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98.㈡良善和真理
⑴照着神序排列的宇宙万物皆关乎良善和真理。若与这二者无关,无论天堂还是尘世,皆无一物存在。原因在于,良善和真理这二者皆出于神,祂是万有的源头。
⑵由此清楚可知,人有必要知道何为良善和真理,以及这二者如何彼此关注,又如何彼此联结,教会中人尤有必要知道这一点。因为正如天堂万物皆关乎良善和真理,教会万物也是如此,因为天堂的良善和真理也是教会的良善和真理。
⑶按照神序,良善和真理应当结合而非分离,以便它们成为一,而非二。它们从神发出时是结合的,在天堂也是结合的,因此在教会也必是结合的。在天堂,善与真的结合被称为天堂的婚姻,因为那里所有人都处于这种婚姻中。因此,在圣言中,天堂被比作婚姻,主被称为新郎和丈夫,天堂被称为新娘和妻子,教会也是。天堂与教会被如此称呼,是因为那里的人在真理中接受圣善(神性良善,简称圣善)。
⑷天使享有的一切聪明智慧都出自该婚姻,无一出自脱离真理的良善或脱离良善的真理。教会中人也是如此。
⑸由于良善和真理的结合类似婚姻,故显而易见,良善热爱真理,真理反过来热爱良善,各自渴望与对方结合。教会中人若没有这种爱和渴望,就不在天堂的婚姻中;因此教会也不在他里面,因为构成教会的,是良善和真理的结合。
⑹良善的种类有很多。一般分为属灵之善和属世之善,这二者结合于真正的道德之善中。良善的种类有多少,真理的种类就有多少,因为真理属于良善,是良善的形式。
⑺邪恶和虚假就象良善和真理,不过却是它们的对立面。因此,正如符合神序的宇宙万物皆关乎良善和真理,违反神序的万物则关乎邪恶和虚假。还有,正如良善渴望与真理结合,邪恶渴望与虚假结合,虚假也渴望与邪恶结合。又或者说,正如一切聪明智慧产生于良善与真理的结合,一切疯狂愚蠢则产生于邪恶与虚假的结合。就内在而言,邪恶与虚假的结合并非婚姻,而是通奸。
⑻从邪恶与虚假是良善与真理的对立面这一事实清楚可知,真理无法与邪恶结合,良善也无法与邪恶的虚假结合。若真理与邪恶结合,那它就不再是真理了,因为它被歪曲了;若良善与邪恶的虚假结合,那它也不是良善了,因为它被玷污了。不过,虚假若不是邪恶的虚假,就能与良善结合。
⑼人若因着确信和生活而处于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中,就不可能知道何为良善和真理,因为他视自己的邪恶为良善,并因此视自己的虚假为真理;若因着确信和生活而处于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真理中,就能知道何为邪恶和虚假。原因在于,一切良善及其真理本质上是属天堂的;而一切邪恶及其虚假本质上是属地狱的。属天堂的一切都在光明中,而属地狱的一切都在黑暗中。
708.“脚踏月亮”表示那些属世并处于仁爱的人的信仰。这从“月亮”和“脚”的含义清楚可知:“月亮”是指有仁爱在里面的信仰(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脚”是指属世事物(对此,参看AE 69, 600a, 632节),因而在此是指那些属世的人,因为这话论及“妇人”,“妇人”表示教会,她所披的“日头”表示来自主的对主之爱,以及对邻之爱,如前所示。因此,“身披日头的妇人”表示在那些属天,由此属灵的人中间的教会,她脚下的“月亮”表示在那些属世而感官化,同时又处于仁之信的人中间的教会;因为天堂和教会的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真理按次序接连,就像人的头、躯体和脚一样。那些处于来自主的对主之爱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头部,这些人被称为属天的;但那些处于对邻之爱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胸部到腰部,这些人被称为属灵的;但那些模糊地处于仁之信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脚部,这些人被称为属世的。
不过,为了清楚理解这一点,必须知道,众天堂被分为两个国度,一个被称为属天国度,一个被称为属灵国度;还必须知道,天堂有三层,最高层天堂被称为属天天堂,中间天堂被称为属灵天堂,最低层天堂被称为属天-属世和属灵-属世天堂。然而,除了天堂的这些划分外,还有进一步的区别是在那些从显为太阳的主接受光,也就是聪明的人与那些从显为月亮的主接受光和聪明的人之间。那些从显为太阳的主接受聪明之光的人是智力或理解力及其理性已经打开,因此理性思考出于对真理的属灵情感所当相信的事物之人。而那些从显为月亮的主接受光的人是智力或理解力和内在理性没有打开,只有属世层打开,因此出于记忆思考所当相信的事物之人;出于记忆思想这些事物就是只思想诸如从老师或牧师那里所听来的那些东西,这些东西被称为真理,也被相信是真理,尽管它们可能是虚假,因为它们超越了记忆,是看不见的。这些人若在世时也处于仁之信,就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中,因为作为其聪明源头的光就像夜间的月光,而作为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的聪明之源头的光,就像日光。至于这种区别是何性质,这可从白天的阳光和夜间的月光之间的区别看出来。还有一个区别是,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人在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光中什么也看不到,因为他们的光不是真光,而是反射的光,这光既能接受真理,也能接受虚假,只要良善出现在虚假中。由于所有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都是属世而感官的,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毫无共同之处,而且还处于虚假,尽管虚假里面有良善,所以月亮被看到在那妇人脚下,这表示那些属世之人的信仰。
关于天堂里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人的信仰就这么多了;我们还要用几句话说一说他们的情感,信仰就从这情感中获得自己的生命。他们对认识真理和实行良善的情感或渴望,就像他们自己一样是属世的,因而或多或少源于学问的荣耀,也源于视尊敬和利益为回报的名声,在这一点上不同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那种对认识真理和实行良善的属灵情感或渴望,因为对这些人来说,这种情感与属世情感如此分离,以至于属世情感在脚下。这也是为何不仅表示信仰,还表示其情感的“月亮”在此被看到在脚下。不过,对这些事的更完整概念可从《天堂与地狱》一书的阐述和说明中获得;在以下标题中:天堂被分为两个国度(HH 20–28节);天堂里的太阳和月亮,天堂里的光和热(HH 116–140节);天堂与人的一切事物的对应关系(HH 87–102节);以及在《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1节),关于那些处于来自良善的虚假之人。“太阳或日头”表示神性之爱方面的主,因而表示来自主的对主之爱,“月亮”表示信之真理(可参看AE 401节);此外,关于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和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也可参看前文(AE 411e, 422a, 527节)。对此,要补充的是,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也有三层,一个高层天堂,一个中间天堂和一个低层天堂;或也可说,一个内层天堂,一个中间天堂和一个外层天堂,而所有在这些天堂里的人都是属世的。这些天堂之所以是内层、中间和外层,是因为属世层和属灵层一样,也分为三个层级;外层-属世层与世界相通,内层与天堂相通,中间进行结合。然而,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不能进入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因为他们的内在视觉或理解力被形成,是要接受那里的月亮的光,而不是接受太阳的光。相比之下,他们与那些在夜间,而不是在白天观看的鸟没什么不同;因此,当他们进入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阳光时,他们的视觉就会变暗。在这些天堂里的人就是那些已经照着他们的宗教或信仰处于仁爱的人;但那些属世,没有处于仁之信的人在这些天堂下面的地狱中。由此明显可知,此处“月亮”表示那些属世并处于仁爱之人的信仰;月亮被看到在脚下,是因为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毫无共同之处,甚至直到不能上升到他们那里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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