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0.我们在约翰福音中还读到:
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就赐给祂儿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 约翰福音5:26)
这句经文的意思是,永恒存在的神性本身怎样在自己有生命,祂在时间中所取的人身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在自己所有的这生命就是使天使和人类存活的独一无二的真生命。人的理性通过思考尘世太阳所放射的光,是能理解这一点的。这光不能被造,但接受光的形式是被造的。例如,眼睛是接受这光的形式,而从这太阳所放射的光则能使眼睛看见。生命也一样,如前所述,这生命就是灵界太阳所放射的光;这光不能被造,但它持续流入,点亮人的理解力,并赋予其生命。故可知,由于生命、光和智慧是一,所以智慧也无法被造。信、真理、爱、仁和善也不能被造,而接受这些的形式是被造的。这些形式就是人类和天使的心智。
因此,每个人都要特别小心,不要确信他靠自己而活,或靠自己而有智慧、信仰、爱、对真理的觉察,或意愿和行善。人越是确信这些观点,其心智就越从天上滑落到地上,从属灵变得属世、感官和肉体化。因为他关闭了其心智的高层区域,从而使得他在关乎神、天堂和教会的一切事上变得盲目。这时,他所思想、推理和言说的一切纯粹是愚蠢,因为他处在黑暗中。而与此同时,他却变得自信满满,以为这一切都是智慧的产物。因为当生命的真光所在的心智高层区域被关闭时,在它们之下的心智区域就被打开,这些区域只允许尘世之光进入。这光若与高层区域的光分离,就成了幻光。在这幻光中,虚假看似真理,真理看似虚假;出于虚假的推理看似智慧,出于真理的推理看似疯狂。然后,人自以为具有老鹰一样的敏锐视觉,尽管他看不到任何智慧,就象蝙蝠在白天看不到任何东西一样。
799.“因为你的客商曾是地上的大人物”表示在他们的圣统制中,品级较高的人就是这样;因为他们利用修会章程留给他们的各种特权或任意权利来作交易并获利。“大人物”是指在他们的圣统制中品级较高的人,他们被称为红衣主教、大主教和主教;他们被称为“客商”,是因为他们利用教会的圣物,就像利用货物一样来获利(AR 771, 783节);“大人物”在此表示那些利用修会章程留给自己的各种特权或任意权利来作交易并获利的人。为什么这么说,这从前文明显看出来,因为这是前文的一个结果。
在前文,经上说“弹竖琴者,作乐者,吹笛者,吹号者的声音,在巴比伦决不能再听见;各样手艺的匠人在那里决不能再遇见;石磨的响声在那里决不能再听见;灯光在那里决不能再照耀。新郎和新妇的声音,决不能再听见”,这些话表示在巴比伦,没有对属灵真理的任何情感,也没有对属灵真理的任何理解,因而没有属灵真理的思维,又没有对属灵真理的寻求和探究,没有对它的光照和感知,因而没有构成教会的良善和真理的结合(参看AR 792-794, 796, 797节)。他们之所以没有这些,是因为圣统制中品级较高的人也作交易并获利,从而为品级较低的人立了榜样。因此,这就是为何经上说:“你的客商曾是地上的大人物。”
或许有人会问:“可被称为交易的特权都有哪些?”它们不是他们的年收入和薪俸,而是那把钥匙的权柄所带来的豁免权;这些豁免权有:赦罪,即便是滔天大罪,由此免除世俗的惩罚;通过向教皇求情,获得在禁婚亲等或法律禁止的关系范围内缔结婚姻的权柄,并在非禁婚亲等或法律不禁止的关系范围内结束婚姻的权柄;允许这些人自己如此行,无需通过宽容来求情;授予其权力范围内的特权;按立圣职,坚振圣事;他们使用从修道院所获得的总体和具体的酬金;挪用来自其它源头、依法属于他人的收入;以及其它许多手段。这些,而不是他们的年收入,如果他们满足于它们的话,导致他们对属灵真理没有任何情感、思维、探究和感知,也没有真理和良善的结合,因为它们是不义玛门的所得或所追求的,不义之人不断贪恋属世的财富,厌恶属灵的财富,即来自圣言的神性真理。
由此明显可知,“你的客商曾是地上的大人物”表示他们的圣统制中品级较高的人就是这样,因为他们利用修会章程留给他们的各种特权或任意权利来作交易并获利。此处要进一步说一说“钥匙权柄”对罪行,甚至滔天罪行的豁免权,他们利用豁免权不仅使罪人免除了永恒的惩罚,甚至还免除了世俗的惩罚;即便没有释放他们,他们仍通过庇护进行保护。谁看不出,这不属于教会的权力范围或宗教裁判权,而是属于民间的权力范围?这是要把他们的统治权延伸到世俗的一切,破坏公共安全;而且,利用仍留给他们的这种权柄,他们拥有恢复他们早先对君王建立的一切法庭,从而对法官,甚至最高法官的专制统治的权力;他们若不害怕人们退出教会,也会这样做。这就是但以理书中这句话的意思:
从海中上来的第四个兽必想改变时期和公义。(但以理书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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