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99

399.㈢总体上的爱

399.㈢总体上的爱
⑴人的生命其实就是他的爱,爱的性质决定了生命的性质,甚至决定了整个人的性质。事实上,正是主导爱构成这个人。主导爱有很多附属于它的其它爱,这些爱是它的衍生物。它们看上去并不相同,但其中每种爱都被包含在主导爱中,并与主导爱一起构成一个王国。主导爱可以说是它们的国王和头领;它主宰它们,并通过作为居间目的的它们关注和追求它自己的目的(这目的既是首先的,也是末后的),并且既直接也间接这样做。
⑵主导爱的特征在于它是最受喜爱的。人最爱之物不断出现在他的思维中,因为它就在其意愿中,并构成其生命的本质。例如,凡爱财富胜过一切者,无论是金钱抑或财产,心里会不断盘算如何获得财富;一旦获得,便体验到最强烈的快乐;而一旦失去,便体验到最强烈的悲伤,因为他心系于此。凡爱自己胜过一切者,心里时时刻刻装着自己,想着自己,谈论自己,为自己的利益行事,因为他的生活是自我的生活。
⑶人最爱之物就是他的目的;那就是他在一切事物中所关注之物。它在其意愿中,如同河中的暗流,甚至在他正做别的事时也会将他引离并带走,因为那是赋予他生命的东西。一个人在别的事上所寻求和发现的就是这种事物,它由此要么控制他,要么与他一起行动。
⑷人与其生命的主要特性一模一样。他由此与众不同;并且若他是善,其天堂据此形成,若他是恶,其地狱据此形成。这就是他的意愿、自我(自我中心)和本质,因为它是其生命的存在(实体)。死后,这特性无法改变,因为它就是人自己。
⑸人的愉悦、喜乐和幸福的感觉都出自并取决于他的主导爱。人视其所爱之物为愉悦,因为他在其中感受到快乐。然而,他也将自己所思想却并不喜爱的事称之为快乐,但这并非其生命的快乐。爱的快乐对他来说是良善,而不快乐对他来说则是邪恶。
⑹一切善与真都通过两种爱产生,这两种爱如同它们的源头;还有两种爱则是一切恶与假的源头。作为一切善与真源头的这两种爱是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而作为一切恶与假源头的这两种爱则是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当后两种爱居于主导地位时,它们与前两种爱完全对立。
⑺对主之爱与对邻之爱是一切善与真的源头,如前所述,这两种爱构成人里面的天堂,因为它们在天堂居于主导地位;并且它们既构成人里面的天堂,故也构成他里面的教会。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则是一切恶与假的源头,如前所述,这两种爱构成人里面的地狱,因为它们在地狱居于主导地位;因此,它们摧毁人里面的教会。
⑻作为一切善与真源头的这两种爱是属天堂的爱,如前所述,它们打开并形成内在的属灵人,因为那里是它们的所居之地。而作为一切恶与假源头的这两种爱是属地狱的爱,如前所述,它们居于主导地位时,会关闭和摧毁内在的属灵人,并照着它们主宰人的程度和性质而使他变得属世和感官化。

诠释启示录 #990

990.“他们因痛苦

990.“他们因痛苦就咬自己的舌头”表示他们因厌恶而不愿感知和知道真正的良善和真理。这从“咬自己的舌头”和“痛苦”的含义清楚可知:“咬自己的舌头”是指不愿感知和知道真正的良善和真理(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痛苦”是指厌恶。“咬自己的舌头”之所以表示不愿感知和知道真正的良善和真理,是因为“舌头”表示对真理的感知,“咬舌头”是指压制它。事实上,舌头具有各种含义,因为它既是发音器官,又是味觉器官;作为发音器官,它表示表白或称谢、思维、教义和宗教;作为味觉器官,它表示对良善和真理的属世感知;而嗅觉对应于对良善和真理的属灵感知。因为舌头品尝并享受饮食,饮食表示滋养属世心智的良善和真理。“咬自己的舌头”表示不愿拥有这种感知,或不愿感知真正的良善和真理。这些话论及那些将信与生活的良善分离的人,因为他们将教会或宗教的一切都汇集成一条信仰,并声称人凭这一条信仰就能称义。由于人仅凭这一条信仰就能称义并得救,所以可推知,他们厌恶信仰的其它一切,也就是教会的真理,以至于不愿感知或知道它们。他们心里说:“既然仅凭这一点,即父神差圣子来通过十字架受难把我从地狱中救赎出来,就能得救,那么这些还有什么用处呢?因此,律法的作为既不定我的罪,也不拯救我,因为我仅凭怀着信心思想并相信这一点就能得救。”这就是为何他们出于厌恶不愿感知或知道真正的真理和良善。这些真理和良善也让他们恶心,因为那些处于唯信的人从内心反对天堂和教会的良善和真理;还因为这些良善和真理是内在思维的对象,因此超越他们的物质观念。这种厌恶和恶心在此由“痛苦”来表示。

(关于第六诫续)

前面说过,婚姻之爱与通奸之爱之间的区别就像天堂与地狱之间的区别。这两种爱的快乐之间也有一种类似的区别,因为快乐从它们所源于的爱中获得自己的一切品质。通奸之爱的快乐从行邪恶的功用、因而作恶的快乐中获得自己的品质;婚姻之爱的快乐从行良善的功用、因而行善的快乐中获得自己的品质。因此,恶人在作恶中所拥有的快乐如何,他们对通奸的爱之快乐就如何,因为通奸之爱就是从那里降下来的。几乎没有人相信它是从那里降下来的;然而,这就是它的起源。由此明显可知,通奸的快乐从最低层的地狱升上来;相反,婚姻之爱的快乐因来自对良善与真理的结合的爱,并来自对行善的爱,所以是一种天堂的快乐;它从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降下来,来自主的对主之爱在第三层天堂掌权。

由此可见,这两种快乐之间的区别就像天堂与地狱之间的区别。然而,令人惊奇的是,人们以为婚姻的快乐和通奸的快乐是相似的;而它们之间的区别就如刚才所描述的那样。不过,只有那些处于婚姻之爱的快乐之人才能辨别并感知到这种区别。一个处于这种快乐的人很清楚地感觉到婚姻的快乐里面没有任何不洁和不贞,因而没有任何淫欲;而通奸的快乐里面却只有不洁、不贞和淫欲。他感觉不贞洁是从下面上来的,贞洁是从上面下来的。但处于通奸快乐的人感受不到这些东西,因为他感觉地狱的东西如同天堂一般。由此可知,婚姻之爱甚至在其最终行为上都是纯净本身和贞洁本身;通奸之爱在其行为上则是不洁本身和不贞本身。由于这两种爱的快乐表面上很相似,尽管它们因是对立面而从内在完全不同,所以主规定,通奸的快乐不可升到天堂,还规定,婚姻的快乐不可降至地狱。然而,天堂与通奸所产生的繁衍仍有某种对应关系,但它与通奸的快乐本身没有任何对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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