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99.(3)总体上的爱
(a)人的真生命本身就是他的爱,爱怎样,生命就怎样,事实上,整个人就怎样;或说爱的性质决定了生命的性质,甚至决定了整个人的性质;但正是占统治地位的爱或主导爱造就了人。这爱有许多从属于它的爱,都是从它那里衍生出来的。这些爱虽表面上不同,但都包含在主导爱中,并与主导爱一起形成一个王国。主导爱就像其它爱的国王和首领;它引导它们,并通过作为中间目的的它们来看待和专注于自己的目的(这目的是所有目的中的首要目的,也是最终目的),它既直接、也间接地这样做。
(b)主导爱的对象就是那被爱胜过一切的东西。人爱之胜过一切的东西不断出现在他的思维中,因为它在他的意愿中,并构成他的真生命本身。例如,一个爱财富胜过一切,无论是金钱还是财产的人,不断研究如何获得它;当获得它时,他从至内在感到快乐,当失去它时,也从至内在感到悲伤;因为他的心在它里面。爱自己胜过一切的人在一切最小的事上都考虑自己,想着自己,谈论自己,为自己行事,因为他的生命是自我的生命。
(c)人爱之胜过一切的东西就是他的目的;他在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都关注这个目的。它潜伏在他的意愿中,就像河中的暗流,甚至当他在其它事时,它也吸引他,并把他带走,因为这就是那影响或驱使他的东西。这就是一个人在另一个人身上所寻找和发现的爱;当感知到它时,他就通过它要么掌控对方,要么与他一起行动。
(d)人与他生命的主导特征完全一样,或说他的性质完全是由他生命中的主导原则塑造的。他因这种主导特征或原则而与其他人不同;如果他是良善的,他的天堂就照着主导特征或原则而形成,如果他是邪恶的,他的地狱就照着主导特征或原则而形成。正是这种主导特征或原则构成了他的意愿本身、自我和性质,因为它是他生命的存在(实体)本身。死后,它无法改变,因为它是这个人自己。
(e)给人带来快乐、满足和幸福的一切完全来自他的主导爱,并与这爱相一致。因为人称他所爱的东西是快乐的,因为他感觉它是快乐的。他也可能称他所思想但不爱的东西是快乐的,但这不是他生命的快乐。人的爱之快乐对他来说,就是良善;凡不快乐的东西对他来说,都是邪恶。
(f)有两种爱,一切良善和真理都源于这两种爱,如同源于它们的源头;还有两种爱,一切邪恶和虚假都源于这两种爱。一切良善和真理所来自的两种爱是对主的爱和对邻舍的爱,而一切邪恶和虚假所来自的两种爱是自我之爱和世界之爱。当后两种爱占主导地位时,它们与前两种爱完全对立。
(g)一切良善和真理所来自的两种爱,即对主的爱和对邻的爱,如前所述,构成人里面的天堂,因为它们在天堂掌权;它们因构成人里面的天堂,故也构成他里面的教会。一切邪恶和虚假所来自的两种爱,即自我之爱和世界之爱,如前所述,构成人里面的地狱,因为它们在地狱掌权;因此,它们摧毁人里面的教会。
(h)一切良善和真理所来自的两种爱,即天堂的爱,如前所述,打开并形成内在属灵人,因为它们住在那里;而一切邪恶和虚假所来自的两种爱,即地狱的爱,如前所述,当占主导地位时,则照着它们统治的程度和性质而关闭和摧毁内在属灵人,使人变得属世和感官化。
85.(2)耶和华神作为神性真理,即圣言而降临;然而,祂并没有将神性良善与神性真理分离。有两样事物构成神的本质,即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或也可说,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前面(TCR 36-48节)已经说明,这两者是神的本质。此外,在圣言中,“耶和华神”这个名就是指这两者,“耶和华”是指神性之爱或神性良善,“神”是指神性智慧或神性真理;因此,这两个名字在圣言中以各种方式被区分开来;经上有时只用“耶和华”这个名,有时只用“神”这个名:当论述神性良善时,就用“耶和华”这个名,当论述神性真理时,就用“神”这个名;当论述这两者时,则用“耶和华神”这个名。耶和华神作为神性真理,即圣言而降临,这一点从约翰福音中的这段经文明显看出来,在那里,经上说:
起初有圣言,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万物都是藉着祂造的,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藉着祂造的。圣言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约翰福音1:1, 3, 14)
“圣言”在此是指神性真理,因为在教会里所接受的圣言是神性真理本身,圣言是由耶和华自己口授的;耶和华所口授的,只是圣洁的神性真理,不能是别的。
但由于圣言通过天堂传到这个世界,所以它既适合天上的天使,也适合世上的人。因此,圣言里面既有一种属灵意义,也有一种属世意义:在属灵意义,即灵义上,神性真理出现在清晰的光中,而在属世意义上,神性真理只是隐约可见。因此,约翰福音中所指的,正是我们圣言中的神性真理。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主降世是为了应验圣言的一切;这就是为何我们经常读到,这样或那样的事发生在祂身上是为了“应验圣经”(参看TCR 262节)。“弥赛亚”或“基督”,或“人子”,或主离世后所差来的“圣灵保惠师”也只是指神性真理。在关于圣经那一章(TCR 222节)可以看到,在山上,主在三个门徒面前变了形像(马太福音17:1-13; 马可福音9:2-13; 路加福音9:28-36),还在约翰面前变了形像(启示录1:12-16),在此期间,主将自己表现为圣言。
在世上的主就是神性真理,这一点从主自己的话明显看出来: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约翰福音14:6)
这一点也从这些话看出来:
我们知道神的儿子已经来到,且给我们理解力,使我们认识那位真实的;我们也在那位真实的里面,就是在祂儿子耶稣基督里面。这是真神,也是永生。(约翰一书5:20)
这一点从祂被称为“光”进一步看出来,如以下经文;约翰福音:
那是真光,照亮一切来到世上的人。(约翰福音1:4, 9)
又:
耶稣说,光在你们中间还有不多的时候。你们应当趁着有光的时候行走,免得黑暗临到你们。你们应当趁着有光,信从这光,使你们成为光明之子。(约翰福音12:35, 36, 46)
又:
我是世上的光。(约翰福音9:5)
路加福音:
西面说,我的眼睛已经看见你的救恩,是启示外邦人的光。(路加福音2:30-32)
约翰福音:
这就是审判,光来到世上;行真理的必来就光。(约翰福音3:19, 21)
此外还有其它地方。“光”是指神性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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