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98.㈡良善和真理
⑴照着神序排列的宇宙万物皆关乎良善和真理。若与这二者无关,无论天堂还是尘世,皆无一物存在。原因在于,良善和真理这二者皆出于神,祂是万有的源头。
⑵由此清楚可知,人有必要知道何为良善和真理,以及这二者如何彼此关注,又如何彼此联结,教会中人尤有必要知道这一点。因为正如天堂万物皆关乎良善和真理,教会万物也是如此,因为天堂的良善和真理也是教会的良善和真理。
⑶按照神序,良善和真理应当结合而非分离,以便它们成为一,而非二。它们从神发出时是结合的,在天堂也是结合的,因此在教会也必是结合的。在天堂,善与真的结合被称为天堂的婚姻,因为那里所有人都处于这种婚姻中。因此,在圣言中,天堂被比作婚姻,主被称为新郎和丈夫,天堂被称为新娘和妻子,教会也是。天堂与教会被如此称呼,是因为那里的人在真理中接受圣善(神性良善,简称圣善)。
⑷天使享有的一切聪明智慧都出自该婚姻,无一出自脱离真理的良善或脱离良善的真理。教会中人也是如此。
⑸由于良善和真理的结合类似婚姻,故显而易见,良善热爱真理,真理反过来热爱良善,各自渴望与对方结合。教会中人若没有这种爱和渴望,就不在天堂的婚姻中;因此教会也不在他里面,因为构成教会的,是良善和真理的结合。
⑹良善的种类有很多。一般分为属灵之善和属世之善,这二者结合于真正的道德之善中。良善的种类有多少,真理的种类就有多少,因为真理属于良善,是良善的形式。
⑺邪恶和虚假就象良善和真理,不过却是它们的对立面。因此,正如符合神序的宇宙万物皆关乎良善和真理,违反神序的万物则关乎邪恶和虚假。还有,正如良善渴望与真理结合,邪恶渴望与虚假结合,虚假也渴望与邪恶结合。又或者说,正如一切聪明智慧产生于良善与真理的结合,一切疯狂愚蠢则产生于邪恶与虚假的结合。就内在而言,邪恶与虚假的结合并非婚姻,而是通奸。
⑻从邪恶与虚假是良善与真理的对立面这一事实清楚可知,真理无法与邪恶结合,良善也无法与邪恶的虚假结合。若真理与邪恶结合,那它就不再是真理了,因为它被歪曲了;若良善与邪恶的虚假结合,那它也不是良善了,因为它被玷污了。不过,虚假若不是邪恶的虚假,就能与良善结合。
⑼人若因着确信和生活而处于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中,就不可能知道何为良善和真理,因为他视自己的邪恶为良善,并因此视自己的虚假为真理;若因着确信和生活而处于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真理中,就能知道何为邪恶和虚假。原因在于,一切良善及其真理本质上是属天堂的;而一切邪恶及其虚假本质上是属地狱的。属天堂的一切都在光明中,而属地狱的一切都在黑暗中。
1116.“用她调和的杯加倍调给她”表示与他们对真理的亵渎成正比的大量报应。这从“杯”、“调和”和“加倍”的含义清楚可知:“杯”是指真理,在反面意义上是指虚假,因为“杯”和“酒”具有相同的含义(可参看AE 887, 1045节)。“调和”(或混杂)是指亵渎,因为将虚假与真理,或将真理与虚假混杂的人就亵渎了(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加倍”是指大量或很多,论及报应(对此,参看AE 1115节)。“调和”(或混杂)表示亵渎,因为它论及杯中的酒,而酒表示真理,在反面意义上表示虚假;当真理与虚假混杂时,亵渎就会发生(对此,参看AE 1053–1063节)。在诗篇,“调和”(或混杂、搀杂)就具有这种含义:
耶和华手里有杯,祂将酒调和,使它满了搀杂的料,又倒出来;地上所有的恶人必都吸吮它的渣滓,而且喝尽。(诗篇75:8)
“耶和华手里的杯”和“酒”表示神性真理;“调和”和“搀杂”表示亵渎,因为所指的是虚假与真理的混杂;“祂倒出来,地上所有的恶人必都吸吮它的渣滓,而且喝尽”表示对亵渎的惩罚;这一切清楚表明,“调和杯”与此处启示录中的具有相同的含义。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正是由于这种直觉,或植入的能力,上古之人在比他们的后代更大的程度上敬拜一位人形的可见之神。此外,圣言也证明,他们视神为人;例如,亚当听见耶和华在园子里行走的声音;摩西与耶和华面对面交谈;亚伯拉罕看见耶和华在三位天使中间;罗得与其中的两位天使交谈。耶和华也向夏甲、基甸和约书亚显现为人,向但以理显现为“亘古常在者”和“人子”;同样,祂向约翰,以及其他先知显现为“在七灯台中间的人子”。他们所看见的,正是主,主自己教导了这一点,祂说:
亚伯拉罕欢欢喜喜地看见祂的日子,既看见了,就快乐。(约翰福音8:56)
又:
在亚伯拉罕存在之前,祂就存在了。(约翰福音8:58)
又:
在世界存在之前,祂就存在了。(约翰福音17:5, 24)
所看见的,不是父,而是子,因为神性存在,也就是父,只能通过神性显现,也就是神性人身被看见。被看见的,不是被称为父的神性存在,主也在约翰福音中教导了这一点:
差我来的父为我作过见证。你们任何时候都没有听见父的声音,也没有看见祂的形状。(约翰福音5:37)
又:
没有人看见过父,惟独与父同在的,祂看见过父。(约翰福音6:46)
又:
没有人在任何时候见过神;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祂表明出来。(约翰福音1:18)
由此清楚可知,古人没有看见过神性存在,也就是父,也不能看到;然而,它通过神性显现,也就是子被看到。
由于存在在它的显现中,就像灵魂在它的身体中,所以看见神性显现,或子的人,也看见了神性存在或父,主以这些话证明了这一点:
腓力说,求主将父显给我们看。耶稣对他说,腓力,我与你们同在这样长久,你还不认识我吗?人看见了我,就看见了父;你怎么说将父显给我们看呢?(约翰福音14:8, 9)
这些话表明,主是神性显现,神性存在就在神性显现中;因此,神性显现就是古人所看到的神-人。从所引用的内容也可推知,在说到神有一张脸,有眼有耳,有手有脚时,圣言也必须照着字义来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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