国,并且只要能成功,就会渴望无限的权力和荣耀。这种情形在那些将疆域扩张到天堂,并将主的整个神性权力转给自己之人身上尤其明显。这些人不停地想要更多。
⑻权力分为两种,一种基于对邻之爱,另一种则基于自我之爱。这两种权力是对立的。人若因爱邻而行使权力,就会想要所有人都好,并且只喜欢发挥作用或服务他人。服务他人就是因希望别人好而对他人行善,并发挥作用。这就是他的爱,也是他内心的快乐。而且,他的地位晋升得越高,他就越开心,不过不是因着他的地位,而是因着他能在更大范围和更高程度上所发挥的作用。这就是天堂的权力。另一方面,人因爱自己而行使权力,就不想任何人好,只想自己和自己人好。他履行服务是为了他自己的崇敬和荣耀,因为只有这些才是他所认可的用处。服务他人只是为了他能被服务、崇敬并获得权力。他寻求高位不是为了能行善,而是为了能保持领袖地位,倍受尊敬,从而实现内心的满足。
⑼结束尘世生活后,对权力的热爱仍存留在每个人身上;但那些出于爱邻行使权力的人在天堂同样会拥有赋予他们的权力,不过,那时行使权力的不是他们,而是他们所热爱的服务和良善。当服务和善行行使权力时,就是主在行使权力。然而,那些在世时出于自我之爱行使权力的人,在结束自己的尘世生活后,则会被罢免,并沦为奴隶。
这些就是借以识别那些处于自我之爱之人的迹象。无论傲慢还是谦卑,他们表面看上去没什么区别。因为这类事物居于内在人,并且绝大多数人会隐藏内在,训练外在假装爱大众和邻人,其实他真实的感觉是相反的。他们这样做是为了他们自己,因为他们知道,爱大众和邻人会内在地感染所有人,他们会在某种程度上赢得尊重。这爱之所以如此感染人,是因为天堂流入它里面。
⑽邪恶可见于那些处于自我之爱的人身上,通常是对他人的蔑视、嫉妒、对待异己者的不友善、由此产生的敌意、各种仇恨、报复行为、欺骗、狡诈、冷酷和残忍。哪里盛行这类邪恶,哪里就有对神、对神性事物,即教会的真理与良善的藐视。即便他们尊敬这些事物,也只是挂在嘴上,而非发自内心。由于这类邪恶出于自我之爱,故必然伴随类似的虚假,因为虚假来自邪恶。
⑾然而,尘世之爱则是渴望不择手段地占有他人财富,心系财富,并放任尘世将其从属灵之爱那里撤回并引离,而属灵之爱则是对邻之爱,即来自天堂。那些渴望不择手段占有他人财物之人,尤其那些想通过诡计和欺骗这样做的人,就处于尘世之爱,他们毫不关心邻人的利益。那些处于这种爱的人觊觎别人的财物,并且只要不害怕法律,或不会因追求利益而名声扫地,他们就会占有他人财物,甚至掠夺之。
⑿不过,尘世之爱不像自我之爱那样与天堂之爱截然对立,因为它里面隐藏的邪恶没有这么大。
⒀尘世之爱具有多种形式。有一种对财富的爱是晋升荣誉的手段;还有一种对名誉和尊严的爱是获取财富的手段;为了各种提供世俗快乐的功用而热爱财富;只是为了财富(就是那种守财奴式的爱)而对财富之爱等等。追求这类财富的目的被称为用;正是目的或用赋予爱以品质,因为爱的品质是由它所渴望的目的决定的,其它一切只是它的手段。
⒁总之,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与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完全对立。如前所述,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因此是地狱之爱;它们在地狱居于主导地位,也使地狱存在于人们里面。然而,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是天堂之爱;它们在天堂居于主导地位,也使天堂存在于人里面。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51

SS51.⑴没有教义

SS51.⑴没有教义,就无法理解圣言。这是因为字义上的圣言完全由对应构成,以便属灵和属天事物可以同时或一起在字义里面,每个字都能成为它们的容器和支撑。这就是为何在有些地方,字义上的真理不是裸露的,而是被包裹,这时被称为真理的表象。许多真理也适合那些不将自己的思维提升到诸如眼睛所看到的那类事物之上的普通人来理解。也有一些经文看似矛盾,尽管当在自己的光中被观之时,圣言没有任何矛盾。此外,先知书的一些经文收集了一些人名和地名;从文字上看,这些名字对我们来说毫无意义,如前面(15节)所引用的那些经文中的名字。这就是圣言字义的性质,所以显而易见,没有教义,就无法理解圣言。

可举例说明这一点。经上说,耶和华后悔(出埃及记32:12, 14; 约拿书3:9; 4:2);又说耶和华不后悔(民数记23:19; 撒母耳记上15:29)。没有教义,这些经文无法协调一致。经上说,耶和华在子孙身上,直到三四代,察罚父亲的罪孽(民数记14:18);又说,不可因子杀父,也不可因父杀子,凡被杀的,都为本身的罪(申命记24:16)。通过教义来解释,这些经文并无冲突,而是和谐一致。

耶稣说:

你们祈求,就给你们;寻找,就寻见;叩门,就给你们开门;因为凡祈求的,就得着;寻找的,就寻见;叩门的,就给他开门。(马太福音7:7—8; 21:21—22)

没有教义,人们可能以为人人都能得着他所求的东西;但从教义得出的信仰是:凡一个人不是从自己,而是从主所求的东西,都会被赐给;事实上,这也是主所说的:

你们若住在我里面,我的话也住在你们里面,凡你们所愿意的,祈求,就给你们成就。(约翰福音15:7)

主说:

贫穷的有福了,因为神的国是他们的。(路加福音6:20)

没有教义,人们可能以为天堂属于穷人,不属于富人。然而,教义教导我们,这指的是灵里贫穷的人;因为主说:

灵里贫穷的人有福了,因为天国是他们的。(马太福音5:3)

主说:

你们不要论断人,免得你们被论断;因为你们怎样论断人,也必怎样被论断。(马太福音7:1—2; 路加福音6:37)

没有教义,这句话可能被引用来证实这个观点:人们不可以说一个邪恶的行为是邪恶,或论断一个恶人是邪恶。然而,教义告诉我们,公正、公平地论断是可以的;因为主说:

总要按公平断定是非。(约翰福音7:24)

耶稣说:

你们不要受老师的称呼,因为只有一位是你们的老师,就是基督。也不要称呼地上的人为父,因为只有一位是你们的父,就是在天上的父。也不要受大师的称呼,因为只有一位是你们的大师,就是基督。(马太福音23:8—10)

没有教义,这段经文的意思似乎是说,不可以称呼任何人为老师、父亲和大师。然而,从教义可知,如此行在属世意义上是可以的,但在属灵意义上是不可以的。

耶稣对祂的门徒说:

人子坐在祂荣耀的宝座上,你们也要坐在十二个宝座上,审判以色列十二个支派。(马太福音19:28)

这些话可能使我们以为,主的门徒要施行审判;然而,恰恰相反,他们不能审判任何人。因此,教义必揭开这个秘密,因为它会解释,唯独全知并知晓所有人内心的主将要审判,并能够审判;祂的十二个门徒表示通过圣言从主所拥有的一切真理和良善方面的教会;从这个教义可以得出结论:这些真理将照着主在约翰福音(3:17–18; 12:47–48)中所说的话来审判每个人。

没有教义的帮助,人若阅读圣言,就不会看到先知书中论到犹太民族和耶路撒冷的那些话的连贯性,即:教会将与这个民族同住,它的座位将永远在这城里面。如下列经文所说的:

耶和华必眷顾自己的羊群,就是犹大家,将他们变成荣耀的战马;房角石必从犹大而出,帐棚的钉子必从犹大而出,争战的弓也必从犹大而出。(撒迦利亚书10:3–4, 6–7)

看哪,我要来,我要住在你中间。耶和华必使犹大成为祂的产业,必再拣选耶路撒冷。(撒迦利亚书2:10, 12)

到那日,大山要滴新甜酒,小山要流奶子;犹大必存到永远,耶路撒冷必存到代代。(约珥书3:18–20)

看哪,日子将到,我要把人的种播种在以色列家和犹大家,我要与以色列家和犹大家立新约;所立的约乃是这样,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里面,写在他们心上,我要作他们的神,他们要作我的子民。(耶利米书31:27, 31, 33)

在那日子,必有十个人从诸族的语言中出来,拉住一个犹大人的衣襟,说,我们要与你们同去,因为我们听见神与你们同在。(撒迦利亚书8:23)

还有其它类似性质的经文(如以赛亚书44:21, 24, 26; 49:22, 23; 65:9; 66:20, 22; 耶利米书3:18; 23:5; 50:19, 20; 那鸿书1:15; 玛拉基书3:4)。这些经文论述的主题是主的降临和那时将要发生的事。但在其它许多地方所说的话正好相反,我只从中引用以下经文:

我要向他们掩面,看他们的结局如何,他们本是极乖僻的一代,心中无忠信的儿子。我说,我必将他们扔到最远的角落,使人不再纪念他们,因为他们是毫无计谋,里面没有聪明的民族。他们的葡萄树是所多玛的葡萄树,蛾摩拉的田地出的;他们的葡萄是毒葡萄;全挂都是苦的。他们的酒是龙的毒液,是毒蛇的残忍毒液。这不都是贮藏在我这里,封锁在我府库中吗?复仇报应属于我。(申命记32:20–35)

这些话都是指着这个民族说的,别处也有类似的话(如以赛亚书3:1–2, 8; 5:3, 6; 申命记9:5–6; 马太福音12:39; 23:27—28; 约翰福音8:44; 以及耶利米书和以西结书的各处)。然而,从教义来看,这些看似矛盾的经文却是一致的,因为教义告诉我们,在圣言中,“以色列”和“犹大”不是指以色列和犹大,而是指两层意义上的教会:在一层意义上,教会是荒废的;在另一层意义上,教会要被主重新建立。圣言里面还有其它类似的话,从中明显看出,没有教义,就无法理解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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