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98

398.㈡良善和真理

398.㈡良善和真理
⑴照着神序排列的宇宙万物皆关乎良善和真理。若与这二者无关,无论天堂还是尘世,皆无一物存在。原因在于,良善和真理这二者皆出于神,祂是万有的源头。
⑵由此清楚可知,人有必要知道何为良善和真理,以及这二者如何彼此关注,又如何彼此联结,教会中人尤有必要知道这一点。因为正如天堂万物皆关乎良善和真理,教会万物也是如此,因为天堂的良善和真理也是教会的良善和真理。
⑶按照神序,良善和真理应当结合而非分离,以便它们成为一,而非二。它们从神发出时是结合的,在天堂也是结合的,因此在教会也必是结合的。在天堂,善与真的结合被称为天堂的婚姻,因为那里所有人都处于这种婚姻中。因此,在圣言中,天堂被比作婚姻,主被称为新郎和丈夫,天堂被称为新娘和妻子,教会也是。天堂与教会被如此称呼,是因为那里的人在真理中接受圣善(神性良善,简称圣善)。
⑷天使享有的一切聪明智慧都出自该婚姻,无一出自脱离真理的良善或脱离良善的真理。教会中人也是如此。
⑸由于良善和真理的结合类似婚姻,故显而易见,良善热爱真理,真理反过来热爱良善,各自渴望与对方结合。教会中人若没有这种爱和渴望,就不在天堂的婚姻中;因此教会也不在他里面,因为构成教会的,是良善和真理的结合。
⑹良善的种类有很多。一般分为属灵之善和属世之善,这二者结合于真正的道德之善中。良善的种类有多少,真理的种类就有多少,因为真理属于良善,是良善的形式。
⑺邪恶和虚假就象良善和真理,不过却是它们的对立面。因此,正如符合神序的宇宙万物皆关乎良善和真理,违反神序的万物则关乎邪恶和虚假。还有,正如良善渴望与真理结合,邪恶渴望与虚假结合,虚假也渴望与邪恶结合。又或者说,正如一切聪明智慧产生于良善与真理的结合,一切疯狂愚蠢则产生于邪恶与虚假的结合。就内在而言,邪恶与虚假的结合并非婚姻,而是通奸。
⑻从邪恶与虚假是良善与真理的对立面这一事实清楚可知,真理无法与邪恶结合,良善也无法与邪恶的虚假结合。若真理与邪恶结合,那它就不再是真理了,因为它被歪曲了;若良善与邪恶的虚假结合,那它也不是良善了,因为它被玷污了。不过,虚假若不是邪恶的虚假,就能与良善结合。
⑼人若因着确信和生活而处于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中,就不可能知道何为良善和真理,因为他视自己的邪恶为良善,并因此视自己的虚假为真理;若因着确信和生活而处于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真理中,就能知道何为邪恶和虚假。原因在于,一切良善及其真理本质上是属天堂的;而一切邪恶及其虚假本质上是属地狱的。属天堂的一切都在光明中,而属地狱的一切都在黑暗中。

诠释启示录 #935

935.“拿着神的竖

935.“拿着神的竖琴”表示出于属灵情感对主的荣耀。这从“竖琴”的含义清楚可知,“竖琴”是指称谢和荣耀(参看AE 323, 856节)。因此,“神的竖琴”表示出于属灵情感对主的称谢和荣耀。这就是“神的竖琴”的含义,因为属灵情感,就是对真理的情感,由弦乐器来表达;而属天情感,就是对良善的情感,由管乐器来表达(参看AE 323a, 326a节)。
(续)
前面论述的主题是,为叫作为可以成为良善,有两件事是必要的,即:要承认主的神性,要避开十诫所禁止的如罪的邪恶。十诫所列举的邪恶包括了所有可能存在的邪恶;因此,十诫被称为十条诫,因为“十”表示所有或一切。
第一诫,即“不可拜别神”,要求一个人不可爱自我和世界;凡爱自我和世界胜过一切的人都拜别神;因为每个人的神就是他爱之胜过一切的,或说人所最爱的,就是他的神。
第二诫,即“不可亵渎神的名”,要求一个人不可蔑视圣言和取自圣言的教义,因而不可蔑视教会,不可出于仇恨弃绝它们,因为这些是神的“名”。
第五诫,即“不可偷盗”,要求一个人要避开欺诈和非法所得,因为这些也是偷盗。
第六诫,即“不要通奸”,具体要求一个人不可以通奸为快乐,不可视婚姻为不快乐的;尤其不可对那些属于婚姻的事物怀有污秽的想法,因为这些也是通奸。
第七诫,即“不可杀人”,要求一个人不可恨邻舍,不可爱报复;因为仇恨和报复发出谋杀。
第八诫,即“不可作假见证”,要求一个人不可说谎和亵渎;因为谎言和亵渎就是假见证。
第九诫,即“不可贪恋邻舍的房屋”,要求一个人不可违背他人的意愿想要占有他们的财产,或将财产转移到自己这里。
第十诫,即“不可贪恋邻舍的妻子和仆人”等等,要求一个人不可以渴望统治其他人,使他们臣服于自己;因为那里所列举的事物是指人自己的东西。
谁都能看出,这八条诫命包含必须避开的邪恶,却不包含必须实行的良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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