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99.(3)总体上的爱
(a)人的真生命本身就是他的爱,爱怎样,生命就怎样,事实上,整个人就怎样;或说爱的性质决定了生命的性质,甚至决定了整个人的性质;但正是占统治地位的爱或主导爱造就了人。这爱有许多从属于它的爱,都是从它那里衍生出来的。这些爱虽表面上不同,但都包含在主导爱中,并与主导爱一起形成一个王国。主导爱就像其它爱的国王和首领;它引导它们,并通过作为中间目的的它们来看待和专注于自己的目的(这目的是所有目的中的首要目的,也是最终目的),它既直接、也间接地这样做。
(b)主导爱的对象就是那被爱胜过一切的东西。人爱之胜过一切的东西不断出现在他的思维中,因为它在他的意愿中,并构成他的真生命本身。例如,一个爱财富胜过一切,无论是金钱还是财产的人,不断研究如何获得它;当获得它时,他从至内在感到快乐,当失去它时,也从至内在感到悲伤;因为他的心在它里面。爱自己胜过一切的人在一切最小的事上都考虑自己,想着自己,谈论自己,为自己行事,因为他的生命是自我的生命。
(c)人爱之胜过一切的东西就是他的目的;他在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都关注这个目的。它潜伏在他的意愿中,就像河中的暗流,甚至当他在其它事时,它也吸引他,并把他带走,因为这就是那影响或驱使他的东西。这就是一个人在另一个人身上所寻找和发现的爱;当感知到它时,他就通过它要么掌控对方,要么与他一起行动。
(d)人与他生命的主导特征完全一样,或说他的性质完全是由他生命中的主导原则塑造的。他因这种主导特征或原则而与其他人不同;如果他是良善的,他的天堂就照着主导特征或原则而形成,如果他是邪恶的,他的地狱就照着主导特征或原则而形成。正是这种主导特征或原则构成了他的意愿本身、自我和性质,因为它是他生命的存在(实体)本身。死后,它无法改变,因为它是这个人自己。
(e)给人带来快乐、满足和幸福的一切完全来自他的主导爱,并与这爱相一致。因为人称他所爱的东西是快乐的,因为他感觉它是快乐的。他也可能称他所思想但不爱的东西是快乐的,但这不是他生命的快乐。人的爱之快乐对他来说,就是良善;凡不快乐的东西对他来说,都是邪恶。
(f)有两种爱,一切良善和真理都源于这两种爱,如同源于它们的源头;还有两种爱,一切邪恶和虚假都源于这两种爱。一切良善和真理所来自的两种爱是对主的爱和对邻舍的爱,而一切邪恶和虚假所来自的两种爱是自我之爱和世界之爱。当后两种爱占主导地位时,它们与前两种爱完全对立。
(g)一切良善和真理所来自的两种爱,即对主的爱和对邻的爱,如前所述,构成人里面的天堂,因为它们在天堂掌权;它们因构成人里面的天堂,故也构成他里面的教会。一切邪恶和虚假所来自的两种爱,即自我之爱和世界之爱,如前所述,构成人里面的地狱,因为它们在地狱掌权;因此,它们摧毁人里面的教会。
(h)一切良善和真理所来自的两种爱,即天堂的爱,如前所述,打开并形成内在属灵人,因为它们住在那里;而一切邪恶和虚假所来自的两种爱,即地狱的爱,如前所述,当占主导地位时,则照着它们统治的程度和性质而关闭和摧毁内在属灵人,使人变得属世和感官化。
676.“在地震中被杀的人名有七千”表示在这种状态变化下,一切良善之真理,因而天堂和教会的一切事物也都在他们那里灭亡了。这从“被杀”、“地震”、“人名”和“七千”的含义清楚可知:“被杀”是指属灵地被杀,也就是因邪恶和虚假而灭亡(参看AE 315, 547, 572, 589节);“地震”是指对那些属教会的人来说,内层状态的变化(参看AE 674节);“人名”是指良善之真理和由此而来的对真理的理解(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七千”是指天堂和教会的一切事物,因为“七”表示一切事物,论及天堂和教会的神圣事物(关于这个数字的含义,可参看AE 257节);当这个数字乘以10,或100、1000时,它的含义保持不变,因为这些数字表示一切事物。由此可见,“在地震中被杀的人名有七千”表示在这种状态变化下,一切良善之真理,因而天堂和教会的一切事物都灭亡了。
“人名”表示良善之真理和由此而来的对真理的理解,这一点可从“名”的含义清楚看出来,“名”是指一个事物的品质,对人来说,则是指状态的品质,因为灵界没有像自然界那样的人名。在灵界,所有人都照其生命的品质而得名,因而在社群之内和社群之外是不同的。在社群之内,每个人的生命状态的品质是恒定不变的,因为那里的每个人都住在某个方位上,也根据其情感和聪明的品质而在相对于中心的一定距离处;故他的名字与这种品质是一致的。因此,当一个社群里的某个人的名字被听见时,他的品质也被认识。这就是为何“名字”在灵义上表示一个事物和一种生命状态的品质。但在社群之外,根据人的生命状态的这种取名不是恒定不变的;因为在一个人-灵进入某个社群之前,他会经历很多状态,好脱去与他的主导爱不一致的东西,披上诸如与它一致的那类东西;然而,每个人仍根据他所处的状态,以及对其状态品质的观念和感知而得名。在灵界,名字被属灵地叫出来(可参看AE 102a节);在圣言中,“名字”表示生命状态的品质(AE 148节);因此,“耶和华的名”和“主的名”表示藉以敬拜祂的一切事物,因而表示爱与信的一切事物(AE 102, 135节);在圣言中,“(男)人”表示对真理的属灵情感和由此而来的对真理的理解(AE 280, 546节)。由此清楚可知,“人名”表示什么。
前面已经说明,为何良善之真理,因而源于它们的理解因大地震所表示的状态的显著变化而灭亡,即:在教会结束时,就是当最后的审判即将来临时,那些属灵地良善之人从那些只属世地良善之人那里被带走;当情况是这样时,一切良善之真理,因而对真理的一切理解也从后者那里被夺走了;因为对缺乏任何属灵之物的属世人来说,真理和良善只居于他们的外在,而虚假和邪恶却居于他们的内在;因此,当仅外在上与他们交流的善人被带走时,外在也被带走,内在则被揭开;如前所述,这些内在充满纯粹的邪恶之虚假。这就是为何这些话表示一切良善之真理和对真理的一切理解都在那些剩下来的人身上灭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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