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40

40.我们在约翰福音

40.我们在约翰福音中还读到:
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就赐给祂儿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 约翰福音5:26)
这句经文的意思是,永恒存在的神性本身怎样在自己有生命,祂在时间中所取的人身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在自己所有的这生命就是使天使和人类存活的独一无二的真生命。人的理性通过思考尘世太阳所放射的光,是能理解这一点的。这光不能被造,但接受光的形式是被造的。例如,眼睛是接受这光的形式,而从这太阳所放射的光则能使眼睛看见。生命也一样,如前所述,这生命就是灵界太阳所放射的光;这光不能被造,但它持续流入,点亮人的理解力,并赋予其生命。故可知,由于生命、光和智慧是一,所以智慧也无法被造。信、真理、爱、仁和善也不能被造,而接受这些的形式是被造的。这些形式就是人类和天使的心智。
因此,每个人都要特别小心,不要确信他靠自己而活,或靠自己而有智慧、信仰、爱、对真理的觉察,或意愿和行善。人越是确信这些观点,其心智就越从天上滑落到地上,从属灵变得属世、感官和肉体化。因为他关闭了其心智的高层区域,从而使得他在关乎神、天堂和教会的一切事上变得盲目。这时,他所思想、推理和言说的一切纯粹是愚蠢,因为他处在黑暗中。而与此同时,他却变得自信满满,以为这一切都是智慧的产物。因为当生命的真光所在的心智高层区域被关闭时,在它们之下的心智区域就被打开,这些区域只允许尘世之光进入。这光若与高层区域的光分离,就成了幻光。在这幻光中,虚假看似真理,真理看似虚假;出于虚假的推理看似智慧,出于真理的推理看似疯狂。然后,人自以为具有老鹰一样的敏锐视觉,尽管他看不到任何智慧,就象蝙蝠在白天看不到任何东西一样。

诠释启示录 #68

68.“祂的眼睛如同

68.“祂的眼睛如同火焰”表示出于神性之爱的圣治。这从“眼睛”和“火焰”的含义清楚可知:“眼睛”是指理解力(参看AE37节),论及主时是指同在,因而是指圣治(参看《属天的奥秘》,3869, 10569节),对此,下文会详述;“火焰”在论及主时,是指神性之爱。“火焰”之所以表示神性之爱,是因为主在天堂显为一轮太阳,从祂发出的神性如同光,在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如同火光,在中间层或第二层天堂如同明亮的白光。那如此显现的,正是神性之爱本身。因此,在圣言中,“火”和“火焰”表示爱,这一点从《属天的奥秘》一书中的说明清楚看出来,即:在圣言中,“火”表示各层意义上的爱(AC 934, 4906, 5215节)。神圣的天堂之火是神性之爱和属于这爱的一切情感(AC 934, 6314, 6832节)。热有两个来源,一个是世界的太阳,地上的一切事物都凭该太阳而生长;另一个是天堂的太阳,也就是主,天使和世人都从该太阳获得其生命的一切(AC 3338, 5215, 7324节)。爱是生命之火,生命本身实际上由此而来(AC 4906, 5071, 6032, 6314节)。火焰是源于至内层天堂的良善的真理,光是源于中间层天堂的良善的真理(AC 3222, 6832节);原因在于,光在至内层天堂显为火焰,在中间层天堂显得亮白(AC 9570节;以及《天堂与地狱》,116–140节)。当论及主时,“眼睛”表示圣治,是因为当论及人时,它们表示理解力;神性理解力因是无限的,故是圣治。在以赛亚书,耶和华的“眼或眼目、眼睛”并不表示别的:

耶和华啊,求你侧耳而听;耶和华啊,求你睁眼而看。(以赛亚书37:17)

耶利米书:

我必注目好待他们,领他们归回他们的地,我也要建立他们。(耶利米书24:6)

诗篇:

看哪,耶和华的眼目在那敬畏祂的人身上。(诗篇33:18)

又:

耶和华在祂的圣殿里,祂的眼睛观看,祂的眼皮察验人子。(诗篇11:4)

以及其它地方。至于什么是圣治,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67–27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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