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97

397.㈠意愿和理解

397.㈠意愿和理解力
⑴人拥有两大本能,它们构成人的生命:一个被称为意愿,另一个被称为理解力。意愿和理解力彼此完全不同,但又被造为一体;当合而为一时,它们就被称为心智;所以,人的心智是由它们构成的,人的整个生命就其初始而言,就在于此,并由此存在于身体中。
⑵正如井然有序的宇宙万物皆关乎善与真那样,人里面的一切事物皆关乎意愿和理解力,因为人里面的良善与意愿相关、真理与理解力相关。这两大本能,或他的孪生生命,就是它们的容器和主体。其中意愿是接受良善的一切事物的容器和主体,而理解力是接受真理的一切事物的容器和主体。人里面再没有别处可接受各种良善和真理的了;正因如此,也没有别处可接受爱与信的了,因为爱属于善,善属于爱,而信属于真,真属于信。
⑶同样,意愿和理解力构成一个人的灵,因为他的聪明智慧居于其中,他的爱和仁,以及总体的生命也居于其中。身体仅仅是顺从。
⑷没有什么比知道意愿和理解力如何构成一个心智更为重要的了。它们构成一个心智,如同良善和真理构成一体。意愿和理解力之间的婚姻与良善和真理之间的婚姻是一回事。等到下文阐述良善与真理时,该婚姻的性质就会一目了然,即:正如良善是事物的存在(实体),真理是其彰显(形成),人的意愿是其生命的存在,而理解力则是其生命的彰显。因为属于意愿的良善在理解力中取得形式,并在那里显为可见。

诠释启示录 #1229

1229.“他对我说

1229.“他对我说,千万不可”表示知道他不是神,而是一位天使。这是显而易见的,无需解释,因为他说“千万不可”,也就是说,他不是神,而是一位天使,任何人都决不可以俯伏在他面前,也决不可以崇拜他。

(关于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

我们已经论述了神性的属性,即无限、永恒、圣治、全能、全在和全知;现在我们仍需论述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一切事物的生命都来自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上述属性也都论及这两者。但为了清楚理解一切事物的这两个要素,要按以下顺序来论述它们。首先关于神性之爱:

(1)在世上,人们几乎不理解爱是什么,然而,爱正是人的生命。

(2)唯独主是爱本身,因为祂是生命本身,而人和天使只是接受者。

(3)生命,即爱,若不在一个形式中,就不存在,这形式就是整体上的功用的形式。

(4)这样一种形式就是人,无论个体还是集体,天堂就处于这种形式,世界也处于这种形式。

(5)功用有属和种,有不同的种类,直到无限;功用也有各个层级。

(6)情感和功用一样多;因此,情感也有属和种,有不同的种类,直到无限;情感有各个层级。

(7)对功用的每种情感本身都照其质和量而为一个人。

(8)每种功用都从共同利益中获得自己的生命,并从它那里流入,赋予生活的必需品、功用和快乐,或说生活的必需、有用和快乐的事物。

(9)人在何等程度上处于对功用的爱,就在何等程度上在主里面,并爱主爱邻,是一个人。

(10)功用的作用力量照着功用按其次序的联系而产生生命之热,这热在人里面被感觉为爱。

(11)这一点因人意愿这事或那事,或这事或那事对他来说是良善,或不是良善,最终因他的快乐而变得显而易见。

(12)人里面的一切都通过来自主的爱及其热而形成、生长,并被主保持在联系中。

(13)人不知道何为情感,更不知道情感与已经生在世上和将生在世上,直到永远的人一样多,一样各种各样;事实上,它们是无限的。

(14)人只知道他是思维;然而,他是情感。

(15)他也不知道他照着对功用的情感而拥有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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