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98

398.(2)良善和

398.(2)良善和真理。

(a)宇宙中所有处于神性秩序的事物都与良善和真理有关。因为凡不与这两者有关的事物,都不能存在于天堂中或世界上。这是因为良善和真理这两者都从神发出,而一切事物都来自神。

(b)由此清楚可知,人有必要知道什么是良善和真理,两者如何彼此关注,又如何彼此结合;这种知识对教会之人来说尤其必要,因为正如天堂的一切都与良善和真理有关,教会的一切也都与良善和真理有关,因为天堂的良善和真理也是教会的良善和真理。

(c)按照神性秩序,良善和真理应结合,而不是分离,因此它们应为一,而不是二。因为它们从神发出时,是结合在一起的,在天堂也是结合在一起的,因此在教会必须结合在一起。在天堂,良善与真理的结合被称为天堂的婚姻,因为那里的所有人都处于这种婚姻。因此,在圣言中,天堂被比作婚姻,主被称为新郎和丈夫,而天堂和教会被称为新妇和妻子。天堂和教会之所以被如此称呼,是因为那里的人以真理接受神性良善。

(d)天使所拥有的一切聪明和智慧都来自该婚姻,无一来自与真理分离的良善,或与良善分离的真理。教会之人也是如此。

(e)既然良善与真理的结合就像一种婚姻,那么很明显,良善爱真理,真理反过来爱良善,各自都渴望与对方结合。没有这种爱和这种渴望的教会之人不在天堂的婚姻中;因此,教会还不在他里面,因为正是良善与真理的结合构成教会。

(f)良善多种多样。一般来说,有属灵良善和属世良善,这两者在真正的道德良善中结合在一起。正如良善有很多种,真理也有很多种,因为真理属于良善,是良善的形式。

(g)良善和真理怎样,邪恶和虚假在相反的意义上也怎样。也就是说,正如宇宙中所有符合神性秩序的事物都与良善和真理有关,所有违反神性秩序的事物则都与邪恶和虚假有关。再者,正如良善喜欢与真理结合,真理喜欢与良善结合,邪恶则喜欢与虚假结合,虚假喜欢与邪恶结合。此外,正如一切聪明和智慧都是从良善和真理的结合中产生的,一切非理性或疯狂和愚蠢都是从邪恶和虚假的结合中产生的。从内层来看,邪恶和虚假的结合不是婚姻,而是通奸。

(h)既然邪恶和虚假是良善和真理的对立面,那么很明显,真理不能与邪恶结合,良善也不能与邪恶之虚假结合。如果真理与邪恶联结,那么它就不再是真理,而是虚假,因为它被歪曲了;如果良善与邪恶之虚假联结,那么它就不再是良善,而是邪恶,因为它被玷污了。但不是邪恶之虚假的虚假可以与良善联结。

(i)凡通过确认和生活而处于邪恶,由此处于虚假的人,都不能知道什么是良善和真理,因为他相信自己的邪恶是良善,因而相信自己的虚假是真理。而另一方面,凡通过确认和生活而处于良善,由此处于真理的人,都能知道什么是邪恶和虚假。这是因为一切良善及其真理本质上都是属天堂的,而一切邪恶及其虚假本质上都是属地狱的;属天堂的一切都在光明中,而属地狱的一切都在黑暗中。


诠释启示录 #935

935.“拿着神的竖

935.“拿着神的竖琴”表示出于属灵情感对主的荣耀。这从“竖琴”的含义清楚可知,“竖琴”是指称谢和荣耀(参看AE 323, 856节)。因此,“神的竖琴”表示出于属灵情感对主的称谢和荣耀。这就是“神的竖琴”的含义,因为属灵情感,就是对真理的情感,由弦乐器来表达;而属天情感,就是对良善的情感,由管乐器来表达(参看AE 323a, 326a节)

(续)

前面论述的主题是,为叫作为可以成为良善,有两件事是必要的,即:要承认主的神性,要避开十诫所禁止的如罪的邪恶。十诫所列举的邪恶包括了所有可能存在的邪恶;因此,十诫被称为十条诫,因为“十”表示所有或一切。

第一诫,即“不可拜别神”,要求一个人不可爱自我和世界;凡爱自我和世界胜过一切的人都拜别神;因为每个人的神就是他爱之胜过一切的,或说人所最爱的,就是他的神。

第二诫,即“不可亵渎神的名”,要求一个人不可蔑视圣言和取自圣言的教义,因而不可蔑视教会,不可出于仇恨弃绝它们,因为这些是神的“名”。

第五诫,即“不可偷盗”,要求一个人要避开欺诈和非法所得,因为这些也是偷盗。

第六诫,即“不要通奸”,具体要求一个人不可以通奸为快乐,不可视婚姻为不快乐的;尤其不可对那些属于婚姻的事物怀有污秽的想法,因为这些也是通奸。

第七诫,即“不可杀人”,要求一个人不可恨邻舍,不可爱报复;因为仇恨和报复发出谋杀。

第八诫,即“不可作假见证”,要求一个人不可说谎和亵渎;因为谎言和亵渎就是假见证。

第九诫,即“不可贪恋邻舍的房屋”,要求一个人不可违背他人的意愿想要占有他们的财产,或将财产转移到自己这里。

第十诫,即“不可贪恋邻舍的妻子和仆人”等等,要求一个人不可以渴望统治其他人,使他们臣服于自己;因为那里所列举的事物是指人自己的东西。

谁都能看出,这八条诫命包含必须避开的邪恶,却不包含必须实行的良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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