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4

4.自主的时代起,基

4.自主的时代起,基督教会经历了自婴儿到老年的各个阶段。其婴儿期是使徒时期,那时,使徒们走遍全世界传讲悔改和信主神救主。从使徒行传明显可知,这两点就是他们所传讲的主要内容:
(保罗)又向犹太人和希利尼人证明当向神悔改,信靠我们的主耶稣基督。(使徒行传20:21)
值得注意的事实是,就在几个月前(本书完成于1771年),主呼召祂那现为天使的十二个门徒,差遣他们往精灵界去,命他们在那里四处传讲新福音。因为时至今日,主通过他们所建立的教会已临近终结,几乎没有余民幸存。之所以成这个样子,是因为圣三一被割裂成三个位格,其中每一位都是神和主。
结果,一种精神错乱不仅席卷了整个神学领域,还席卷了奉主名的基督教会。之所以称为精神错乱,是因为它使人们的心智陷入狂乱状态,以致他们不知道究竟是一位神还是三位神。嘴上说一位,心里却想着三位。所以嘴上说的和心里想的发生冲突,冲突的后果是:他们认为根本没有神。如今盛行的自然主义唯源于此。若愿意,请你认真想一想,嘴上说一位,心里想三位,当这两种观念中途相遇时,彼此都无法消灭对方。所以,当人思想神时,只想到“神”这个空头衔,却没有认识祂的感觉。
由于对神的观念和有关祂的一切知识都已支离破碎,所以我认为要依次讨论神造物主、主救赎主、圣灵运作者,最后讨论圣三一,以便将支离破碎的东西重新整合起来。当人的理性通过圣言及它所赋予的启示确信存在一个圣三一,这圣三一就在主神救主耶稣基督里面,就象灵魂、肉体和它们所发出的活动形成人里面的三位一体那样时,这一切就成就了。因此,《亚他尼修信经》所说的这一条是真的:
在基督里面,神和人、或神性与人性,并非二,而是在一个人里面;如同理性灵魂和肉体是一个人,因而神和人是一位基督。

诠释启示录 #97

97.“在七个金灯台

97.“在七个金灯台中间行走的”表示对新天堂和新教会里的一切来说,生命来自祂。这从“行走”和“七个金灯台”的含义清楚可知:“行走”是指生活,当论及主时,是指生命本身(对此,下文会详述);“七个金灯台”是指新天堂和新教会里的一切(参看AE 62节)。由此清楚可知,主被看见“在灯台中间”,是因为“中间”表示至内层;“灯台”表示天堂和教会,“行走”表示生活;“在中间”当论及主时,表示在祂周围的一切。故由此代表天堂和教会里的信和爱的一切生命都来自祂(参看AE 84节)。“中间”表示一切流注所来自的至内层和中心(参看《属天的奥秘》,1074, 2940, 2973, 7777节)。主是共同中心,天堂里的一切方向和定位都来自祂(参看《天堂与地狱》,123–124节)。天使从中获得聪明和智慧的天堂之光,也就是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也从中间延伸或传播到周围的人(参看HH 43, 50, 189节)。“行走”表示生活,当论及主时,表示生命本身,这一点来自灵界的表象;在灵界,所有人都照着他们的生活行走,恶人只走在通往地狱的路上,而善人只走在通往天堂的路上;因此,仅从一切灵人所走的路就能知道他们。此外,那里的路是真实可见的;但恶人只看见通往地狱的路,善人只看见通往天堂的路;通过这种方式,每个人都被带到自己的社群。正因如此,“行走”表示生活。关于灵界的这些路和在其中的行走,可参看《天堂与地狱》(195, 479, 534, 590节),以及《最后的审判》(48节)中的说明。

在圣言中,“路(或道路、道)”表示真理或虚假,“行走(或行)”表示生活,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我在此只引用少数经文来证实。以赛亚书:

我们得罪了耶和华;他们不会行在祂的道上,也不听从祂的律法。(以赛亚书42:24)

申命记:

你们若遵守诫命,爱耶和华你们的神,行在祂一切的道路上。(申命记11:22)

又:

你若遵守这一切诫命,实行它们,爱耶和华你的神,终日行在祂的道上。(申命记19:9; 26:17)

利未记:

我要在他们中间立我的帐幕,我要在你们中间行走,我要作你们的神。(利未记26:11, 12)

申命记:

耶和华你的神在你营中间行走,所以你的营应当圣洁。(申命记23:14)

以赛亚书:

耶和华啊,求你记念我在你面前怎样行走在真理中。(以赛亚书38:3)

同一先知书:

他进入平安,行在正直中。(以赛亚书57:2)

玛拉基书:

他以平安和正直与我同行。(玛拉基书2:6)

诗篇:

你救护我的脚不跌倒,使我在生命的光中行在神面前。(诗篇56:13)

约翰福音:

耶稣说,我是世界的光;跟从我的,必不在黑暗里走,必要得着生命的光。(约翰福音8:12)

同一福音书:

光在你们中间还有不多的时候,你们应当趁着有光的时候行走,免得黑暗临到你们;那在黑暗里行走的,不知道往何处去。你们应当趁着有光,信从这光。(约翰福音12:35, 36)

马可福音:

法利赛人和文士问祂,你的门徒为什么不照长辈的传统行走呢?(马可福音7:5)

利未记:

你们若逆着我而行,不肯听从我的声音,我也要逆着你们而行。(利未记26:21, 23, 24, 27)

以赛亚书:

在黑暗中行走的百姓看见了大光;住在死荫之地的人有光照耀他们。(以赛亚书9:2)

弥迦书:

众民都奉己神的名而行,我们却要奉耶和华我们神的名而行。(弥迦书4:5)

以赛亚书:

你们中间谁敬畏耶和华?谁行在黑暗中,没有亮光?(以赛亚书50:10)

此外还有其它许多经文(如耶利米书26:4; 以西结书5:6; 20:13, 16; 撒迦利亚书10:12; 弥迦书4:5; 路加福音1:6)。从这些经文可以看出,“行走或行”在灵义上表示生活;它表示生活,故当论及主时,如在这段经文中,它表示生命本身,因为主就是生命本身,其他所有人都是来自祂的生命的接受者(参看AE 82, 8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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