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99.㈢总体上的爱
⑴人的生命其实就是他的爱,爱的性质决定了生命的性质,甚至决定了整个人的性质。事实上,正是主导爱构成这个人。主导爱有很多附属于它的其它爱,这些爱是它的衍生物。它们看上去并不相同,但其中每种爱都被包含在主导爱中,并与主导爱一起构成一个王国。主导爱可以说是它们的国王和头领;它主宰它们,并通过作为居间目的的它们关注和追求它自己的目的(这目的既是首先的,也是末后的),并且既直接也间接这样做。
⑵主导爱的特征在于它是最受喜爱的。人最爱之物不断出现在他的思维中,因为它就在其意愿中,并构成其生命的本质。例如,凡爱财富胜过一切者,无论是金钱抑或财产,心里会不断盘算如何获得财富;一旦获得,便体验到最强烈的快乐;而一旦失去,便体验到最强烈的悲伤,因为他心系于此。凡爱自己胜过一切者,心里时时刻刻装着自己,想着自己,谈论自己,为自己的利益行事,因为他的生活是自我的生活。
⑶人最爱之物就是他的目的;那就是他在一切事物中所关注之物。它在其意愿中,如同河中的暗流,甚至在他正做别的事时也会将他引离并带走,因为那是赋予他生命的东西。一个人在别的事上所寻求和发现的就是这种事物,它由此要么控制他,要么与他一起行动。
⑷人与其生命的主要特性一模一样。他由此与众不同;并且若他是善,其天堂据此形成,若他是恶,其地狱据此形成。这就是他的意愿、自我(自我中心)和本质,因为它是其生命的存在(实体)。死后,这特性无法改变,因为它就是人自己。
⑸人的愉悦、喜乐和幸福的感觉都出自并取决于他的主导爱。人视其所爱之物为愉悦,因为他在其中感受到快乐。然而,他也将自己所思想却并不喜爱的事称之为快乐,但这并非其生命的快乐。爱的快乐对他来说是良善,而不快乐对他来说则是邪恶。
⑹一切善与真都通过两种爱产生,这两种爱如同它们的源头;还有两种爱则是一切恶与假的源头。作为一切善与真源头的这两种爱是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而作为一切恶与假源头的这两种爱则是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当后两种爱居于主导地位时,它们与前两种爱完全对立。
⑺对主之爱与对邻之爱是一切善与真的源头,如前所述,这两种爱构成人里面的天堂,因为它们在天堂居于主导地位;并且它们既构成人里面的天堂,故也构成他里面的教会。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则是一切恶与假的源头,如前所述,这两种爱构成人里面的地狱,因为它们在地狱居于主导地位;因此,它们摧毁人里面的教会。
⑻作为一切善与真源头的这两种爱是属天堂的爱,如前所述,它们打开并形成内在的属灵人,因为那里是它们的所居之地。而作为一切恶与假源头的这两种爱是属地狱的爱,如前所述,它们居于主导地位时,会关闭和摧毁内在的属灵人,并照着它们主宰人的程度和性质而使他变得属世和感官化。
47.祂的头与发皆白,如白羊毛、如雪,眼目如同火焰表示在最初和最末事物中的神性智慧的神性之爱。人的头表示他生命的全部,而人生命的全部都与爱和智慧有关。因此,“头”表示智慧,同时表示爱。然而,由于爱离了自己的智慧就不存在,智慧离了自己的爱也不存在,所以“头”表示智慧之爱;当论及主时,“头”表示神性智慧的神性之爱。下文(538, 568节)会从圣言说明“头”的这种含义。因此,既然“头”表示在其最初形式中的爱和智慧,那么可推知,“发”表示在其最末形式中的爱和智慧;由于“发”在此论及人子,也就是作为圣言的主,所以“祂的发”表示在圣言的最外在表现中,属于爱的神性良善和属于智慧的神性真理;圣言的最外在表现就是那些包含在其字义中的东西。
人子或主的发表示这层意义上的圣言,这一点似乎是一个悖论,但却是真理。这一点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中所引用的圣言经文(35-49节)明显看出来,那里还说明,在以色列教会,“拿细耳人”代表就在其最外在表现,也就是其字义中的圣言而言的主。因为在希伯来语,“拿细耳人”是指发,或头发。这就是为何自在母腹里时就是一个拿细耳人的参孙,其力量在头发里面。神性真理同样在圣言的字义中拥有能力,这可见于关于圣经的上述教义(37-49节)。也正因如此,大祭司及其儿子严禁剃头。由于这个原因,戏称以利沙秃头的四十二个童子被两只母熊撕裂。和以利亚一样,以利沙代表圣言方面的主;“秃头”表示没有其最外在表现,如所说的,就是没有其字义的圣言;母熊表示与内义分离的圣言的字义。在灵界,那些制造这种分离的人也表现为熊,不过仅从远处看是这样。由此明显可知童子们为何遭遇这种事。也由于这个原因,造成秃头是最大耻辱和极其悲痛的一种标志
因此,当以色列民族完全扭曲了圣言的字义时,为他们所作的哀歌是这样:
她的拿细耳人比雪还洁白,比奶还皎洁;他们的容貌比炭还黑,在街上无人认识。(耶利米哀歌4:7-8)
还有:
头都光秃,肩都磨平了毛发。(以西结书29:18).
又:
脸上都羞愧,头上都光秃。(以西结书7:18)
在以赛亚书(15:2)、耶利米书(48:37)和阿摩司书(8:10)同样如此。由于以色列人通过虚假驱散了圣言的一切字义,所以先知以西结被吩咐以这种方式来代表这一点:他要拿一把剃刀剃头,将三分之一用火焚烧,将三分之一任风吹散,取几根头发包在衣襟里,然后把它们扔在火中(以西结书5:1-4)。
因此,弥迦书上也说:
为了你所喜爱的儿女,你要秃头剪发;要大大地光秃,如同秃鹰,因为他们都被掳去离开你。(弥迦书1:16)
“喜爱的儿女”是指来自圣言的教会纯正真理。此外,由于巴比伦王尼布甲尼撒代表巴比伦对圣言的歪曲和对圣言的一切真理的摧毁,所以结果是这样:
他的头发长长,好像鹰毛。(但以理书4:33)
由于发表示圣言的神圣,所以经上论到拿细耳人说:他们不可剃头发,因为那是离俗归神在他们的头上(民数记6:1-21)。因此,经上规定:大祭司和他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怒气向以色列全家发作(利未记10:6)。
由于“发”表示在其最外在表现中的神性真理,在教会,这就是字义上的圣言,所以在但以理书,类似的话论及“亘古常在者”(Ancient of Days):
我观看,直到宝座推倒,亘古常在者就坐上去。祂的衣服洁白如雪,头发如纯净的羊毛。(但以理书7:9)
“亘古常在者”是指主,这一点清楚可见于弥迦书:
伯利恒以法他啊,你在犹大千城中虽为小,将来必有一位从你那里出来归我,在以色列中作掌权的;他的根源出于亘古,出于往古之日。(弥迦书5:2)
以赛亚书:
祂名称为永在的父。(以赛亚书9:6)
从这些和其它许多经文(这些经文因太多没有引用)可以看出,白如羊毛和雪的人子的头与发表示在其最初事物和最末事物中的爱和智慧的神性。由于人子表示圣言方面的主,所以可推知,所表示的也是在其最初元素和最末元素中的圣言。否则,启示录在此描述主的发,但以理书描述亘古常在者的发有什么用呢?“发”表示圣言的字义,这一点从那些在灵界的人很清楚地看出来。那些藐视圣言字义的人在那里看上去是秃头;相反,那些热爱圣言字义的人则拥有一头漂亮的头发。头和发被描述为像羊毛,像雪,是因为“羊毛”表示在最外在表现中的良善,“雪”表示在最外在表现中的真理,如在以赛亚书(1:18)中的情形;因为“羊毛”出自绵羊,而绵羊表示仁之良善,“雪”出自水,而水表示信之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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