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97.㈠意愿和理解力
⑴人拥有两大本能,它们构成人的生命:一个被称为意愿,另一个被称为理解力。意愿和理解力彼此完全不同,但又被造为一体;当合而为一时,它们就被称为心智;所以,人的心智是由它们构成的,人的整个生命就其初始而言,就在于此,并由此存在于身体中。
⑵正如井然有序的宇宙万物皆关乎善与真那样,人里面的一切事物皆关乎意愿和理解力,因为人里面的良善与意愿相关、真理与理解力相关。这两大本能,或他的孪生生命,就是它们的容器和主体。其中意愿是接受良善的一切事物的容器和主体,而理解力是接受真理的一切事物的容器和主体。人里面再没有别处可接受各种良善和真理的了;正因如此,也没有别处可接受爱与信的了,因为爱属于善,善属于爱,而信属于真,真属于信。
⑶同样,意愿和理解力构成一个人的灵,因为他的聪明智慧居于其中,他的爱和仁,以及总体的生命也居于其中。身体仅仅是顺从。
⑷没有什么比知道意愿和理解力如何构成一个心智更为重要的了。它们构成一个心智,如同良善和真理构成一体。意愿和理解力之间的婚姻与良善和真理之间的婚姻是一回事。等到下文阐述良善与真理时,该婚姻的性质就会一目了然,即:正如良善是事物的存在(实体),真理是其彰显(形成),人的意愿是其生命的存在,而理解力则是其生命的彰显。因为属于意愿的良善在理解力中取得形式,并在那里显为可见。
269.“宝座周围又有彩虹,外表好像绿宝石”表示在众天堂围绕主的神性真理的表象。这从“外表好像绿宝石的彩虹”的含义清楚可知,“外表好像绿宝石的彩虹”是指神性真理在其周边的表象;因为“宝座周围的彩虹”表示周围的神性真理;“外表好像”表示表象。这种表象就像绿宝石,是因为它表明了最后的审判;事实上,这种石头的颜色是绿色的,“绿色”表示模糊的真理。神性真理因其光辉而要么看上去是天空色的,要么是按优美次序来排列的各种颜色的,像彩虹的颜色;但当它模糊时,看上去就是绿宝石颜色的。被称为“先前天”的天堂就是模糊的天堂,审判要施行在该天堂上,这天堂即将灭亡(参看启示录21:1)。这就是为何经上提到“周围的彩虹外表好像绿宝石”。“彩虹”之所以表示在众天堂,在其秩序中,因而在其美丽中的神性真理,是因为在众天堂,源于良善的真理有无限的多样性;当由颜色来代表时,它们就呈现出一种极美丽的彩虹的表象或外表。这就是为何“彩虹”成为大洪水之后立约的记号(创世记9:12–17)。众天堂里面有无限的多样性(参看《天堂与地狱》,56, 405, 418, 486节;《最后的审判》13节;《属天的奥秘》,684, 690, 3744, 5598, 7236, 7833, 7836, 9002节);天堂里的颜色凭那里的光显现,它们就是光的调节和变化(AC 1042, 1043, 1053, 1624, 3993, 4530, 4742, 4922节);颜色照着源于良善的真理之状态的多样性,因而聪明和智慧的多样性而看上去各不相同(AC 4530, 4677, 4922, 9466节);彩虹出现在天堂,它们从何处来,是什么(AC 1042, 1043, 1623–162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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