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4

4.自主的时代起,基

4.自主的时代起,基督教会经历了自婴儿到老年的各个阶段。其婴儿期是使徒时期,那时,使徒们走遍全世界传讲悔改和信主神救主。从使徒行传明显可知,这两点就是他们所传讲的主要内容:
(保罗)又向犹太人和希利尼人证明当向神悔改,信靠我们的主耶稣基督。(使徒行传20:21)
值得注意的事实是,就在几个月前(本书完成于1771年),主呼召祂那现为天使的十二个门徒,差遣他们往精灵界去,命他们在那里四处传讲新福音。因为时至今日,主通过他们所建立的教会已临近终结,几乎没有余民幸存。之所以成这个样子,是因为圣三一被割裂成三个位格,其中每一位都是神和主。
结果,一种精神错乱不仅席卷了整个神学领域,还席卷了奉主名的基督教会。之所以称为精神错乱,是因为它使人们的心智陷入狂乱状态,以致他们不知道究竟是一位神还是三位神。嘴上说一位,心里却想着三位。所以嘴上说的和心里想的发生冲突,冲突的后果是:他们认为根本没有神。如今盛行的自然主义唯源于此。若愿意,请你认真想一想,嘴上说一位,心里想三位,当这两种观念中途相遇时,彼此都无法消灭对方。所以,当人思想神时,只想到“神”这个空头衔,却没有认识祂的感觉。
由于对神的观念和有关祂的一切知识都已支离破碎,所以我认为要依次讨论神造物主、主救赎主、圣灵运作者,最后讨论圣三一,以便将支离破碎的东西重新整合起来。当人的理性通过圣言及它所赋予的启示确信存在一个圣三一,这圣三一就在主神救主耶稣基督里面,就象灵魂、肉体和它们所发出的活动形成人里面的三位一体那样时,这一切就成就了。因此,《亚他尼修信经》所说的这一条是真的:
在基督里面,神和人、或神性与人性,并非二,而是在一个人里面;如同理性灵魂和肉体是一个人,因而神和人是一位基督。

诠释启示录 #976

976.“你给他们血

976.“你给他们血喝”表示因此,他们处于邪恶之虚假。这从“喝血”的含义清楚可知,“喝血”是指吸收或接受虚假,因为“血”表示被歪曲的真理,“喝”表示吸收或接受。由于被歪曲的真理就是邪恶之虚假,所以此处“喝血”表示处于邪恶之虚假。被歪曲的真理就是邪恶之虚假,因为邪恶歪曲真理。他们处于邪恶之虚假在此被归因于主;因为经上说“你给他们血喝”,好像是主出于复仇这么做的,尽管主从不因人向祂所行的邪恶而报仇。这清楚表明,内义就隐藏在这些话里面,当字义,也就是表面真理的意义被脱去时,这内义就显现出来。当字义被脱去时,灵义就显现,也就是说,主没有给他们血喝,而是人给自己血喝;换句话说,人因他所处的邪恶而歪曲了圣言,因此,他处于邪恶之虚假。

(关于第五诫续)

为证实前面所说的,以法官为例:所有因热爱审判的职能是为了从判决中获利,而不是为了对自己国家的功用而将正义变成贪赃枉法的法官都是盗贼,他们的判决是盗窃。同样,如果他们根据友情和偏袒来审判,那么这些判决也是盗窃,因为友情和偏袒也是好处和利益。只要这些东西被视为目的,审判被视为达到目的的手段,那么他们所做的一切都是邪恶,就是圣言中的恶行,不行公平和公义,侵害穷人、穷乏人、孤儿、寡妇和无辜者权益的意思。事实上,即便他们行公义,却视利益为目的,他们的确做了善行,但就他们而言,这不是良善;因为公义,也就是神性,对他们来说是一种手段,这种利益是目的;被视为目的东西就是一切,或全部中的全部,而成为手段的东西什么都不是,除非它服务于目的。因此,死后,这些法官继续既爱公义,又爱不公义,作为盗贼被判下地狱。我根据我所看到的这样说。他们就是那些避免邪恶不是因为它们是罪,只是因为他们害怕世间法律的惩罚,害怕失去名声、荣誉和职位,由此失去利益的法官。

而那些避开邪恶是因为邪恶是罪,避开它们是因为它们违背神性律法,因而违背神的法官则不然。这些法官视公义为目的,将其作为神性来崇敬、珍视和热爱。可以说,他们在公义中看到神,因为一切公义,就像一切良善和真理一样,都来自神。他们总是将公义与公平,公平与公义联在一起,知道公义若要成为公义,就必属于公平,公平若要成为公平,就必属于公义,就像真理属于良善,良善属于真理一样。由于这些法官视公义为自己的目的,所以对他们来说,给予判决就是在做善行。然而,就他们而言,这些作为,也就是判决,照着他们的判决或多或少关注友情、偏袒或利益,也照着它们里面或多或少为了公众利益,也就是说,为了让公义可以在同胞当中掌权,让那些依法生活的人可以拥有安全而对公义的爱而或多或少是良善。这些法官在与他们的作为相一致的程度上而拥有永生;因为他们受审判,就像他们自己审判人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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